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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意识本就在体内,故而不需要载体?也许应该去定制一种魔药或阵法……斯莉尔脑中快速分析,各种理论和可能在打架。脑中光幕隐隐有所动静,那是要翻页进入剧情的征兆。来不及了,先试试看吧。她将意识集中于双眼之上,她于头部的元素力由此被带动,流动变得更加快速。用眼睛为载体,凝神,静气。以心开眼,引气相聚,以窥世界真面。斯莉尔猛地睁眼,那双绿色的猫眼被淡色的金光覆盖而闪烁着。这种光芒出现在一只黑猫的眼睛里,显得有几分妖冶。此方天地,原是如此。仿若浑然一清,从前看世间不过是浑浑噩噩。她为所感知到的一番新天地之惊叹。元素力散落寰宇,万事万物亦有玄妙。山谷具灵,河川有心,植被以气,兽禽备智,方觉身处其中的自己,不过是寄蜉蝣于天地,沧海一粟。斯莉尔看见,无数元素力涌流如同百川汇海,在森林形成复杂的循环。而温格所沉睡之处,正是那百川汇集的中心。但这种汇集,又与自然的循环有些不同,但她说不上具体哪里不同。非要形容的话,就好像人工的假山与自然的磐石,纵如何巧夺天工,却也在整体的感觉上欠缺了几分随性自然。不再去关注外界的元素力,斯莉尔再次挥爪。在熟悉的禁锢感出现的瞬间,她忍不住瞪大了猫眼。暗金的丝线密密麻麻地延伸,从她的手腕开始缠绕,四肢关节、脖颈皆由这些丝线所牵引。命运无形的桎梏,原来是可以“看见的”。在她挥爪的时候,这些无形丝线就从皮肤中涌出,紧紧包裹,怪不得她根本动弹不得。而当她收回爪子,这些丝线又化作无形的金芒,半隐地松开,缩回她的关节血肉,只隐隐有线头露出。丝线的另一端延伸至远处,看不清源头。就好像这个世界是一个舞台,而斯莉尔是那个被丝线吊起的傀儡。那么,舞台的中心,聚光灯又为谁而设?她若有所思,视线漫不经心地扫过温格,又吃了一惊。温格身上,也缠着这些金色的织线!斯莉尔瞪大眼睛,将爪子搭在温格的肩膀上,探出头凑近,半只猫都踩在对方的身上仔细研究。这些丝线,与斯莉尔身上的别无二致,源头似乎也是同一个方向。只是数量比她少了很多,缠得也没那么紧而已。惊讶过去,斯莉尔心中又浮现出一个念头。作为《恶魔养成手册》一书的女主角,温格真的获得了那双手之主的偏爱了么?若是如此,怎会让她身处异世只能靠别人的指点自保?又怎会让她得到的“深情”是不容拒绝的施与?斯莉尔一直知道,那双手安排自己作为“配角”,是女主角的对照组、衬托物,用自己的尖酸衬托温格的无害,用自己的恶毒衬托其人的善良。但她从未想过,温格的无害和善良,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温格经历了穿越的一番奇遇,可在结局重获自由、权势,得到并留住异世爱人的,却另有其人。斯莉尔眼中的光芒散去,察觉到沉睡之人的眼睫颤动,她立刻收回猫爪,退至岸边。她深深看了一眼水中的温格,转身离去。…迷雾森林莅临于北知觉山麓西翼,毗邻核心城之西面,故而西城口的魔导兵守卫比其他城口更加严格,镌刻参与试炼学生使用的传送法阵也是在这一处城门的石阶上。之所以唤作迷雾森林,并非是如许多人望文生义理解的那般,是因为常年覆盖迷雾。而是由于林中许多魔兽擅幻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误入林中毫无防备的旅人若沦为猎物,往往羊入虎口的时候才能发觉自己早已落入陷阱。就如同温格所处的这处沉睡之地。在温格眼中,虽然醒来之后身处全然陌生的地方,但周遭景致并无异样。直到遭遇巨鹰袭击,那声凄厉的猫叫响彻。下一秒,四周景色骤变,她才惊觉根本就没有顺流的河道。方才行走的道路已然换了个模样。浓雾早就笼罩四方,那些她以为散发着光点的小花此刻也化作散落四处的绿莹眼球,在一片黑暗中窥伺。若非不知何处冒出的奇草与黑猫,恐怕她要无知无觉地继续走下去,不知道得跑到什么奇怪的地方。巨鹰扇动着翅膀,带起落叶与地上枯叶掀起一场风暴。犀利的锐利眼神直直锁定在温格身上。方才扑挡的黑猫一个后空翻,在地上滚了两圈,于泥地拖出一道长长的抓痕,才堪堪稳住。此时也一跃而起,在树梢的枝干上低低地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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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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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