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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今天让阿姨带着你去改个名字。以后你要认真学习,到时候跟着铭昕,就是小王秘书了。挺好,还能帮我看着点铭昕。”周湄往家里走去,陆铭昕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她们看着电视剧,王左静突然开口。“要是你长大了,等你有了公司,你会叫我去做秘书吗?”“当然啦,那我喊你什么,小王?”“可以啊。”“哈哈哈,可是你比我大很多!我得尊重你才行,不能喊你小王的。”王左静皱起眉头想了很久,她还是坚持道。“那我也愿意做小王,你叫小王就好。我要做我人生的主宰,然后去辅佐你。做小王。”陆铭昕点点头,“好啊,拉钩。”没过多久,周湄和陆铭昕就发现王左静不是一般人。简直是静若磐石,动若脱兔,难怪拿起刀就能和别人拼命。中文学习得越久,她就越发爱说话,时常语出惊人。“我看你是找死来了。”“……”“姥姥,小王面前不就只有一条鱼吗?”“嘘,小孩子别说那么多。”王左静抬用刀背邦的一声把鱼敲晕,刮去鱼鳞,随即手起刀落切成几段。“哇,你看她多么强壮、多么有力。”周湄惊叹。陆铭昕随即发出惊呼,哇——王左静听见声音,愣在原地,脸红了。“我、我就是想帮家里阿姨做点事情……”周湄笑起来,“紧张什么,你头发太长,不会觉得碍事吗?欸、欸,你手上全是鱼鳞,我来帮你吧。”陆铭昕闻声回屋,叮叮当当找来发绳和梳子。周湄站到她身后,王左静下意识弯腰,却听周湄说,“我有那么矮啊?站直嘛,小王。”王左静没由来的脸上发烫,随即挺直腰板。周湄爱干净,手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皂角味道,又爱晒太阳,所以周身总是暖洋洋的。王左静有着一头又黑又密的长发,周湄没有急着一梳到底,而是先用手指,极其耐心地将那些打结的发丝一缕一缕地分开。她的指尖像是在发间跳舞,小心翼翼地避开任何可能引起王左静疼痛的拉扯。木梳滑过发梢,带着轻微的摩擦声,听得王左静心里痒痒。每梳一下,周湄都会用另一只手掌心轻轻按住上面的头发,将那份牵引力卸掉,确保没有一丝一毫的拉扯感传到阿禾的头皮上。她能感觉到周湄掌心的温度,透过浓密的发丝,一点点透进来。终于,所有的发结都被解开,长发如一道黑色的瀑布,顺滑地垂下。把头发聚拢,握住,再把发圈绕上。不松不紧,恰到好处。陆铭昕张着嘴,“哇,小王,你的头发,像汗血宝马的尾巴,好漂亮!”周湄长舒一口气,“我这手艺,不错!”王左静笑了。自从过了童年,她就再也没有如此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浩浩荡荡。她自己一无所有,可却比拥有家庭、拥有母亲的时候更加快乐。她甚至拥有自己的房间,在这一段时间里,与生命里任何别的事都不太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周湄和陆铭昕的存在,竟然让她逐渐明了什么是朋友,什么是家人。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家人,没有血缘。她即是人生的主宰。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秋风起,院子里的那棵老树,叶子一天比一天黄,风一吹,就开始簌簌地往下掉。周湄的身体,也像这棵老树一样,正在被时间毫不留情地剥夺生命力。医院去得越来越频繁了。起初是半个月一次,后来是一周,现在,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能看到那辆白色的车停在门口,穿着白大褂的人带周湄上车。那天晚上,王左静梦见周湄变成了风中的一片黄叶,她拼命地追,却怎么也抓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片叶子飘向很远很远的、灰蒙蒙的天空。她从梦中惊醒,心脏咚咚地跳,眼泪已经浸湿了枕头。她悄悄下床,穿过清冷的走廊,来到了周湄的房间。周湄睡去,她却忍不住靠近,用手指轻轻地抚摸年老女人脸上的纹路。年老的女人喝醉了,然而她的情态却没有半分颓唐,王左静的心从没有如此剧烈地跳动过。她甚至产生了一种冲动,一种诘问上苍的冲动既然上天是女人,为什么不能让自己从周湄的肚子里出生?凭什么这么不公平,凭什么。据说周湄的亲生女儿陆周执为人一般,呆头呆脑,丝毫没有周湄做事的圆滑和富有人情味。陆周执不配做你的女儿,为什么我不是你的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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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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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