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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平时二人正常相处过程中,贺沉枭对自己可以说很细致,甚至是照顾得很周到。比如他知道自己爱吃柚子,同居后家里的水果各种都有,但柚子就从来就没断过。贺沉枭在时,会剥好放到自己手里。他要不在,便会嘱咐兰婶给提前准备。保证自己想吃的时候,随时都有新鲜的柚子肉可以吃到嘴。但每天准备这么多,其实温若初也不可能每次都吃得完。而吃不完的,最后都进了贺沉枭的肚子。刚才出门前,她看到阳台茶几上那碗红柚肉,肯定是贺沉枭剥好放在那的。温若初有时感觉贺沉枭就像个莫比乌斯环。一个拥有着阴阳两面的圆环,但实则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圆环其实只有一个面。就像贺沉枭这个人。别人口中嚣张跋扈的[疯狗太子爷]是他,但那个低垂着眉眼,一点点撕着柚子肉上白筋的也是他。极尽的矛盾感,却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个体。咖啡店内的卡座上,温若初伸手抹去穆筱云脸上的泪痕。如果把当初贺沉枭以身边人为威胁,强迫自己跟他谈恋爱的事如实告诉穆筱云,她肯定会寝食难安。所以只能选择了个听上去,闺蜜比较容易能接受的理由。“贺沉枭他说他喜欢我,为了要得到我的联系方式,才假意让你撞车。我本来其实不想答应,但上次也跟你说过,我不想喜欢宋淮了。”“听说要忘记上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投入下一段新的。”“他身份特殊,我又不喜欢太过被关注。加上宋叔霜姨还有爷爷他们对贺家人的印象并不好,所以我连你也没告诉,这才让你误会了,对不起啊。”穆筱云此刻嘴巴都已经合不上,但还是有些不放心。“可是、可是就算这样,他可是太子爷欸,身边女人肯定也不少啊!”说到这,她把温若初往跟前拉了下,声音压低很多。“他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玩女人又滥交的太正常了,万一染上什么奇奇怪怪的病,到时吃亏的可是你啊!”穆筱云有个姑姑是妇科医生,曾经过年家里聚会时说过,现在那些得病的小年轻占比很大。而且很多长得很漂亮的小姑娘,身子早已经烂得不成样子,而且很多都是被伴侣传染的,她们自己都不知道。听闻,温若初眉心跳了下,想了想只能说:“他他好像那个不行吧。”穆筱云双眼陡然睁大,“哈?”温若初想起这些日子二人的那些擦枪走火,贺沉枭始终不肯做到最后一步。虽然有好些次用她的手去解决,__度上好像也没问题。但她确实想不到别的原因了。“我跟他睡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都都还没做呢。”穆筱云脑海里浮现出贺沉枭那张惊世骇俗的脸,还有那看起来肯定实力不俗的公狗腰。没想到堂堂贺家太子爷竟然是个软茄子??og!怪不得燕京如此顶级的豪门一直都是一脉单传,原来都是祖传的不行啊!温若初见闺蜜好像是接受这个解释,又提醒了下。“所以你先帮我保守下这个秘密好吗?反正我跟他也算是各取所需吧,估计没多久……可能也就分了。”穆筱云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慢慢放下,但随即又想到另个可能。“可在这个过程中,你万一要真的喜欢上他怎么办啊?”温若初沉默。小会后,她回避了闺蜜的视线。双眼凝着面前的格纹桌布,眼里透着种深幽。缓声道了句:“不会的。”多年挚友,穆筱云瞧出了些许端倪:“但感情的事真的说不好哦。”温若初定了定后转眸看她,淡淡勾了抹笑。“因为我知道喜欢上他会是多么可怕的后果,所以不会的。”八卦解开误会后。有些日子没见的闺蜜二人,也干脆趁今天正好在附近准备逛逛。温若初便给贺沉枭发了个微信。【我跟筱云想在旁边商场转会,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你要不先回家吧。】那边很快回了两条信息:【你们玩你们的,我在附近找个地方等你一起回家。】【快结束时,提前给我打电话。】温若初了解他的脾气,于是便也不再管他。回了个‘好’之后,就跟穆筱云挽着胳膊,一起去隔壁的商场里逛街了。这边,贺沉枭把车停好。来到了刚才她们待的咖啡店里,直接坐到温若初之前坐的地方。拿手机点了杯冰美式后,就独自坐在临街的窗边开始等待。店内,邻座的三四个小姑娘,从贺沉枭一进来就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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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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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