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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沉枭终于抬手拿掉毛巾,又将头狠狠往背后的铁皮柜上一靠,突出性感的喉结上下滑动。他语气淡淡却带着无奈:“她要真喜欢这些就好了。”如果温若初真要是喜欢在乎这些东西,他现在就不会这样毫无头绪了。这时。方杰突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啪——’一声拍了下手。“花!对了,花!应该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漂亮花的吧!这个肯定好使,你要不试试?”此刻,贺沉枭终于稍微顿了下。因为他好像确实还没给温若初送过花。从拳击馆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贺沉枭坐在车里,拨通了个电话。这会贺景山还在书房,看到他的来电倒也意外:【哟,稀罕啊,你竟然会主动给我打电话。】贺沉枭目光淡淡凝视着前方的挡风玻璃,声色冷然。【想让我去联姻,倒也不必如此麻烦,你吓到她了。】贺景山还是习惯的在盘着佛珠,毫不掩饰自己威胁温若初的事:【你要是那么好说话的主儿,我也不至于麻烦你那个小女朋友。】只见贺沉枭脸色情绪不明:【我可以去相亲,你也不要去打扰她身边的人。】对于他的突然转变,贺景山起了个心眼:【你怎么突然好好想通了?】男人薄唇淡淡一勾,黑眸里顷刻间泛起了嗜血之味:【你早点安排,我只是想早点结束这个无聊的游戏罢了。】而最后,贺沉枭其实离开三天都没有回来。这几天温若初都是自己一个人上学、吃饭、睡觉。本来感觉很平常的日子,她竟突然有了种难以忍受的孤独。夜里。她躺在床上,无数次打开贺沉枭的微信,一遍遍往上滑动着他跟自己这段时间的聊天。他话语寥寥简短却细致的关心;还有那些直白又让人脸红的挑逗话语;甚至那些听了无数次早已镌刻在心里的[宝宝]称呼,每隔几句就会出现手机的相册里,还有上次他们一起拍的大头贴电子版。温若初细细看着上面男人有些僵硬,但却温柔配合的姿势。眼泪更如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枕巾被泪水浸湿又慢慢变干。每每夜里惊醒时,温若初只能抱着贺沉枭的枕头,闻着那股只属于他身上的苦柚味道,才能勉强入睡。这日傍晚。温若初上完下午四节课回到家,打开门,发现本该空无一人的房子却灯光通明。她微微愣住,甚至连鞋也没换就直接小跑到客厅。果然,一个穿了身正装的高大男人身影,此刻正背手站在阳台玻璃门前,眺望着远方。若不是那特有的狼尾须发,温若初也不敢一眼就确这人是贺沉枭。她突然眼眶一红,喉间有些发热,“你回来了。”贺沉枭转身,看人。他今日一袭定制复古黑色西装,白色禁欲衬衫领口系了个黑色领结,本就高挑颀长的身材这会更显挺拔。平日帅气随性的头发此刻也被精心打理过,浑身上下散发种与往日截然不同的矜贵沉稳气质。而他这副打扮,明显就是要去参加某种高级晚宴的着装。贺沉枭迈开长腿几步走到温若初跟前,发现她气色不大好,于是抬起大手摸了摸那张小脸。“这几天是不是没好好吃饭,怎么感觉瘦了好多。”只是简单的话语,温若初心里一阵难过,也有些委屈。但她还是克制住快要泛滥的情绪,尽力保持平静:“还好,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参加宴会吗?”男人默了两秒,点头:“嗯。”接着他又缓缓道:“今晚贺家举办宴会,邀请不少人。目的是为了让我跟童家那位千金先见个面,也就是所谓的相亲。”听到最后二字,温若初整个人明显一僵。她微微仰着视线看着男人,有些不知所措。一时间舌尖酸苦又似千斤重,竟不知说点什么。贺沉枭答应去的,她不应该是可以放下心的吗?这样贺景山也就不会对付霜姨他们一家了。可是明明理智告诉她不该阻拦,可是内心又像是被人紧紧攥住,是种无法呼吸的难过。贺沉枭见她一直不说话便上前一步,将人轻轻揽在怀里闭眼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眼睫稍垂看着她,眼神里透着温柔,也有心疼。“宝宝,我还要有段时间没法回来,你一定要好好吃饭。”说完他大手又扣在她的后脑,将人搂至怀中,轻轻顺了顺她的薄背。“不要怕,一切有我,老头子不会对他们怎么样的。”女人乌润的眸子微微睁大,无声的眼泪瞬间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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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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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