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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跟谁都能迅速打成一片,典型的e人性格。但唯独一件事,他只要碰到就会立马冷脸下来。那眼神几乎是就是缩小版的贺沉枭。这日。温若初和贺沉枭带着儿子到商场逛街,顺道吃饭。等吃完后,父子二人去了卫生间,剩温若初一个人在外面等他们。现在是十月底,燕京已经有了初秋的凉意。温若初今天穿了件燕麦色的风衣,头发随意用夹子挽了个发髻。她一身悠闲装扮,肤若凝脂,看起来依旧跟二十多岁没什么区别。“美女,请问你有男朋友吗?可不可以加个微信?”正在低头刷手机的温若初抬头,是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潮流年轻人。留着让她眼熟的狼尾潮发,耳朵上还有一排黑色耳钉。因为发型缘故,温若初多看了一眼,不过还是立马朝他扬了下手上的婚戒。“不好意思,已婚有孩。”“啊??你、你结婚都有孩子了??”男青年一脸不敢相信,随后又想到一种可能:“这不会是你为了拒绝别人搭讪,而故意准备的假戒指吧?”温若初轻叹了声。正要再次阐明时,一个矮矮的小黑影瞬间奔到了她腿边,紧紧搂着的同时还一脸冷意瞪向男青年。“不许你抢我妈妈!妈妈只爱我爸爸,而且还有我!你没有机会的!”男青年瞪大眼睛看着还没自己腿高的小孩。但下一秒,他就感受到了另个强大的气场接近,随即转头一看。只见一身高至少190以上的男人,双手插兜冷眼站在自己身后。他上身穿着黑色卫衣,下搭了条同色休闲裤和一双潮鞋。明明是很常见的装扮,但浑身上下却散发着浓浓的上位压迫感。而对方仅仅只是淡淡又漫不经心的盯着自己,让男青年立马就意识到了这不是自己能惹的人物。便很是慌张的匆匆丢下句‘对不起,打扰了’,就一溜烟跑了。温若初看着眼前有些眼熟的一幕,觉得好笑。她摸了摸儿子的头顶,朝旁边贺沉枭歪了下脑袋打趣起来。“贺总现在是沉稳了啊,如今吃醋用个眼神就能吓跑对方了。”贺沉枭薄唇懒懒弯了个浅弧,“宝宝,我刚才要是没看错,你对那家伙貌似多看了几秒?”“妈妈,你这么漂亮在外面可一定要小心呀!千万不能给一些怪蜀黍拐跑哦~”贺岁安也很是不放心,仰头认真叮嘱着。温若初有些无语一笑,蹲下摸了摸儿子的头发。“放心,妈妈这辈子只会留在爸爸身边,跟他一起保护你的呀。”贺岁安这才稍稍安心,一下紧紧搂着她的脖子。“嗯!那妈妈抱抱岁安吧。”可才搂了没两秒,就又被身后的男人提溜着着后领给转抱到自己怀里。“你现在这么重,不要随便累到我宝宝了。”贺岁安有些无语,像个小大人似的叹了声。“爸爸你好幼稚哦,我三岁都不叫自己宝宝了,你还喊妈妈宝宝。”贺沉枭没好气捏了捏他的小脸,伸出另只手与温若初相牵。然后还故意将二人十指紧扣的手在儿子面前转了两下。“妈妈可是我一个人的宝宝,你嫉妒我知道。”贺岁安被这番[示威]搞得有些急了,“妈妈!!你看,爸爸他又在欺负小孩子了!”温若初哭笑不得。“小笨蛋爸爸哪有欺负你呀~你这样想嘛,我是爸爸的宝宝,那你可是我们两个的宝宝呀~对不对?”贺岁安听得有些似懂非懂,很是苦恼的在捋着这个关系。贺沉枭双眸噙着淡笑看了眼儿子,后又与身侧的温若初对视下抬起手吻了吻她的手背。接着一手抱娃,一手牵着妻子继续往前走去。“那就走吧,我的宝宝们。”“老公,你知道刚才我为什么会多看那个年轻人一眼么?”“哼,为什么?”“因为他的头发让我想到了咱俩上大学那会,二十几岁的你也是差不多的造型,但我觉得你比他帅多了。”“哦,这样啊…那我得好好想想了。”“想什么?”“想晚上怎么让宝宝再感受下我二十几岁喜欢硬上的时候。”“……”番外13-了结1婚后第十三年。二月底,刚过完农历新年十五没几天。这日早上,贺沉枭刚出办公室,带着特助王冕和几位下属高层,正准备赶往会议室开周一例会时,接到医院的电话。在看到屏幕上的[阮医生]三个字时,男人正迈着大步的高级黑色皮鞋骤停。因为这是贺景山的主治医生。众人跟着贺沉枭停在原地,他抬手示意王冕留下,其他人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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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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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