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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万无一失,喻星阑抿了一小口。酸甜的柠檬蜂蜜水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铁锈味,让他漂亮的五官瞬间皱成一团。“唔不好喝。”好在有蜂蜜的甜味,血腥气并不明显。喻星阑鬼鬼祟祟地摸到江凛班级军训的区域,远远就看见江凛和周奕在树荫底下不知聊些什么。他躲在一棵粗壮的树后,掏出手机给江凛发了条微信。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过去手机静悄悄的,毫无反应。喻星阑蹲下身,捡起几颗小石子,瞄准江凛的后背轻轻一扔。“啪嗒”一声,石子落在地上。江凛若有所觉地回头,正看见喻星阑从树后探出半个脑袋,冲他俏皮地勾了勾手指。阳光透过树叶在他脸上投下光影,衬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格外明亮。原本被烈日晒得烦躁的江凛,眉头不自觉地舒展开来,漆黑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下一秒,喻星阑竖起食指抵在唇前,做了个“嘘”的手势。江凛心领神会——嗯。他老公脸皮薄,容易害羞。就像在床上时,明明是自己非要戴那串银铃在脚上,可稍微一动就羞得浑身粉红,铃铛声越响,他躲得越厉害…等等!江凛猛地回神,耳根发烫。这青天白日的,他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江凛转头对身旁的周奕说:“我去买水。”“我跟你一起去。”“不用,”江凛按住他的肩膀,“我自己去就行。”“那我要汽水。”“嗯。”江凛应了声,趁没人注意,快步朝那棵树走去。心跳莫名加速,竟有种偷情的刺激感。一见到人,江凛就忍不住压低声音。“bb,我好想你。”喻星阑紧张地左右张望,食指抵在唇前:“不是说好了在学校要注意言行吗?小声点!”“好,知道了。”江凛勾起嘴角,眼底满是宠溺。喻星阑抬头,只见江凛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军训服也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却丝毫不减帅气,反倒衬得他轮廓更加分明。明明是普通的军训服,穿在他身上却像高定一般。他从兜里掏出纸巾,没好气地扔过去。“赶紧擦擦,满头都是汗。”江凛稳稳接住纸巾袋,慢条斯理地抽出一张。他低头轻嗅,纸巾上淡淡的薰衣草香让他微微挑眉。“bb,这纸好香。”他压低声音,又凑近一步,“不过…。没你香。”喻星阑警惕地环顾四周,闻言眉头一皱:“那个你能不能别叫我bb了?”他压低声音解释,“听着像在骂人。”江凛擦汗的手突然僵住:“哪里像骂人了?”喻星阑仰起脸,一字一顿道:“就像在说——瞧你这个b样。”江凛:“”他家这位,不仅不懂浪漫。且,不怎么上网。1000毫升的巨型水杯大树后,喻星阑将手中的水杯递给江凛,耳尖微红,语气带着几分不自在:“我泡的柠檬蜂蜜水,你尝尝看。”江凛漆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心底泛起一丝甜意。果然,老公还是在乎他的。最近那些反常的举动,大概只是因为学校里人多眼杂,让他害羞了吧。看,这不是怕他中暑,特意送水来了么。他接过水杯,唇角不自觉地上扬。“好,我尝尝。”杯盖旋开,他仰头喝了一大口。清甜的柠檬香气中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异样味道,让他动作微微一顿。就在这时,喻星阑忽闪着那双琥珀色的桃花眼,斑驳的树影落在他精致的眉眼间,像是撒了一把碎星。“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少年声音里带着几分期待。他方才偷偷尝过一口,蜂蜜的甜很好地掩盖了血腥味,味道有点奇怪,却也不至于太难喝。江凛舔了舔嘴角,敏锐地察觉到水中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铁锈味。味道不算浓烈。但确实影响了整体的口感。他垂眸看了眼手中的水杯,杯壁光洁如新,显然不是清洁的问题。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家宝宝的技术实在有待提高。可一抬头,喻星阑正眼巴巴地望着他,琥珀色的眸子亮晶晶的,像只等待夸奖的小动物。江凛心尖一软,终究没忍心打击他,只是慢条斯理地评价道。“味道还可以,挺甜的。”喻星阑一听,唇角立刻扬起,露出标志性的小虎牙,语气轻快。“行,那你全都喝了吧。”江凛低头看了眼手里1000毫升的巨型水杯,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这容量,抵得上两瓶矿泉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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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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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