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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境的结尾,她对着依依不舍的风精灵承诺:“等我成为天上地下最厉害的女巫,我就骑着扫把,和你一起,再来一次不知疲倦的飞行挑战!”睡醒的优莱卡睁开眼睛,气流吹过她的发丝,云雾打湿她的眼睫。她惊讶地发现,自己正稳稳骑着扫帚,漂浮在核心城的上方。所有高层的建筑窗户都被推开,人们惊讶地看着这个率先学会飞行的少女。人们只听见爽朗的笑声回荡在高空,那是少年人对待世界万事特有的勇气与坦荡。优莱卡顺势骑着扫帚一路飙上云端,喊出流传至今的飞行魔法咒语——“亲爱的风,履行我们的约定,来一场痛快的、不顾一切的飞行游戏吧!”……“斯莉尔?芙洛维斯小姐?”喋喋不休的声音在耳边跌宕。直到一双手掐了掐斯莉尔的脸颊,才让她从梦境中彻底苏醒。一睁眼,是维苏放大的脸,因幸灾乐祸而甚至显得有些神采奕奕。原来,方才在弗莱女士连喊几声,都没能叫醒斯莉尔的情况下,维苏自告奋勇,非常积极地来叫醒这位上课睡觉的贵族小姐,趁机狠狠掐了斯莉尔的脸好几下。毕竟,对于折腾斯莉尔一事上,她向来都颇有热情。斯莉尔低头看了一眼还在自己脸上用力的手,忍无可忍地将其拍落。对弗莱老师说:“抱歉,弗莱女士,我只是最近没睡好。”她忍了忍,没将后半句话说出:况且,方才弗莱女士讲起故事来实在是太催眠了……好在弗莱女士并不介意。她为斯莉尔分发了最后一个课用飞行器,一款几十年前流行的扫帚飞行器。在斯莉尔看来,这简直可以算得上古董了。“总之,我认为,飞行最重要的不是什么起飞的姿势、气流的把握、飞行器的适配,而是要有一颗渴望天空的心。”分发完飞行器,弗莱女士还在讲述她的理论。实际上,学生们其实并不喜欢听那些老掉牙的鸡汤——在弗莱女士还在说这些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握住扫帚,开始念诵魔法了。不试不知道,一经尝试,场上顿。“这飞行器的款式老早就淘汰了吧!学院从哪淘到的老古董?”“这扫帚居然还要手动挂档么,我的天哪,我。”玩意,坐着也好硌人呐……”弗莱抬手制止蠢蠢欲动的学生们,熟强调的事项:“学院精心安排这类款式的飞行器是因为,它最能考验你们的飞行技巧。只要你们掌握最古老的飞行器,那再面对当今那些高科技就更简单了。”——绝不是因为学院没有经费去更换器材。“方才我已经把咒语教给你们了。我们这个课程的考核很开放,没有什么小组作业和课堂测试,或者什么期末考试。”——绝不是因为她懒得布置期末考核场所,面对学院在考试安排上的严格审批。“看到对面山崖的旗帜了么?只要按照规划好的航道,摘下自己名字的旗帜,就能得一分。每节课的练习场所都不一样,根据旗帜数量决定你这门课的成绩。”“喔,对了。千万不要想着拿走别人的旗帜。相信我,你会后悔的。”——不要再让她遇到错拿旗帜、导致它发疯创飞所有人这种课堂事故了,处理起来真的很麻烦。“啊对了,有些同学可能已经有了自己最熟练的飞行魔法器了,也可以使用自己的魔法器参与训练。”弗莱宣读完事项,从高高悬浮的扫帚上落地,去指导那些第一次学习飞行、还不太能掌握姿势的学生们。她不在课上一起教学,是因为大半的贵族早就学过了。但这部分内容又不好跳过,因为这可能是边陲平民学生第一次有机会接触飞行器,根本不知道使用方法。当有些学生还在艰难爬上扫帚的时候,有些人已经飞窜出去了。在所有人当中,维苏一马当先。她本就擅长风元素力,在家中的私人合法飞行场所中,也早就不知练习多少次飞行了。她拿出自己的定制飞行器:当季魔毯类最新款,不但飞行体验舒适,还不似飞行靴那类难以掌控、容易晕飞。柔软的红色毛毯似一尾鱼从她袖中飞出,鱼尾将维苏双脚一卷,顶端化出供其坐躺的靠背。一毯载着一人席卷着气流,游鱼似的在空中极快地行进,顺着航道俯冲而下,又几乎不需停顿一飞冲天,很快就带回了印着“维苏”字样的旗子。顶着众人惊羡的目光,她得意洋洋地环顾一圈,找到还在角落打哈欠的斯莉尔。“怎么样,做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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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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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