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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幼熙的家境相当不错,原本是打算去读本市一个著名的国际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但老爸不知道抽了什么风,非说参加过高考的人生更完整,把她丢进了市重点自生自灭。所以一开始,对于这些土兮兮的同龄学生,她便十分排斥,心里嫌弃得不行。尤其是当她遇到一个冲她摆脸色的女生时,这种不满达到了巅峰。那天是开学后不久,姜幼熙跟朋友们去食堂吃饭,彼时正是饭点,食堂人很多,还有些体育课刚下课的男生,臭烘烘的汗味跟饭菜的油烟味混杂在一起,让她感到反胃。“今天出去吃吧,我才不要跟这些人挤呢,脏死了。”她这样对一旁的朋友说。姜幼熙抱着手臂,翻了个白眼:“来不及就来不及吧,我本来就不想考。”她抬起手,纤细的手腕上绕着一条银白的细链,碎钻镶嵌在上面,像一条通透的蕾丝,又像簇拥的花卉。看上去价值不菲。她取下手链,轻轻晃了晃:“在我吃这顿饭的时间,我爸爸的公司可以挣几十个这样的首饰。多考这一场试有什么用?说得像高考可以遇到原题一样。”她看向几位犹豫的朋友,挑了挑眉:“姑娘们,陪我吃顿饭,我送你们一人一条手链,如果不喜欢首饰,我可以给你们现金。”朋友们:“”“其实也不是为了钱,只要是我真的很想吃这顿饭。”“我觉得幼熙说得没错,反正高考考不到原题,不能因为这种事耗费我们青春的大好时光!”姜幼熙看着朋友们倒戈的样子,满意地眯起眼,手指上挂着的细链轻轻摇晃,像猫咪的尾巴。看吧看吧,没见识的家伙们,一点小钱就可以把她们玩弄在股掌之间。就在她这么沾沾自喜时,突然,她感觉自己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整个人向前倾倒,被朋友拉住才勉强没有摔倒在地。但那条手链没有这么幸运,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拋物线,然后直直落在满是脏污的地上。一个端着餐盘的女生没有注意到地上的东西,一脚踩在上面。女生似乎察觉到脚底传来的异物感,动作停顿了一下去,挪开步子,露出地上那根变得脏兮兮的手链。“啊!我的手链!”姜幼薇急忙跑到手链前蹲下身子,想伸手去捡,但一想到它被人踩过,手一下停滞在空中。一旁的女生不知误会了什么,捡起那条手链,放在了她手上,很诚恳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姜幼薇触电似的把它甩开,瞪着这个女生:“你干什么啊!”女生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下意识皱了皱眉:“我已经道歉了。”这算什么态度?!姜幼薇气笑了。一瞬间,老爸的突发奇想,老旧的教室和课桌,食堂难吃的饭菜,还有此刻的飞来横祸,开学以来的不满像被点燃的荒原,火光连天。本来都不想计较这件事了的,谁叫你这个态度?她慢悠悠起身,抱着手臂,傲慢地看着面前的女生:“这根手链被你弄坏了,你得给我买一条新的。”她这才发现女生的餐盘很干净,连饭菜都残余都没有。女生听了这话,又皱起眉,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但还是没有反驳,只是问:“多少钱?”姜幼熙没想到她这么爽快,挑了挑眉:“七十。”女生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么贵?”她看到女生的瞳孔骤缩,一下子脸色发白,心里有了微微的满足,慢条斯理地继续道:“但是嘛,我大人有大量,只要你、”向我道个歉但这句话被人打断了,一道饱含恶意的声音响起:“哟,白知薇,惹到不该惹的人啦?”被人插话,她好不容易好一点的心情又跌回谷底,不爽地看向起哄的人。她这才注意到,她们两人的对峙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已经围成了重重人墙,方才说话的就是人墙中的一个男生。她一下子歇了说话的心思。天知道,她这辈子最讨厌被人当笑话看!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才反应过来,她听说过“白知薇”这个名字。──白知薇。她是高二的学生,但连高一刚进校的新生也知道她的名字。学生时期的出名原因无外乎两点,长得漂亮,成绩好,家里有钱,白知薇占了前两点。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黑黑亮亮的,形状格外好看,鼻梁高,嘴巴小,头发留的很长,扎着一个老土的麻花辫。她留着厚厚的刘海,不爱笑,有些阴沉沉的,身上的所有东西加起来,最贵的就是那件她难以融入周围同学,所以,虽然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也没什么人喜欢她,男生不喜欢她,女生也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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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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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