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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峥年径直地走在前面,没有理会身后的小插曲。盛羽急了:“哥,你走那么快干嘛?等等我们。”奇怪,峥年哥怎么都不去关心关心霜颜姐?只顾着往上爬,一点都不体贴女孩子。走了一段路,虞菀觉得穿越来的这副身体简直是小趴菜。果然小时候体弱多病被养在乡下,长大了也没强多少。原主之前一直节食,保持身材,身体并不好。自己穿来当了傅太太,伙食好,还长胖了几斤。偶尔还会去公司健身房锻炼一下,身体才好起来。看来要重视身体,多锻炼。她有些喘,额头冒出细密的汗珠,双腿有些沉重。慕甜关心道:“菀菀,累了就休息一下吧。”“好,我坐着休息一会。”她是走不动了。“文洲哥,你们先走,我和菀菀休息一下。”应文洲看虞菀脸色有点白,给她递了一小支葡萄糖补充剂。“给,喝点这个补充体力。”虞菀接过来,勾唇浅笑:“谢谢文洲哥。”盛羽也不急着走,“我们也休息一下吧。还有半个钟就登顶,来得及看日出的。”走在前头的傅峥年脚步一顿,折返了回来。离小趴菜虞菀两三步的距离,肆意地靠着树,整个人看上去轻轻松松。男人眉头轻皱,掀唇:“真娇气。”一看她就是缺乏锻炼,身子骨娇弱得很。心头泛起一种异样的情绪,是一种名为“心疼”的情绪。虞菀咬咬唇,语气奶凶奶凶的:“你说的对!”她以后加强锻炼就是了。他常年健身,自己肯定比不了。慕甜心头一震,妈呀,她家菀菀出息了。敢硬刚傅峥年。要是惹了这位爷,她可护不住她。她暗搓搓拉虞菀衣角,虞菀回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傅峥年可没这么小气。阮霜颜脚踝疼,连忙坐着休息,听到傅峥年的话,她心里头炫了一吨溜溜梅。很不是滋味。要是他这话是对自己说的该多好。她还能反嗔回去,顺带撒撒娇,让他心疼一下自己。虞菀的反应,让她讶异,之前她对傅峥年可是敬而远之的样子。休整了一会儿,众人又开始爬山。傅峥年从包里掏出登山棍,拉长,在虞菀眼前晃了晃。“拿着。”虞菀琉璃眸子闪过惊讶,“谢谢峥年哥。”接过登山棍,走了几步,果然轻松不少。几人神色各异。傅峥年什么时候变这么体贴了?这位冷脸的阎王爷偶尔也会大发慈悲嘛。只是这慈悲怎么给了虞菀,而不是阮霜颜呢?盛羽猜测他哥是想要让霜颜姐吃醋。应文洲蓦地想起之前酒吧包厢里,峥年电话那头传来的女生声音。听不清楚,却有一丝莫名的熟悉。他摇摇头。应该是他多虑了。阮霜颜厚着脸皮问:“峥年哥,你还有多的登山棍吗?我脚崴了,爬山有点吃力。”她皱着眉,好像很疼的模样,眼神透着期待,等待着男人的回答。大男人锁什么同心锁?“不巧,只有1个,没有多的。你问问别人。”男人语气淡淡,脸上看不出一丝心疼的痕迹。傅峥年的话宛如冰锥,猛地戳进阮霜颜的心口。让她一时之间忘了身体的疼痛,只剩下锥心之痛。她怔愣在原地,眼圈有点微微泛红。这是什么修罗场?盛羽一拍脑袋:“看我这个大头虾,我也有一个登山棍,刚刚忘了。”麻溜地从包里掏出了一根登山棍,解了这场尴尬。他觉得,峥年哥妥妥走的追妻火葬场路线。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以后有的他后悔的。卧龙表示不解。同样的,凤雏也有疑问。慕甜:???低声嘀咕:“霜颜姐毕竟是表哥的初恋,表哥竟然还这么冷,不会是吃醋了吧?”虞菀垂下眼眸,“为什么吃醋?”“昨晚霜颜姐前男友评论了她的朋友圈啊,看样子对霜颜姐余情未了。你说表哥看到,不生气吃醋啊。这么多年,表哥都单身耶。”听到这番话,虞菀握住登山棍的指节紧了紧。难怪他要故意冷着阮霜颜,当着她的面把登山棍给自己。她气鼓鼓地撑着棍子,涌起一股牛劲,一路咬牙爬上了山顶。山顶的风光无限。风很大,也冷。虞菀问了几人带的东西,拿出来凑一凑。铺了野餐垫,支楞了一个迷你桌子,上面摆些零食,饮料。虞菀煮了一壶热水,给大家一次性纸杯。拿出山庄的几种独立包装茶叶,还有咖啡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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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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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