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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栏和商铺门口都贴着许多大字报,鲜红而杂乱的字体张牙舞爪:“烧死女巫!”斯莉尔停下了脚步,她看见了密集的人群。人群愤怒地围在一起:每个人都大张着嘴,眉毛直竖。还有人挥舞着相同版制的字报。但这一幕却是寂静的,因为他们的动作被按下了时间暂停键。直到斯莉尔看清人群的中心,木柴与暗褐色血液凝结的火刑架,她才猛地意识到,现在身处的小镇大概来自什么时代。据说数千年前,人类社会没有魔法,整个大陆也没有任何精灵天使恶魔或是魔兽之类与之相关的生物。因为所有的神明都在沉睡。这个史前文明时代被称作:“黄金时代”。直到被称作“沦陷日”的那天到来,所有纯善的神都开始陨落。大陆便渐渐产生了奇异的变化:深海出现美丽而危险的人鱼,山林驻守着温和佛系但不容干扰的精灵,天使和恶魔开始争夺大陆的领地。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就好像神明放在人类和魔法世界的屏障慢慢碎裂。期间,出于对各种怪异现象的恐慌,人类开始内部攻讦,被称作“黑暗时代”。直到异变彻底完成,人类终于知晓神明和魔法的大部分真相。当最后的热武器被摧毁之后,人类彻底手无寸铁,数量一度锐减。直到少部分具有魔法天赋的人站了出来,研究出利用陨落神明力量的法阵。借助魔法科技,人类得以保全自身。史前黎明时期结束。而后,所有其他神明也因未知原因一个个陨落,整个大陆在震荡中迎来如今的局面,拥有魔法天赋的人也越来越多。人类的领土也缩小至如今的大小,充其量只有黄金时代一个国度那么大,以核心城为首都。斯莉尔看着人们手中的柴火,才后知后觉,恐怕这个幻境的背景就是那段“黑暗时代”。她曾在书中读到过,在那个时代,很多人以恐惧之名,宣称异变来自女巫,爆发了各种“猎巫运动”。她抬头,看清火刑架上长发遮掩的面容。暗红色的眼眸黯淡无光,向来素净的脸颊也染了血污。而现在这场猎巫的对象,是她自己。看清自己面容的下一刻,斯莉尔感到周身骤然变化,四面无孔不入的浓烟已将她包围。逃遁据说,被火焰直接烧死的情况很少,大多数人是因燃烧起的浓烟窒息而死。斯莉尔此刻亲身验证了这一说法的正确性。呛人的烟雾捂住斯莉尔的口鼻,她发觉自己此刻毫无反抗之力:体内的元素力好似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储物手镯也用不了了。无尽的绝望攫住她的心神,尽管理智在呐喊这一切都是虚假,可死亡的威胁实打实地恐吓着斯莉尔,窒息感如深海压强朝她袭来。格兰迪斯冷漠地看了一眼镜中的景像。她选择了所有幻境中最危险的那个,同时也是与她自己最切身相关的。因为若要用痛苦为武器施罚于人,先要对它彻底感受。镜外,身着骑士盔甲的金发男士痛苦地跪地,身上隐隐冒出燃烧柴木会有的黑烟。格兰迪斯等待着“他”的死亡。对于动手杀人这种事,她拥有很丰富的经验。所以当她等待别人死亡时,那双眼睛里没有一丝情绪。不过下一刻,格兰迪斯面上浮现了一点愕然。因为她看到,原本金发的男人面容迅速变化,变成黑发的少女。原来是伪装,她想。不过……如果是这个幻境的话……但担忧的念头也只不过一瞬,格兰迪斯抛开心底划过的疑虑,杀意依旧坚定。任何人都别想阻止她的愿望,效忠灾厄也好,与灯塔为敌也罢,只要能实现那个目标,怎么样都无所谓……在死亡边缘痛苦挣扎的少女忽而攥住她的衣角,睁开眼睛瞪着她,一字一句道:“我不服……”格兰迪斯见过太多垂死挣扎,多么剧烈的反应也不能叫她有什么触动。所以她伸出手中的羽扇,准备将少女的手拍开。当格兰迪斯低头对上斯莉尔那双暗红色的眼睛,却不由一愣。就在她愣神的这几秒,那烦人的滑稽小丑的喇叭声趁其不备,再度响起。是那个稀奇古怪的卷轴,格兰迪斯皱眉,这么多年过去,如今的匠师做的卷轴真是越发古怪了……与空中的喇叭声一同响起的,还有一旁镜子传来的碎裂声。格兰迪斯转头看向镜子,蛛丝般的裂纹已经攀上镜面。镜中,一位红色斗篷的小女孩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着。——你在用我的痛苦惩罚下一个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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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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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