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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湘吐了吐舌头,赖皮道:“那可不行。”对程晟压根没有好感的兔子自然也是站在齐湘那边,它松开齐湘,叉着腰,对程晟指指点点。齐湘问:“你知道它在说什么吗?”程晟叹一口气,“说我坏。”随后,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白色小卡片递给齐湘。在齐湘阅读起上面的字时,一道声音凭空响起。登塔规则——一、禁止燃放烟花。二、请在钟声敲响前登塔。三、不要摘下戒指。四、远离黄沙。五、请不要害怕你见到的黑影。六、登塔愉快(注:此条非规则)她看完纸条,还是将它给了身边的兔子。兔玩偶开心地接过,毛茸茸的脸颊在齐湘身上蹭了又蹭,似乎在感谢对方居然这么挂念自己。程晟:“……”在兔子看卡片的空隙,齐湘瞥向自己的右手——无名指处,正戴着一枚银戒。她记得这样的戒指程晟也有。“这个戒指有什么特殊用处吗?”齐湘举起右手问道。程晟看一眼,只说:“纪念意义。”“纪念?”齐湘嘀咕一声,看了眼兔子的手,随后又默默收回目光。她凑到程晟身边,小声问:“你有项圈吗?”程晟疑惑。“兔子的手太大了。”程晟真的就掏出了一个小项圈。齐湘惊喜地接过并将其套在兔子的大拇指上。兔子惊讶地看着属于自己的戒指,对程晟稍微改观了不少,并拔下一撮毛赠送给对方。齐湘看着着实心疼,“你又秃了一块。”兔子摆摆手,全方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展示起大拇指上的戒指,还很深情地亲上一口。齐湘肘击了身边的程晟,“天色不早了,我们去登塔?”“你怎么一点危机感都没有。”程晟忍不住吐槽。齐湘耸耸肩,“我也不知道。”程晟也不太在意这事,随口一问后领着她们往一个方向走。“这都是白茫茫一片,我们去哪啊?”“我记得路。”程晟说。“这能有路?”程晟想了想——老实说,没有。“有路。”她说。兔子凑到齐湘身前,比了个叉。齐湘笑一声,道:“确实有路。”兔子在脸上扣出一个问号,纠结片刻,就非常心甘情愿地比了个对勾。齐湘和程晟说:“那只兔子好双标啊。”“因为兔子的主人就很双标。”“是谁啊?”“一个小孩,男孩,我缝东西的手艺就是从他那学来的。”“你缝出来的东西肯定会被他嫌弃的。”齐湘毫不避讳地说。“你也就比我好上了那么一点而已。”程晟回道。“你就是纯嫉妒。”“嫉妒你缝娃娃把胳膊和大腿缝在了一起吗?”齐湘:“……?我怎么可能会烦这种低级错误!”兔子再次凑到齐湘面前,眼角挂泪,比了个对勾。“你倒也不用这么诚实。”齐湘说。兔子伸手就是往自己腰上一抓,齐湘立刻制止,道:“这个不必了!”胸前那只黑猫随着齐湘的动作在空中来回晃荡,程晟走在前面,将自己的步伐放得很慢,很慢。但她们还是从一片白茫茫踏进满天黄沙,兔子变小挂在齐湘肩头,手里捧着那只同样变小的项圈。它又将那项圈递给齐湘,看她将其戴在小拇指上,然后高兴地拍起手掌。程晟护着手里的玫瑰花束,从未回过头去看齐湘在做什么。直到她们来到一座高大破旧的瞭望塔前,她才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就正好看到齐湘举起手,打量着那枚银戒。“怎么了?”她问。“我就是在想……这是谁送的戒指。”“你送给我的。”程晟说。“纪念什么的?”齐湘接着追问。“纪念我们的相遇。”她回答。这句话正好勾起了齐湘的回忆,她放下手,走到程晟身边,聊起了她们初遇时的场景。“程晟,这我就要好好和你说道说道了,林醒那家伙简直不是人,我那时候才刚从病床上爬起来,路都没走明白呢,就把你送去我实验室了。”程晟将玫瑰往怀里靠了靠,“我当时……是不是很难看?”齐湘一愣,拍拍程晟的肩,“不难看,对我来说,你坏的很标准,修起来也不麻烦。”程晟被齐湘逗笑,她看着对方明亮的眼睛,又道:“我醒来时,你在唱一首歌。”“那是首很流行的歌,过节的时候,基地里的大家都会唱,我也就跟着学了点。”“我很喜欢那首歌。”“大家都很喜欢那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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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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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