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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不太好使?齐湘仔细回想了一下。虽然这个人的出场方式看着倒都还有点气派的样子,不过似乎确实有那么一点……憨?“你知道偷情是什么意思吗?”程晟点头。“地下恋呢?”程晟也点头。“那你为什么不知道小三是什么意思?”“出逃九十九次里面没有写这个。”齐湘略感懵逼,“出…出逃什么?”“出逃九十九次,纯情狐狸爱上霸道的你。”“这是什么鬼?!”“一本书。”程晟仔细回忆了一番,继续说,“你当初为了看完这本书熬了个通宵。”“我怎么可能为了追一本狗血小说熬通宵!”程晟抿唇看着齐湘,眨两下眼,道:“哦,我第二天早上发现你的黑眼圈后你也是这么和我说的。”齐湘:“……”“没事的齐博士,其实我拿到书的那天也熬了个通宵,还骗你说我是去实验室修程序了。”“你不是说你是乖孩子吗?”“有时候我们需要一点善意的谎言。”程晟狡辩完,又道,“齐博士,为了我和你的清白,我还是要强调一遍,我和你之间不是地下恋,也没有任何人是小三。”“那我们见面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偷偷摸摸?”程晟拧眉,“谁和你说的?”“十八告诉我的,他说我们之间见面都还要他通风报信。”“十八说的?”“嗯。”听到此处,程晟突然笑起来。笑声在狭小的房间内回荡,齐湘听着,不由得出了神。“齐博士,我之前被南十七视作危险分子关了起来。他们担心我伤害你,所以见面的时候才需要十八通风报信。”齐湘还是不太相信,“我真不是小三?”“不是啊。”“可是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一直在躲着你。”“那大概是因为……某人一直和别人说不能撒谎,自己却是个爱说谎的人。”“我撒谎了?”程晟看她一眼,骗她说:“对,弥天大谎。”齐湘短暂地斟酌片刻,心里反而松了口气。程晟弯唇,靠过来正想说什么,就见齐湘警惕地看向那扇劣质木门。分散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后,程晟也听到了门外沉重的脚步声。她立刻行动,拉着齐湘坐到一旁的椅子上,拿出几本书摊开,刚从抽屉柜里翻出两只笔,劣质木门就被人猛地踢开。木门板倒在床上,木屑四散,墙壁生出裂纹,踹门的女人伸长脖子探进来观察情况,在看到书桌旁的两人时不免嘁了一声。“你们两个怎么还在这里?!”女人吼了一声,在走进来仔细端详那两人后又眯起眼来,她有些兴奋地露出那一口染血的牙齿,伸长脖子靠近两人,凸起的眼球在眼眶里四处晃动。“不对……今夜的筹码,没有你们。”沾有血丝的口水落在书页上,程晟有些嫌弃地带着齐湘避开,然后说:“妈妈说我们是废物,我们就想来这里看看,怎样才算有用,怎样才能让妈妈在外面抬得起头。”女人瞅一眼桌上的书,哼一声,道:“别给老娘乱跑,我去联系你们妈妈让她来接你们回家,要是敢惹事,老娘把你们扔去七楼喂猪。”程晟毕恭毕敬地点头,在那女人走后,无语地翻起白眼。她将桌上的书收好,然后毫不客气地说:“这里的巡逻怪物除了那名疯子外都特别装,当然,也不知道它们怎么想的,天天骂自己是猪。”将圆珠笔都扔进抽屉,程晟又很贴心地说:“齐博士,你别学它们口是心非,特别是遇到那位疯子的时候,一定要打直球,不然真的会被丢去七楼喂怪物。”齐湘笑一声,瞅着门外的情景,道:“这就是……‘妈妈来接我们回家了’?”“嗯哼。”程晟摊手,瞅一眼碎在地上的木门,无可奈何地将齐湘拉到房间的小角落里。确认外面的人看不清里面的情况后,程晟抬手掐住齐湘的脖子,不过那双手才稍稍用力,齐湘周围就冒出一堆蓝色数字。程晟松开手,那些数字又消失不见。她较为满意地说:“我放了一点数据在你身上,遇到危险时可以保护你。”“我自己也会注意的。”“可是齐博士,比起我,你太脆弱了。”齐湘:“……”“但是没事,我会保护你的,只不过我又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你身边,总会有那么一些危及情况。”齐湘:“……知道了。”程晟眯着眼,笑一声,又道:“我们走的越远,就会越清醒。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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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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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