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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小心翼翼带着点试探地轻轻晃了晃被连在一起的手腕。绳子绷紧又放松,李明荔没有丝毫不耐,反而笑眯眯地看着她的小动作。于是一股更强烈的冲动涌上来,方筝试探着轻轻将头靠在了李明荔的肩膀上。李明荔没躲。方筝的胆子似乎大了一点点,她不再满足于仅仅靠着肩膀,那只没被绑住的手带着点犹豫和害羞,慢慢环上了李明荔的腰。她把脸更深地埋进李明荔颈窝里,偷偷嗅着对方身上好闻的气息。李明荔依旧没有动,只是任由她抱着,那只被绑在一起的手,也自然而然地搭在了方筝的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拍着。方筝的心跳得有点快,她悄悄抬起头,偷瞄李明荔的表情,李明荔微微侧着头,下巴几乎蹭到她的发顶,表情平静,并没有嫌弃。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混合着巨大的满足感和某种隐秘的喜悦,瞬间包裹了方筝。她意识到,在李明荔面前是可以这样撒娇的,可以哭,可以闹别扭,可以笨拙地尝试“绑住”她,可以像这样依赖地抱着她,李明荔好像都不会真的生气……这个认知让方筝喜悦,她收紧了环在李明荔腰间的手臂,身体也放松地依偎进这个温暖的怀抱里。方筝的世界,在母亲的手永远垂落的那一刻,就彻底褪去了色彩,沉入了冰冷的灰暗。她的童年记忆被粗暴地切割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短暂的、带着肥皂清香和阳光暖意的碎片:母亲会轻柔地唤她“小筝”,会在父亲醉醺醺拎着酒瓶砸门时,用颤抖却坚定的手臂将她塞进狭小的衣柜里,隔绝掉门外刺耳的咒骂和酒瓶摔碎的恐怖声响。而另一部分,则是令人窒息的浑浊泥沼。母亲病逝后,那个名为“父亲”的酒鬼,成了她生活中唯一的、巨大的阴影。他像一株腐烂的植物,散发着劣质酒精与绝望混合的恶臭。他咒骂着亡妻水性杨花,四处招摇,那双浑浊发红的眼睛,最终定格在了方筝身上。“赔钱货!”“看你这张脸,跟你妈一样,就是个勾引男人的贱胚子!”“以后肯定也是个不知廉耻的东西!”这些恶毒的诅咒,如同淬了毒的藤蔓,紧紧缠绕在方筝的心上,随着每一次呼吸收紧,勒出道道血痕,也深深烙印在她的自我认知里。她看着镜子,看到的却不是自己的脸,而是父亲扭曲的怒容,和母亲被污名化的悲哀。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不敢照镜子,这张脸成了原罪的象征,是她一切不幸的源头,让她本能地感到羞耻和厌恶。为了偿还父亲欠下的的巨额债务,方筝就像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在城市的缝隙里麻木地打工,她看不到这样痛苦日子的尽头,也感受不到自己在活着。谢景的出现,在方筝一片漆黑的生命里,短暂的投下了一道扭曲的光。他出手阔绰,像救世主一样轻易就抹平了一笔让她窒息的高利贷。而代价仅仅是扮演一个叫“李明荔”的人,模仿她的神态,语气,穿衣风格。一开始,方筝只以为这是一份特殊的工作,但很快,谢景的态度就撕开了这层虚伪的面纱。他时而冷漠地视她为空气,时而又像审视一件瑕疵品般对她评头论足,极尽刻薄地训斥她。不像,蠢货,东施效颦。偶尔,在她某个神态或动作模仿得极其到位时,他那冰冷的手指会短暂地、不带感情地拂过她的脸颊,眼神透过她,仿佛在看镜中的另一个影子。父亲那句恶毒的预言,如同魔咒般在耳边回响,她真的在用这张脸赚钱了,用一种最屈辱的方式,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赝品人偶。强烈的自我厌恶感几乎将她吞噬,她恨这张脸,它就像一个无法剥离的耻辱印记。直到她见到真正的李明荔。那个本该是“宿敌”的李明荔,那个该讨厌她的李明荔,一次次以全然不同的姿态闯入她的生命,说,你好漂亮。这句话像仙女教母的法杖一般,轻轻一点,便发出星星的光芒,消退了她世界里原本的漆黑。原来李明荔是这样的啊,她比照片上的更耀眼,比谢景描述的更令人心动,她不再因为自己扮演李明荔而感觉耻辱,她心里竟升起一种庆幸来,幸好是她,幸好是李明荔。这是喜欢吗,是爱吗,方筝也不明白,但是李明荔太耀眼了,她害怕被那光会灼伤,却又没有办法从她身上移开视线,她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点私心。她想要李明荔。谢景虽然是李明荔的未婚夫,但他过分自负,李明荔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就算她喜欢谢景又怎么样,她不要求李明荔成为她的,她只要让自己成为李明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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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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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