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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李明荔决定,她要赚钱,至少要在这个村子里建起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让方筝从那里搬出来。和李明荔的想法不同,方筝躺在床上后,还会想到今天在河边遇到的那个奇怪的女人。方筝害怕她,但是又会忍不住的想她,她穿的衣服和村里人都不一样,她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帮她洗衣服?她还会再来吗,她是不是坏人……方筝就这样想到睡去,等到次日清晨,她正吃力的抱着那几乎与她同高的竹扫帚清扫院中落叶时,李明荔再次出现了。这一次,她直接踏进了这方破败的小院,毫无顾忌地蹲在了方筝面前。“猜猜看,”李明荔将两只紧握的拳头伸到方筝眼前,“哪只手里藏着好东西?”方筝僵住了,她握紧扫把,下意识地想后退,想着自己应该把这个奇怪的女人赶出去。姑姑随时可能回来,看到院子里有生人,肯定会生气的责骂她。可昨天是这个人帮自己洗了那些沉重的衣服,而且,很久没有人这样笑着对她说话了。于是方筝迟疑着,怯生生的伸出手指,飞快地在李明荔的左手上点了一下,随即像被烫到般缩回,屏住了呼吸。李明荔嘴角笑意加深,缓缓摊开左手掌心,一枚裹着彩色糖纸的糖果,正静静地躺在她掌心。她将糖果放进方筝摊开的小手里,柔声道:“猜对啦!这是你的!”方筝愣了一瞬,抬头看到那只刚刚递给她糖果的手,再次抬了起来,向着她的头顶落下。要挨打了,一定是惩罚她拿了不该拿的东西!以前的经历让方筝对惩罚形成了本能的条件反射,她猛地闭上双眼,小小的身体绷紧,等待着那熟悉的巴掌,或揪扯带来的痛楚。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未如期而至。只有一只温热的手掌,轻轻落在了她的发顶。像很久很久以前,爹娘还在时,也是这样摸着她的头。小师妹x大师姐(3)自那日之后,李明荔便成了这破败小院的常客。她总会寻些由头出现,给方筝带些小礼物,有时是一小包松软的点心,有时是几颗鲜艳的野果,虽然素净但厚实暖和的新衣裳。起初,方筝总是警惕地躲在门后偷看,而慢慢地,那扇紧闭的心门悄然开启了一丝缝隙,她开始期待李明荔的身影出现,微弱的依赖感如同石缝里顽强探头的野草,在贫瘠的土壤里悄然滋生。有了李明荔的暗中相助,方筝肩头繁重的家务减轻了许多,李明荔会替她劈柴、挑水,每次偷得半日闲时,李明荔便牵着方筝,溜到村子后山的僻静处玩,给她展示剑招。那是方筝最放松的时光,她喜欢听李明荔讲的那些游历江湖的故事。“想学吗?”李明荔收势,笑着看向方筝。方筝点头,李明荔便蹲下身,平视着她的眼睛,认真道:“你记住,等你长大了,会比我厉害得多,你会成为最厉害的剑客,手里的剑能斩断一切束缚,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她轻轻点了点方筝的鼻尖。“但现在嘛,就是要好好吃饭,乖乖长大,一点一点积蓄力量,知道吗?”方筝听的一知半解,但还是点点头,李明荔在她心里就是最好的,她尤其喜欢李明荔执剑而立的样子,而那句话,成了她世界里唯一的一点期盼。然而,这微小的光,终究未能逃过姑姑的眼睛。看着方筝身上来历不明的新衣,再听着邻里三言两语的闲话,姑姑那张刻薄的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容。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个女人三天两头往这儿跑,又是送东西又是带孩子玩,原来是想要这个赔钱货!一日,趁着李明荔送方筝回来,姑姑堵在院门口,双手叉腰,皮笑肉不笑地开口:“这位娘子,我看你挺喜欢我们家这丫头?”她故意顿了顿,打量着李明荔的穿着。“既然你喜欢,那给你也不是不行,五十两银子!”她伸出五根枯瘦的手指,在空中晃了晃,仿佛谈论的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而是一件急于脱手的货物。“给了钱,这孩子你立刻领走,从今往后,她是死是活,跟我们家再没半点瓜葛,我保证,绝不纠缠!”五十两银子!这个数字像一块沉重的巨石,狠狠砸进方筝的心里。在这个穷苦闭塞的山村里,寻常人家一年的花费也不过几两碎银。五十两,是能买下几亩好田,起几间青砖大瓦房的巨款。方筝不希望李明荔为自己花这么多钱,她是新来村子里的,又无依无靠,这一笔钱对她来讲很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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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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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