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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由得怀疑是那位阴魂不散的前男友在搞鬼,或许是为了报复,或许还有更可怕的意图。思来想去,郑一决定向李明荔和方筝寻求帮助:“能帮我查查,那个偷偷‘拜访’我家的‘幽灵’到底是谁吗?”表面看来,前男友的嫌疑确实最大,但经过连续三天的跟踪调查,李明荔和方筝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她们蹲守在对方公司楼下和小区附近,确认他每天准时上下班,下班后除了偶尔去便利店,几乎足不出户,他的行动轨迹和郑一家完全在两个方向,根本没有重合的可能。更关键的是,这位前男友对郑一的感情似乎早已翻篇。第三天傍晚下起小雨时,她们透过便利店的玻璃窗,清晰看到他把伞倾向身旁的女同事,两人有说有笑地走进雨里,看他脸上那种殷勤的笑容,完全是在追求新的恋爱对象。一个忙着讨好新目标的人,哪还有精力去折腾前任?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在嫌疑人名单上划掉了前男友的名字,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令人不安的疑问,如果不是他,那潜藏在郑一生活中的幽灵,究竟是谁?李明荔想到之前总是朝着郑一看的那两个人,一个潮男,一个神秘男,这两个人都很有可能。和郑一汇报这个结果的时候,郑一的神情有一点怪异,他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来,说:“既然不是他,那就好。”方筝察觉到异样,向前倾了倾身子:“我们可以继续调查,找出那个……”“不用了!”郑一突然出声打断,他的语气有些焦急,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他又放缓语气,摇了摇头。“已经没事了,这两天家里再没出现过异常,可能只是我想多了。”他避开两人的目光,低头盯着桌面。“这件事……就这样吧。”这反常的态度让李明荔和方筝交换了一个疑惑的眼神,这里面肯定另有隐情,但委托人既然明确表示终止调查,她们也不便多问。走出咖啡店时,雨势更大了,两个人虽然带了雨伞,但是也被淋得有点湿漉漉的,李明荔的家离得比较远,雨又这么大,便先去了方筝家落脚。方筝家是一个小公寓,面积并不大,但是布置的很温馨。作为晚饭,方筝简单煮了两碗清汤面。虽然说是清汤,但是一点都不清,李明荔刚吃第一口,就感觉自己的味蕾遭到了一场盐分饱和的轰炸,猛灌了一杯水才把那股齁咸压下去。“好吃吗?”方筝双手托腮,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李明荔的良心在“诚实”和“爱情”之间疯狂摇摆,最终,她选择疯狂点头:“好吃!特别好吃!”好不容易吃一次暗恋对象做的饭,怎么还能打消她的积极性呢?方筝喔了一声,点点头,又问:“真的吗,那为什么你一直在喝水呀?”危!李明荔的大脑飞速运转,最后找了一个弱智借口:“最近有点上火,医生让我多喝水。”“原来如此。”方筝恍然大悟,立刻热情地端起汤勺。“那多喝点汤!这个最滋补了!”这汤咸的功率比面还强呢。李明荔视死如归地接过碗,硬着头皮把面汤也喝得一滴不剩,此刻她的喉咙仿佛被十只唐老鸭轮番蹂躏过,沙哑的想喊一句,宝娟,我的嗓子……但看着方筝因为“厨艺被肯定”而微微发红的脸颊和翘起的嘴角,她又觉得值了。李明荔这两天在网上查了查关于怎么追求暗恋对象,这第一步呢,就是主动接近主动破冰,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去了解对方的喜好。她决定先用这份工作,作为话题入手:“方筝,当初你是怎么加入庄佑工作室的呀,你很喜欢这份工作吗?”方正摇摇头说:“楼下便利店贴着他工作室的招聘广告,包五险一金,离家步行十分钟,所以来了。”她顿了顿,接着回答:“至于工作……谁会喜欢上班呢。”回答如此的直白,让李明荔直呼霸总经典台词,呵,女人你真是勾起了我的兴趣。她正琢磨着再提出点什么话题的时候,就听见方筝说:“不过,自从你来了以后,我开始觉得这份工作变得有意思了。”是直球吧,这是一枚好感直球吧?这么说的话,方筝是也觉得她这个人还可以咯?李明荔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她还想再说点什么,但这时候却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什么,只憋出两个字,嘿嘿。转眼过去一周,本来以为郑一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结果下午时,方筝给李明荔发了一条短信消息,说自己要去郑一的家里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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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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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