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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棒,老公棒~”她甜甜地说。说到了傅峥年的心坎上。男人声音暗哑了几分:“怎么个棒法?嗯?说来听听。”他不满足于抱着虞菀,大掌轻轻地把她转过来,面对着自己。女孩双腿分立在自己劲瘦的腰侧,她后腰被大掌扣住,不得动弹。虞菀忍着热意,细白的手指抵在他的胸前,豁了出去。“老公哪里都棒,什么时候都很棒,这里棒,那里棒……”脸爆红的虞菀给男人来一首“棒之歌”。脚趾抠出三室一厅的虞菀没察觉男人的变化。两人早已越过了安全距离,男人动作过分缱绻,又透着侵略意味。傅峥年墨眸晦涩,蕴着汹涌的暗欲,喉头滚动,身体的反应也被唤醒。一旦唤醒,就不可遏止。倏地,大掌扣住虞菀的小脸,哑声道:“宝宝,老公带你重温一下。”不等虞菀反应,唇便碾了上去,抵开她的贝齿,一路深吻。虞菀没想到玩脱了,自己惹的火,竟然还要自己灭。……—杂志社被双人采访这个惊喜砸晕了头。买一赠一啊!傅氏夫妇无疑是巨大的流量密码。鲜少露面的傅氏掌权人今年没接受任何杂志采访,也拒绝了多家杂志邀约。现在竟然为了陪傅太太,接受了采访。果然宠妻如命的传闻一点都不掺水分的,传闻诚不欺我。众所周知,傅总对傅太太是宠到骨子里,捧在手心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采访那天。有了傅峥年这个沉稳厉害的采访搭子,虞菀超水准发挥,一点都不紧张,全程对答如流。他在身边,就是满满的安全感。而采访人就只能看傅总的侧脸了。男人锋利迷人的下颌线,留给了别人,全程几乎都看着虞菀,润黑瞳眸流露暖意和欣赏之色。好几次采访人欲言又止,欲哭无泪,稍微提醒了一下:“傅总麻烦您给个正脸,镜头在这边。”如果镜头会说话的话,大概率也要吐槽:是我不配吗?不配得到你尊贵的正脸。虞菀一再提醒自己,不能在镜头前对大佬露出星星眼、不能花痴。但她不知道,自己望向傅峥年的时候,眼底里的爱意情不自禁跑了出来,仰慕之情溢于言表。提醒了个寂寞。表情有它自己的想法。就连肢体语言,都透着一股子亲昵无间的味道。让其余人在工作之余吃了一嘴狗粮。西装革履的傅峥年松弛有度,回答问题惜字如金,只说重点,见解独到而犀利。大佬的气场强大,信手拈来皆是贵气,在场的人都不禁为之折服。但就是这般矜贵自持,又冷淡疏离的人物,竟然在采访拍摄结束之后,亲手给虞菀脱掉了恨天高高跟鞋。男人半蹲在地上,语气轻柔又透着关心:“这样的鞋子你穿不惯,给你换双拖鞋,脚疼不疼?”小姑娘爱美,特意挑双好看又显气质的高跟鞋,就是费脚。他握着虞菀的脚踝,脱掉了高跟鞋,还细细检查了起来。眉头蹙起:“脚后跟有点红了,回去给你擦点药,处理一下。”一只手扣住她的脚,另一只手拿过早准备好的可爱拖鞋,给她套了上去。虞菀:“我也就偶尔才穿一次,要拍摄嘛。我都不觉得疼,一点点红而已啦。”对上傅峥年的幽深目光,虞菀一秒认怂,“大佬,我错了~”还试图转移话题:“好可爱的拖鞋,我喜欢~”傅峥年挑了挑眉,“嗯,菀菀喜欢就好。”“谢谢大家,今天辛苦了。”虞菀笑靥如花,跟众人挥手拜拜。早已惊掉了下巴的众人,才猛地回过神来,对着两人的背影拜拜。“啧啧,就连背影都配一脸。”不知谁冒了这么一句。虞菀跟傅峥年出了电梯,男人英挺的身形一顿,侧过身来弯腰抱起了她。虞菀惊呼一声,“怎么又抱?我能走~”她脚又没崴到,只是后跟擦红了一点。傅峥年:“我抱我老婆,你有意见?”虞菀心头被撞了一下,抬眸入目是他优越的脸庞,死亡角度都这么好看。她娇软低语:“你要抱就抱吧,反正没人。”不久后。杂志7月刊封面赫然是两人,创了杂志界的销量记录,一刊难求。未来可爱,热烈(大结局)七月盛夏的清晨。灿阳悬空,还没变成炙烤大地的烈日。天空湛蓝深远,飘着几朵洁白的云。青草葳蕤,绿树成荫,树下是斑驳的碎光和叶影。鸟叫声、蝉鸣声交织着,聒噪了夏天,就连吹过的微风,也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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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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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