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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意外,但收钱办事是天经地义,两人即刻出发。方筝没有汽车,只有一辆小电驴,李明荔心中窃喜,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这不就来了嘛,于是她坐到后座,明明很问稳当,嘴上却还故意惊呼:“哎呀,这小电驴速度好快呀!”一边说,一边手臂自然而然地环上了前方方筝的腰。其实方筝的车速已经放得很慢了,毕竟,以这辆小电驴的“高龄”而言,能跑起来就不错了。但听到李明荔说“快”,她还是又稍稍减了点速。当她们慢悠悠地抵达委托人指定的咖啡店时,正值午后闲暇,店里人少,一片清净。委托人的“妻子”名叫郑一,27岁,男性,是这家咖啡店的员工,真人比委托人提供的照片上更清秀几分,气质文静内敛,点单时,他声音温和,举止也客气得体,是个给人初印象还不错的人。李明荔和方筝坐下没多久,便察觉出一丝异样。此时店内客人很少,除去她们就只剩两位男性,这两位一个坐左边,一个紧靠右,看起来都二十多岁,样貌算得上端正,但风格不太一样。靠窗左侧的那位,一身休闲潮服,姿态放松,眼神却像黏在了忙碌的郑一身上,时不时就瞟过去一眼。右侧角落的男人则裹着一件宽大的连帽外套,兜帽严严实实地罩在头上,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他整个人仿佛陷在阴影里,露出的下颌和手背肤色异常苍白,面前的咖啡几乎没动,全部的注意力,也如同潮男一样,无声地聚焦在郑一身上。郑一在吧台后专注地擦拭着杯子,似乎并未察觉这两道如影随形,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热度的目光。李明荔的兴致瞬间被提了起来,看来这两位都对郑一格外关注啊。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想,门口的风铃“叮铃铃”一阵脆响。进来了一位新客人。他一身流里流气的打扮,像个街边混混,大大咧咧地晃到咖啡台前,对着郑一毫不客气地嚷道:“喂,小帅哥!给哥来杯咖啡!”郑一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维持着表面的礼貌,沉默利落的冲好了咖啡。那混混端起杯子,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口,随即咧开一个令人不适的笑容:“啧,你们这咖啡可真够苦的!不过嘛……”他目光猥琐地在郑一脸上流连:“你这张小脸儿看着倒挺甜,不知道尝起来是不是也这么甜啊?”这话实在是太油腻了。窗边的潮男脸色一沉,猛地捏紧了手中的咖啡杯,而神秘男反应更大,看他那眼神,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这人的嘴给堵上。李明荔神秘男放在外套口袋里的右手始终紧握着,口袋布料被里面的东西顶出一个带着棱角的形状。怕是口袋里藏了什么东西,像刀子,或者其他什么锋利的物件,若真是冲上去打起来,怕是要有点子严重。郑一那边,他被这露骨的羞辱惹的有些愤怒,眉头紧锁着冷声拒绝:“请你放尊重一点!”“尊重?”混混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猛地将手中的咖啡杯狠狠掼在地上。“砰”的一声脆响,碎片和褐色的液体四溅开来。他指着郑一的鼻子,唾沫横飞:“老子看上你是给你脸!别他妈给脸不要脸!”就在这剑拔弩张的瞬间,李明荔霍然起身。她几步就挡在了混混面前,盯着他那张因暴怒而扭曲的脸,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喂,你这就太过分了吧?砸了人家的东西,还敢在这儿撒野?”她晃了晃手里显示着110拨号界面的手机。“警察已经在路上了,不想被拘进去,就乖乖把杯子的钱赔了,然后立刻滚蛋!”混混恶狠狠剜了李明荔一眼,嘴里不干不净地骂咧着,终究是心虚,没敢再纠缠,转身就溜了。郑一长舒一口气,抬头看向李明荔,真诚地道谢:“谢谢。”李明荔摆摆手:“小事儿,别客气。”她回到座位,却发现对面的方筝正用一种怔愣的眼神望着自己。李明荔怕是自己刚才那样,让方筝觉得自己做的不太周全,于是忙问:“怎么了?”方筝像是被惊醒般猛地回神,摇了摇头:“……没什么。”她垂眸,指尖摩挲着咖啡杯沿。似乎很久以前,也有过这样一个人,用同样坚定的姿态挡在她身前。只是那人的面容褪色模糊,让她看不真切,但那个背影,与方才李明荔挡在混混面前的身影,微妙地重叠。为了感谢李明荔的帮助郑一给李明荔这桌端上了两个小蛋糕。为了表达谢意,郑一给她们这桌送来了两份精致的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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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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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