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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她的容貌,对她使用各种凸现弱小的形容词,强调男性角色的欲望。然而,在斯莉尔现在的世界观和常识认知中,魔法师最有魅力的评估指标只有:强大的魔法实力。尤其是通常女性魔法师会拥有更加强大的魔法天赋,霸气强大一词往往与女巫挂钩。而那些文字中却将这种魅力聚焦于厄里斯与奥西上,这一点令斯莉尔百思不得其解。或许,那就是那双手之主的奇怪爱好吧,斯莉尔只能这般猜测。粗粗浏览温格如何艰难带着伤重的奥西穿越禁制、获得入学资格等剧情,斯莉尔很快看到自己的戏份。【“你们听说了吗?这次的转校生,是由克林弥斯家的小少爷破格带进学院的。”“克林弥斯?前几日参与魔兽讨伐试炼的那位奥西少爷么?”“啊,那不就是,那位的未婚夫?”立时有人笑了一声,“说来好笑。那婚约,克林弥斯家虽说是高攀了,可论二位的魔法天赋,倒是大小姐高攀了……”“嘘。”有眼尖之人使了个眼色,悄声说话的几人立刻住嘴。远处,议论相关的当事人远远路过,依旧顶着那张不可一世的臭脸。据说,白日里那位转校生带着重伤的奥西在校门口求救时,人群中的这位大小姐,脸色更是千百倍的不好看……】剑尖劈向呈现文字的光幕,却只是虚虚穿过。确认了由于奥西重伤被接走治疗,原本更加令人厌烦的情节由此豁免,她的脸色才稍微平和一些。——如果让现在的斯莉尔去做对奥西献殷勤讨好、热脸贴冷屁股这些事,她可能会选择当场把自己割成一个血人,然后跟奥西同归于尽。但,伤总是会好的。奥西迟早会回到学院,届时那些烦人的戏份又会接踵而至。斯莉尔眯起眼睛,如若要彻底避免剧情,那就必须得再接再厉,继续旁敲侧击地动手…………清晨,圣罗兰学院校门口。追着自家到处乱窜的歧埂犬,一位学生匆匆跑来,好不容易拉住了冲着门口嗷嗷叫的傻狗。她冲着门外看了一眼,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怎么有人?远处,短发少女弯着腰,,朝着这边佝偻走来。很快,医务室人员赶到现场,发现伤者身份后,族。竟出现两只血人你们猜猜,我今天早上遛狗的时候见到了什么可怕场面枯燥的学习生活,一旦出现些许热点,自然会引起一波爱看热闹、闲的没事的围观群众——才怪。斯莉尔深深知晓早上的光阴对于那群天天卷到睡眠不足的家伙有多珍贵,若能叫她们多睡五分钟,哪怕是认贼作母恐怕也愿意。那本小众,真是违反常理。跻身围观群众的斯莉尔,好不容易能在昨日睡一个好觉,现在也不得不早起,面无表情地迎接这段熟悉的剧情。人群中心的温格正白着一张脸,对赶来查看状况的希里娅说着什么。所幸这次斯莉尔要做的不过只是,在大家好奇跑去围观的时候一般路过,然后臭着一张脸,目光犀利地盯着人群中的温格——【得知救命恩人的名字之后,温格不由蹙眉:虽然不知道穿书的这本小说剧情,但她大概了解,奥西可是个虐文男主。穿成小说女主角的温格立刻决定,要离这位原男主远一点。虽说那人救了自己一命,可她也尽力回报,救了他一命。这……应该算得上两清了吧?她忽而感觉到,一道带着杀气的目光钉在自己背后。她不由回过头,发现在人群好奇的视线中,混杂着一位看起来便不是很友善的目光。眼神的主人,是一位看起来便张扬跋扈的贵族少女。此时,温格还并不知道,这位脸色阴沉能滴水的人,正是小说原男主的未婚妻,典型的的恶毒女配。她更不知道,自己即将被分到与这位恶毒女配同一个班级中。】完成今日剧情任务的斯莉尔径直转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立刻离开。她顺手拿出通讯卷轴,联系疑似被剧情调离的斯帕拉,询问对方调遣军需一事。走路看卷轴的斯莉尔没有注意到,温格的目光依旧注视着自己。……温格入学一事,只掀起了一时的波澜,如同投入水中的石子,波纹扩散后便不见踪影。与此同时,另一件学院大事,取代了这个话题成为了焦点。这件事,也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剧情点。天色昏暗,聚集在公告栏前的人渐渐稀少。公告栏也扭了扭铁架,预备进行今天的游荡活动。倒霉的是,它今天的游荡活动可能要推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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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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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