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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着渴望,但又不敢越矩。‘喜欢’二字温若初现在是可以轻易脱口而出。因为这是事实,也是无法控制的感情沉溺。可是眼下,她却只能在心底大方承认对贺沉枭的喜欢,无法不管不顾地去完全释放自己来回应他。最终。温若初在某双期盼的眼神下,暗自悄然攥紧手心。以指尖带来的刺痛逼迫自己,用沉默代替回答。贺沉枭等了许久,见她只是静静回望,眸底明显闪过失望。他慢慢直起身子坐回主驾,嘴角浅笑着叹了声后,又伸手轻轻捏了下温若初脸颊上的软肉。“心硬的臭家伙,还怪让人尴尬的。”温若初的心微微抽痛了下,抿了抿唇低声问道:“为什么好好的想问这个?”贺沉枭稍侧着身子,曲起左臂搭在方向盘上单手撑起下颌。几缕挡在额前的刘海,半遮半掩着那低垂着黑眸。随即扯了下唇:“因为我想跟你做_。”温若初:“”这个回答显然是她没有想到的。只见贺沉枭伸出右手长指指了指她心脏的位置,表情慵懒口气倒挺正经。“做很容易,但我更想要的是宝宝你的爱啊。”温若初愣了愣神这才反应过来,这段时间二人同居后,为什么他一直迟迟不肯进行到最后一步。原来不是不行,而是他一直在等自己喜欢上他?“所以你才一直没跟我”“不然你以为我天天干蹭你的腿是脑子进水了?”他一如既往的直白,顿时让温若初心底刚刚才升起的那些愧疚,瞬间减了大半。可下一秒,等再次对上男人视线时,又被一把抓着手紧紧包裹在他大掌里。贺沉枭拉着她的小手送到唇边亲了亲,然后将她柔软嫩滑的手背贴在自己脸颊上来回蹭了蹭。又用带着些可怜和茫然的语气张口:“宝宝,你能不能快点喜欢上我啊?”温若初指尖和心尖同时麻了一下。随后听到男人很轻很淡地又有点卑微地说:“我只要你的一点点喜欢就足够了,可以吗?”一刹那间,温若初突地有些泪目,喉间也难以抑制地发热。她凝着贺沉枭没有将手抽回,只是在他的手心把自己的手慢慢转正。然后轻抚着他的脸,慢慢应了句:“好,我试试。”贺沉枭听闻,眼角这才渐渐起了弧度。很快下车绕过车头来到副驾这侧,替温若初打开车门。一身黑色的他此刻站在暖洋洋的秋阳之下,浑身竟也散发着淡淡柔和之色。只见贺沉枭眸底带笑,朝里面的人张开双臂。“下车吧,我的公主宝宝。”温若初怔了两秒,同样打开双手把自己交给他,投进了男人坚实的怀里。只是当贺沉枭抱着人走进店里时,几个店员看到温若初后都有些愣了。因为她之前在这家店买了很多年的柚子蛋糕。加上本来长得特别漂亮,而且每次都只买这一个品种,所以大家对她印象都很深。关键今天温若初来,竟然还不是来买柚子蛋糕,而是买别的。几个老店员看到之前陪她一起来买蛋糕的男生,突然变成了个看起来更帅,但明显感觉很不好惹的另个男生后,八卦之心冉冉升起。不过也只是互相暗地交换了下眼神,没有多说什么。当贺沉枭付完款,二人在旁边等着打包时,温若初看到弧形玻璃展柜里,还剩了一块的柚子奶霜蛋糕。有个女店员注意到,随即问她:“小姐姐,这个柚子蛋糕今天不买了吗?”温如初只是视线在上面短短停留了几秒摇摇头,带着淡笑接过店员递来的盒子:“不要了,谢谢。”随即,二人很快离开蛋糕店就回了家。不过到家时,差不多已经十二点多了。兰婶一个人在家里一边看着狗狗,一边翘首以盼。终于把他们给盼回来,这才赶紧跑到隔壁去炒菜。温若初坐在餐椅上抱着甜甜,贺沉枭则脱了外套把蛋糕放在冰箱先冷藏。然后洗了洗手后,开始站在餐桌边剥起了[每日一柚]。温若初无意对搭在餐椅上男人的外套看了眼,又对对面永远都是一身黑的贺沉枭投去目光。终于开口问出了内心的好奇:“你为什么所有的衣服都是黑的?”明明也就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年四季所有衣服都只穿死气沉沉的颜色。卷起衬衫袖子露出半截手臂的男人抬眉看了她一眼,手上动作没停,很快空气里就充满了柚子的清甜气味。语调慵懒:“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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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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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