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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不到十分钟,她便有些崩溃了。什么叫“你们应该都懂这种感觉,我就不浪费时间了啊”?您倒是说说什么感觉,谁懂了,有谁懂了?怎么有种“这道题套公式就行了,不细讲了哈”的感觉!还有什么——“占卜实际上,就是在感受天地之间向你汇聚而来的庞大信息量,清洗、筛选、识别、判断这些繁杂的信息,而后得出结论。其实很简单,只需要依照本能去做就好了。”温格无力吐槽,什么天地间庞大的信息量,筛选识别……老师您是什么大数据么?听着这位老师讲课,她忽然有一种,高数课上听微积分,概率论课听贝叶斯的亲切感——那种头发正在离自己远去的无力感。然而当温格好奇回头,观察其余听课的女巫们的表情,却发现很多经典兜帽遮眼的占卜术打扮的女巫,手里拿着水晶球,高深莫测地赞同点头。温格:学魔法禁止内卷,好吗?好的。好在更多的同学与温格一样,显然眼中闪烁着清澈的茫然,让温格好歹有些慰藉。温格拿着钢笔,试图做笔记。一堂课下来,笔记本上只写了两个字:“本能”。诸如此类的课程,还有不爱拖堂但是酷爱布置作业的魔药课、一个咒语教几个版本被质疑了还要瞪大眼睛说明明一样的咒语课等等。更不消说,每天下课以后,她还有一个住在戒指里的严厉又危险的家伙对她提出各种要求,如同温格先前看的那些传统龙傲天小说里,为傲天们传授功法的古怪老头。只是那些老头们可能是傲天们亦师亦友的先辈师长,但温格戒指里的角色名叫厄里斯。而她隐约记得,她穿进的这本书的反派,似乎就叫这个名字。好像每一个魔法世界,都要有一个名字不可说的大反派。在温格看过的部分,暂时没有这位反派太多的戏份。但她记得这位反派的角色栏,上面只有一句话:“差点毁灭了整个世界的疯子”。在接连知道奥西、厄里斯身份之后,只想规避剧情的温格:谢邀,人还好,就是尸斑有点重。而反派不愧是反派,果然是个语气阴沉,要求严苛,说话毒舌的家伙。他不仅常常嫌弃温格时高时低的治疗魔法水准,还要求她一个治疗法师参加什么学院大比。天杀的,温格落泪了。毁天灭地的反派又如何,手段狠戾的的角色,逼她去学习去卷,她要坚定地……“不了,吧,你别冲动!”面对化身人形,散发淡淡杀意的人形魔王,温格还有什么办法呢,打又打不过。厄里斯看着一脸清澈愚蠢的大学生温格,有些嫌弃地捏了捏眉尖。就这一脸窝囊的样子,要她去打架,确实不太可靠。察觉到厄里斯的嫌弃,温格只能小声嘟囔着用自己医学生为数不多的优势,悄悄咒骂对方给自己解气:“你的大脑沟回比较松弛,但是呢,你的棘突细…”在记忆中她一眼,用眼神无声询问。温格抬头望天,周末的战斗训练场人烟稀疏,只有她可怜兮兮地被迫在这里卷。“没有别的意思……我夸你记忆力好、脑瓜子灵光呢。”厄里斯冷哼一声,甩给她一句咒语,缩回了戒指里:“这是亡灵法师常用的召唤术,你召出只魔宠替你打架就行——若输了大比,我切了你的脑袋去喂钢毛猪。”……练习了半天魔法的温格回到宿舍,就听见宿管泽里大妈开心地对自己说:“新同学,你的住宿暂时又有着落啦。”因为呼噜声被吵的睡不着的温格:!!终于!她两眼放光,期待地问:“是有宿舍空出床位了么?”泽里大妈思索了一下。威逼利诱违禁使用空间魔法的大小姐,让她暂时开出一间小房间来的这种事情,就不和一无所知的新同学讲了。于是她豪气地拍了拍温格的肩膀,打的对方一个趔趄:“是芙洛维斯家族的大小姐,给你开出了一个房间。哈哈哈哈,她真的是自愿的喔。”此地无银三百两,泽里大妈简直是不打自招。温格在学校的这几日,也听说了学院中的流言。她决心要远离小说中那些虐身虐心的狗血剧情。这几天,她不但回绝了奥西苏醒后要当面感谢的邀请,日常也对这位拿着经典未婚妻配置的恶毒女配退避三舍。谁知眼下,居然要与这位大小姐同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那可怎么躲……很快,温格便发现她错了,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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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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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