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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这几年里偶尔有些只言片语,母亲保持体面的同时会提点李聿庭抓紧考虑人生大事,说李婶也着急这件事,似是客气的威胁。李聿庭仍旧只回复一两个字,内心纠结可想而知。一段不被世俗接纳的感情,一位救子心切的母亲,一个忍痛割爱的懦夫,一个顾影自怜的傻瓜,太狗血了……樊星叹口气,关掉手机放进抽屉里,又拿出自己的手机刷微博。私信里又有很多新的投稿,他不想看,直接点进那条求助微博看回复。闲聊的、提问的一页一页划过,突然一张照片吸引了他的目光。白墙黑瓦,炊烟人家,湖面倒映着高低错落的树影,近处是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樊星慌忙点进那个人的主页发私信问照片上的湖在哪里,紧接着手机响了一声,屏幕顶部弹出一个熟悉的名字。【走之前能不能见一面?】樊星知道现在李聿君什么事都不会瞒着他哥,告诉李聿君就等于告诉李聿庭了,这是他选择的跟他告别的方式。心里有再多积怨都在看到那封信的一刻散去了,但此刻他还不想面对,不敢面对。【等回来的吧,现在不想见你】樊星咬着嘴唇回了条信息,刚想切回微博看看回信到了。【那能让我看看你么?我在楼下】樊星猛地站起来两三步窜到次卧,进了门又慢下来走到离窗边半米的地方,蹲下伸长手臂够过了窗台上的烟灰缸。脚踝疼,樊星点上烟坐到地上抽,脸被窗台板下的暖气片烘着,屁股底下却冰凉一片,他一下子冷静下来了。樊星抽完烟站起身打开大灯,缓缓靠近窗口,就见路灯下的人正仰着头,看见他立刻挥了挥手。李聿庭好像是笑了,樊星看不清楚,只觉得那张脸被路灯暖黄色的光映得温暖明亮,不同于神迹,更不是那副让人厌恶的人渣嘴脸,而是回到了初识时的样子。那时候李聿庭经常低头看着他笑,让樊星感觉自己被人宠着、疼着。这大半年心力交瘁,樊星几乎要忘记自己仰头看他时的感觉了,而此时此刻那个仰视的笑容在心底轻轻翻动,掀起了久远的记忆。如果一直不长大多好,两个孩子一起听蝉鸣、撒雪花、写作业、吃雪糕,没有烦恼。哪怕不说出口,甚至根本意识不到,两个人就那么笑着凝望彼此,纯粹地爱慕彼此,任时光在胡同里静静地流淌,直至永远。永远,没有尽头。如果……呵……樊星感觉眼睛有些发涩,抬手揉了揉,正这时手机响了。【早点回来好么?】樊星看看窗外,垂眼打下一个“好”字,犹豫一下又删掉,输入“我也不知道会走多久,看情况吧”发送。【别再不理我行么?】樊星看看地上的雪,回了一条“太冷了,回去吧”。【再让我看五分钟行么?】樊星没回,收起手机凝视路灯下的人,眼前又浮现出李聿庭遒劲有力的字迹。那封信已经被他翻来覆去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一字一句好像有生命似的频繁钻进脑子里,用李聿庭的语调轻声呢喃。如果一定要给这份感情找一个开端,那大概是樊姨叫你时,你回头看我的那一眼。樊星很难用语言形容看到这句话时心中的震撼和感动。他猜了那么多年一直猜不透李聿庭的心思,即便后来知道了他的确喜欢自己,仍想不到他的感情来得那么早。这算一见钟情么?不可思议,又饱含温暖,让人心颤。滴——【安顿好告诉我一声,让我放心】【嗯,回吧】李聿庭看完收起手机,挥挥手转身离开了。窗口的人视线追随着那个身影,直到他消失不见才微微张开嘴,无声地说:“再见。”滴——手机响了一声。樊星解锁看看那个粉丝给他的回复,然后打开ota订机票、订酒店,都忙活完才伸了个懒腰,再次看向窗外。树梢的积雪被风吹落,星星点点地在暖黄的灯光中飞舞。路灯下的积雪上印着李聿庭的脚印,延伸至拐角,如那十几年光阴转瞬即逝留下星星点点的痕迹,轻轻的在雪地,重重的在心里。樊星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嘴角微弯。李聿庭,再见。躺平下午四点的太阳没了正午时的热烈,阳光温和又柔软,将人照得暖烘烘的。樊星溜达了一个多小时有点累了,打算回民宿休息一会。从主路拐上小路人一下子多了起来,都是往尽头最靠湖边那个院子去的。樊星微微抬头,视线聚焦在蓝天白云下的白墙黑瓦,轻轻勾了勾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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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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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