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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湘淡然一笑,“所以说,我才有可能带你出去,去见你的博士?”她靠着被锁起来的门,一只手轻轻搭上程晟的手腕,“其实我很讨厌这种什么都不知道但被情绪左右的感觉,明知道对方是自己重要的人,却偏偏想不起来,那个人是谁,而我又是谁。”“如果幕后黑手真就是那位博士,我应该会很讨厌她。她让我见到了我已经死去的朋友,却不让我想起他们是谁,还让我再一次体验与他们分别的感觉。”“博士不是坏人。”程晟去捏齐湘的手,有些生气的说。“那就去终点见见她吧。”齐湘也捏了捏程晟的手,揪起一小块肉,“虽然我以为你讨厌我,但我并不讨厌你。工具人也好,其他猜想也罢,我愿意带你去见她,哪怕最后需要我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当然,你不要着急感动啊,这只是因为我并不害怕死亡,而是不想毫无意义地死去,没有别的意思。既然你能带我找到‘我’,那这就是个很不错的交易。”程晟看齐湘搭上来的那只手,有些出了神,直到手的主人将其抽离,她才轻声评价了一句,“傻得出奇。”以为能听到一句谢谢的齐湘正在考虑要不要撤回自己刚才说过的话。不过还没待她装模作样地说任何一句责怪的话,程晟就飞快地伸出手在齐湘的脑门上弹了一下。四周景象斗转星移,黑暗在齐湘面前扭曲成一片漩涡,伴随着灯光亮起,她置身于一条布满暖黄色路灯的幽深小路间。等支配身体的那股失重感消失后,齐湘拉着程晟的袖子,恶狠狠道:“程小姐,被博士一手带大的乖孩子可不能这样没礼貌。”程晟无辜地看过去:“?”然而在看到齐湘脑门上很清晰的指甲印时,程晟也明白自己并不无辜了。她果断抬手,给自己弹了个脑瓜蹦,留在额头上的指甲印比齐湘额头上那个深了不少。齐湘的五官皱在一起,用眼神编织出一个问号,“你干什么?”程晟有些疑惑地歪头,她又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划拉了一下,一面镜子出现在齐湘面前。齐湘于镜子里的自己大眼瞪小眼,自然也看到了脑门上的指甲印。“我说的不是这个。”飘在空中的镜子突然碎裂,化作齑粉。程晟垂眸,去读齐湘的眼睛,然后淡淡地想——原来她是不喜欢我说她傻瓜。于是程晟非常不要脸地说:“我是在夸你可爱。”齐湘无语的表情几乎要跳出脸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想为不认识的人付出生命,我作出这个决定也花了不少的时间。”她摩挲起手指,目光下移,停留在自己脚尖。“我很讨厌自己目前的处境,明明是故人再见,我却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凭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情感靠近。”“你相信直觉吗?”齐湘又勾出一个动人的笑,眼底闪起光亮,“我这个人似乎很相信自己的直觉,所以当我得知我们已经死了的时候,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认定我们是一种意识存在体,不过我没有与齐声说这件事。而后来我又听到了博士这个字眼,我知道的,就是她。”“那你应该讨厌我,我和博士关系很好。”程晟有些不明白,“可你为什么不讨厌我,甚至不惜自己的性命?仅仅是因为‘自我’?这比你的性命还要重要吗?”“大概吧。”齐湘垂着眼,眉目被月光染得温和,在晚风的衬托下,宽松的衣料被轻轻撩起,为这位翡翠之年的女性又增添了一丝神性色彩。“要作出这样一个决定对我来说确实不容易,特别是在后来听到电流声时……不过就在刚刚,在看到你矗立在月光下的背影时,我下定了决心。”“为什么?”“因为女人的直觉。”“齐小姐,我想听到一个确切的答案。”齐湘抬眼,深邃的眼眸像是藏着陷阱,而程晟也确确实实地掉了进去。“程小姐,我可不做亏本买卖。”程晟盯着那双眼睛,却什么也读不懂,只能妥协地问:“你想要什么?”“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不过这件事具体是什么我还没想好……”“可以。”对方答应得一点也不拖泥带水,齐湘也就不带犹豫。“因为我要找的终点就是你。”程晟愣住了。“可你,什么也不知道。”“跟着你迟早都会知道的,我能在你身上找到‘我’。”齐湘笑得狡黠,却不叫人讨厌,“不知道你能不能懂,大概就是,帮你就是在帮我自己?”“不躲着我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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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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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