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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帆坐在床上捂住耳朵:“我很早就睡了好吗,不如让你家小姐们别老来我房间!”时浣噎住,这不是劝不动那二位,才试图从夏帆身上下功夫的吗!而且……昨天二小姐不是在房间吗,时浣看了一眼宋时沅,又小心翼翼挪开。懂了。“吃……吃饭吧……”她转移话题:“下午天气晴朗,您有什么想玩的项目吗?”夏帆飞快完成洗漱,坐到餐桌前才接话:“去滑雪吧,滑雪场是私人的吗?”时浣点头:“是沈大小姐的产业。”那就行,室内私人场所比室外公共场所安全。吃完饭,时浣开车载她们去。夏帆很久没见沈知凝了。她们这些继承人应该不需要再去上课,等学期结束,毕业证甚至会自动送上门。沈知凝其实不常来,今日纯赶巧。时浣上车前打过招呼,沈知凝让人空了间私人休息室,在里面亲自煮茶。“装备都齐全,新的,场子也清过,没有外人。”女人一双手灵巧地洗好器皿,给她们一人倒一杯:“尝尝,我妈新弄来的大红袍。”夏帆不爱喝太烫的东西,礼貌性抿了一口,还是烫得舌尖冒烟。她放下杯子再没碰它。宋时汐也不爱喝,甚至都没端起来,十指交叉并在腹部,俨然对礼节二字表示不认识不熟。只有宋时沅在慢慢呷品,淡然自若地对沈知凝说:“麻烦你了。”沈知凝泡茶的手一顿,仅仅片刻又恢复运作,温和回道:“我们之间不必客气。”说完她看向夏帆,眸中含笑:“对了,你爱吃什么?蜜饯?瓜子点心?有桂花糕和牛乳糖。”宋时沅替夏帆回复:“辣条。”夏帆&时浣:“…………”“不准吃!”时浣妈妈小课堂开课:“都是垃圾食品,吃多了肚子里会长虫子!还会掉毛!”“她又不是狗掉什么毛?”宋时汐散漫地将手肘撑上扶手:“都出来玩了,尽兴些。”时浣吵不过宋时沅,自然更吵不过宋时汐,无助又无奈地妥协:“那就吃点吧。”沈知凝吩咐人去拿过来,转头不忘解释:“雪场还在清理呢,先坐会。”这众星捧月的感觉……爽!大小姐们肯定不吃垃圾食品,至于时浣,没捂着鼻子跑出去就不错了。夏帆于是自己吃。沈知凝大概没想过她的高级休息室有朝一日会弥漫股香精味,便好奇地盯着夏帆手里的辣条。那呆滞的模样莫名有些可爱,夏帆撕一小片给她:“要不尝尝?”沈知凝挠挠眉毛,还真想尝尝。“诶,你别用手拿了,很多油,一会儿全是味道。”夏帆避开:“直接吃吧。”“……”时浣欲言又止。她偷看双胞胎,姐俩神色不对。沈知凝已经吞完夏帆给的那片,明显吃不习惯,被呛得猛咳嗽。“快……快喝水……”夏帆手忙脚乱找水,桌上只有茶,她忙中出错,抓的刚煮开的茶壶顶。时浣看急了:“夏帆小姐——”夏帆没被烫到。宋时汐飞快挡在她手下,宋时沅一手拿走了茶壶,一手从茶几底下掏出矿泉水给沈知凝。虚惊一场。沈知凝终于喝到水,嗓子刺痛:“平心而论,挺好吃的……就是有点,嘶,辣。”这画面太幽默了,夏帆忍不住笑出声:“晚上拉肚子别怪我哦,还吃不?”沈知凝喝完整瓶矿泉水,摆手表示不需要。倒是宋时汐在兵荒马乱里出声:“我也要吃。”夏帆奇怪地看她:“桌上不是有嘛。”“我怕手脏。”宋时汐意有所指:“你拿给我。”“…………”时浣左看看右看看,生怕大小姐也提出要求。——那多不符合人设啊!幸好宋时沅只是盯着宋时汐吃,没有行动。宋时汐每一下咀嚼都对准了宋时沅,故意吃得十分缓慢。幼稚!夏帆无语。幸好这场对峙被及时打断,雪场清理好了。换完衣服,戴上面罩,她们看不见对方的脸,只能通过护目镜的颜色辨认。夏帆是黑色,宋时沅是深蓝,宋时汐浅蓝。时浣对滑雪没兴趣,跟沈知凝一起站边上。“你们会滑雪吗?”夏帆的声音隔在厚重的衣领和面罩里,显得模糊不清。宋时汐和宋时沅齐齐摇头,毕竟前二十几年,宋徽绫教她们的课程中不包含滑雪。夏帆抬起笨重的脚:“那我教你们。”她教的仔细,双胞胎学得也快。“你们先别去高的地方,就在底下练习吧,我上去玩玩,注意安全哦。”夏帆喜欢滑雪,高考结束她一个人去了趟北海道滑,在那学会了很多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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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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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