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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聿庭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于晓。“找樊星?怎么在楼下站着?”于晓说着渐渐勾起嘴角,“怪冷的,上楼喝口水吧。”“不用。”“怎么,怕不方便?没事儿,我和我男朋友都很好客,欢迎朋友来我家玩儿。”于晓把“男朋友”“我家”几个字咬得很重,脸上满是笑意,眼里却尽是挑衅。李聿庭回以一个微笑,说的还是“不用”两个字,丝毫不露怯。于晓还想说点什么,忽然听见一阵电话铃声。他摸出手机一看是樊星立刻接起来,抬头看向五楼的窗户。“怎么了宝贝儿?”李聿庭也抬起头,看见窗口有个人影,正举着胳膊手放在头侧。“遇见个熟人,说两句话……好了宝贝儿,你先去洗澡……好,亲一下…………”于晓声音带笑,亲昵得有些做作,李聿庭听得胸膛憋闷,只能集中注意力凝视玻璃后那个人。离得太远,樊星的脸模糊不清,李聿庭眯起眼睛,视线一寸一寸描过那个熟悉的轮廓,忽然间开心起来。好歹看见人了,不白来。李聿庭想着想着不自觉弯起了嘴角。“……嗯,马上上楼,挂了宝贝儿。”窗口人影一闪消失不见,于晓收起手机看向李聿庭,表情里满是得意。“真不上楼了?”李聿庭仍旧看着那个窗口,一言不发。于晓头部微仰,眼睛半眯,享受着胜利者凌驾于失败者之上的地位差,片刻之后再次开口。“那就明天见了。明天……我应该会在楼上,不能再像今天来得这么晚了,宝贝儿会想我的。”于晓说完大步走进楼道,踮着脚尖上楼步履轻快,连敲门都带着欢乐的节奏。樊星已经等在玄关了,敲门声一响就拧开门锁把人让了进来。“你不是说晚上有会么?怎么又过来了?”“本来我是想在学校住的,可是在宿舍待了一会实在待不住就跑过来了。”于晓边说边换了拖鞋,然后拉住樊星的手揉搓两下,“想你了。”“那个……”樊星垂下眼,“以后别那么叫我了,太别扭了。”“怎么叫?宝贝儿?”“嗯。”“你不就是我的宝贝儿么?干嘛不让叫?”于晓往前凑了凑,唇贴到樊星耳边,“宝贝儿……”樊星往后一躲,顺势把手从于晓手里抽出来,转身往屋里走。“真的别扭,一身鸡皮疙瘩,别叫了。”于晓看着那个身影拐个弯进了屋,心里有些形容不出的异样。樊星的表情和动作给人的感觉不是不好意思,更不是情侣间的情趣,反而像被不熟的人开了黄腔,只有尴尬。这种情绪是被楼下那个人影响了还是本就对自己态度敷衍,借题发挥?于晓摇摇头,垂下眼换鞋,见到樊星的喜悦和得胜归来的骄傲一瞬间全部消失了。恋爱这个城市的秋天总是太过短暂,十月底一场大雨过后气温骤降,一秒入冬,人们哆哆嗦嗦地熬了一个星期,供暖终于启动了。樊星租住的房子暖气很足,两个火力壮的小伙子在家都穿短袖t恤,抱在一起睡觉总会把被子踢下床,每次做爱都要大汗淋漓,过夏天似的。确定关系大半个月,于晓有一半时间都长在樊星家里——早上一起出门,一个上班一个回学校,晚上于晓会去接樊星下班,一起吃了晚饭后回家,之后就住下了。这一来樊星好像老鼠掉进米缸,这也想玩玩那也想试试,而且当了几个月的炮友该干的都干过了,他也没什么可害臊的,缠人缠得厉害。樊星看过很多这方面的投稿,理论知识了解得不少,但真正放开手脚探索身体还是头一次,不免兴味盎然。于晓也愿意陪他玩、陪他疯,可看着他隔三差五就添置点玩具总觉得有点过了。这么丁点的事不值得摆上桌面,于晓一直没吱声,直到吃完晚饭回家樊星跃跃欲试地打开新收到的包裹,他觉得必须得谈谈了。那个包裹里装着一大一小两个瓶子,大的里面有几粒胶囊,小的里面有半瓶液体,瓶身上都没有标签,但于晓能猜到那是什么——0号胶囊和rh。“这东西哪买的?”于晓拉住一脸笑意的樊星问。“网上买的,不是正经渠道。”“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别用。”见于晓一脸严肃,樊星也把笑容收了起来。“我知道,我就是好奇,试一下就完了,不会总用的。”“说实在的,你没必要……”于晓停顿一下,把插在纸箱里的手拉了出来,“你明明就不是那种骚0,没必要往那个方向开发自己,况且这些东西会危害健康,我不想你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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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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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