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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九任由上官云寒贴近自己,感受着他的手正轻抚着自己的额头就是不开口说话。“啧,我给你吹吹,行不行啊,小娇气包~”上官云寒说完就用折扇挑着清九的下巴对着自己刚刚下手的地方仔细认真的吹了吹。“出门时不是和你说了吗,要叫我哥哥,怎么还叫主子,阿清自己说,这不听话该不该罚?”“……”“嗯?”清九只觉得自己的脸颊燥得慌,但是面对上官云寒的逼问还是小声回答道:“该。”“行了,哥哥带你去程秀坊买衣服。”“主哥哥,我有衣服的,不用买。”“阿清可以叫我寒哥哥,主哥哥就不必了。”“……”“呵~不逗你了,你的衣服都是黑色,想给你置办一些其他颜色的。最好是我有的衣服颜色都给你整几套。”清九整个人都要冒烟了。上官云寒弯曲着修长的食指去蹭清九发烫的脸颊,而后勾唇一笑:“怎么那么容易脸红啊?”“哥哥”清九拽了拽上官云寒的衣袖,示意他不要再说了。“好了,真不闹了,咱先去给你买些衣服然后再带你好好逛一逛。”上官云寒和清九穿着一样颜色的黑色外袍,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脸上还戴了一个银色的面罩。一路上两人肩并着肩走着,如果有姑娘从身旁经过都要再回过头来看两眼。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二人便走到了程秀坊。上官云寒和清九刚一进门一个小厮便迎了上来,朝他俩热情的道:“二位贵客好,不知道您二位想买点什么?”上官云寒抬眼扫视一圈四周后询问道:“你们这边最好的布匹是什么?”“奴这边最好的布匹便是前几天刚到货的绒锦,奴这就去拿过来给贵客瞧瞧,请贵客稍等片刻。”“哥哥,这外面挂着的布匹也挺好的。”“不行,买给你的自然要买最好的。”“哥哥,谢谢。”谢谢你能来到我的身边,我想,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便是能够陪在你的左右。“说谢多见外啊,阿清要是真想谢我,不如……”后面的话上官云寒特意压低声音凑到清九的耳边才继续开口。主子真的好会撩啊〃〃小笨蛋刚刚离开的小厮很快便抱着一件白色的布匹从内门走了出来,快步来到上官云寒的面前,双手将布匹递了上去。“贵客,您要的东西。”上官云寒接过布匹,拿手摸了摸,触感极佳,穿在身上一定很舒服。“行,就它了。”“好嘞,这布匹是二十两银子一匹,不知贵客需要多少?”“先来十五匹,青,白,黑,月白(蓝色),紫各三匹。”日后肯定还会有新货,品色和触感也只好不坏。“得嘞,不知这衣服是二位贵客谁需要的?请跟小的去量一下尺寸。”“去吧,阿清,我就在这等你。”“好。”上官云寒在外面没等多久,清九便和小斯一起出来了。“这是三百五十两银子,衣服做好后送去寒王府。”“是,二位贵客慢走。”等出了店门,清九终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哥哥,为什么要给三百五十两啊,不应该是三百两吗?”主子是钱多没地方花吗?而且不过是一件布匹就要二十两银子,他们暗卫一个月也就只能领十三两银子。一件布匹都快有他二个月的工资了,主子还多给了五十两(_)上官云寒抬起手中的折扇就想去敲清九的头,但是转念一想到这人娇气的性子,只能改为用折扇轻点了一下他的鼻尖。“小笨蛋,三百两只是布匹的价钱,不包含做成衣服,所以得另外给。”主子真的好喜欢给他取一些奇奇怪怪的称呼啊。“那也不用五十两吧。”上官云寒好笑的摇了摇头,打开折扇放在胸前扇了扇,边走边解释。“制作的价钱取决于物品的品质,折15计算加上4,就是四十九两,剩下的一两银子就当是送货上门的费用。”“做生意真的好赚钱啊。”“也不全是,不同身份的人对应着不同的消费场地,店铺的收入也就不一样,就好比同一碗粥,你在外面小摊上买是一文钱,但如果是去鹤云轩则需要十文钱。”“所以说,做生意赚钱与否在于买你东西的人和你商品的名气。”“聪明,一点就通。”“哥哥,我们接下来去哪?”“就在这附近转一转,看看阿清有没有什么想买的。”“好。”其实,我并不喜欢逛街也没有什么想买的东西,但是我享受和主子待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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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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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