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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对面传来中气十足的女声:“喂!”喻星阑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语气轻快。“外婆,是我,星阑。您最近在哪个山头玩虫子呢?”外婆环顾四周葱郁的山林,毒虫在脚边窸窸窣窣地爬行。她随意坐在一个腐朽的树桩上,对着电话说道:“老婆子走到哪算哪,谁知道这是哪个山头。”“哦。”喻星阑应了一声。外婆掸了掸苗裙上的落叶:“你呢?大学过得怎么样?”窗外的路灯将喻星阑的侧脸镀上一层柔光,玻璃倒影里映出他的脸:“挺好的,一切都很顺利。”他顿了顿,指尖无意识地抠着窗框:“外婆…我交了个男朋友。”“”电话那头突然沉默。半晌,外婆重重地叹了口气:“你给人家下情蛊了。”喻星阑瞳孔骤缩,猛地转头看向房门,确认房门关着才压低声音。“你怎么知道的?”“呵…”外婆冷笑一声,枯瘦的手指摩挲着腰间装蛊虫的竹筒,“你妈当年也是这样,果然血脉相承。”“”喻星阑咬住下唇,倔强道。“我和她不一样,我的结局绝不会像她那样。”外婆的声音透过电话传来,带着看透一切的沧桑:“嘴硬。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翻了几页手札就敢乱来?现在打电话来,该不会是捅什么篓子了吧?”“”喻星阑撇撇嘴,整个人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压低声音道:“您就不能往好处想?比如我的情蛊下得很成功?”“呵”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意味深长的冷笑。喻星阑“啧”了一声,歪着头把手机拿远了些。“算了,跟您说不通,挂了。”挂断电话后,喻星阑警觉地盯着房门看了几秒,轻手轻脚地脱下拖鞋,光着脚走到门口。他屏住呼吸,猛地拉开门——走廊上空无一人。喻星阑长舒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他揉了揉太阳穴,暗笑自己疑神疑鬼。刚刚打电话的时候,总感觉江凛站在门口偷听。重新穿上拖鞋,喻星阑慢悠悠地晃到厨房。只见江凛正背对着他炒菜,宽肩窄腰的背影在暖黄的灯光下格外好看。锅铲与铁锅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空气中飘着诱人的香气。似乎是察觉到身后的动静,江凛微微侧身,看见喻星阑后唇角不自觉地上扬。“饿了?再等五分钟就好。”喻星阑靠在门框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江凛挽起的袖口,那里露出的手腕上还戴着他送的银铃。“不急,”他轻声应道,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我等你。”五分钟后,江凛关掉炉火,将最后一道菜盛入盘中。两人在餐桌前落座,暖黄的灯光为这顿晚餐镀上一层温馨的色彩。江凛伸手揉了揉喻星阑的发顶,柔软的触感让他忍不住多停留了几秒:“今天是我们正式同居的第一天,要不要喝点酒庆祝一下?”喻星阑正夹着一筷子菜往嘴里送,闻言点点头,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好啊,你去拿酒。”“好。”江凛走向酒柜,修长的手指在琳琅满目的酒瓶间游移。他的目光在某一处停顿,漆黑的眸子微微眯起,最终取出一瓶粉色的果酒和一瓶琥珀色的威士忌。“砰!”两瓶酒被放在餐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喻星阑的筷子突然停在半空,指尖因用力而泛白。他的心跳骤然加速,胸口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怎么会是这两瓶酒难道江凛已经想起来了?这么快?“有果酒和威士忌,”江凛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低沉的声线里带着若有似无的暧昧,“想喝哪种?”喻星阑干笑一声,放下筷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手边的水杯。他匆忙扶正,抬头对上江凛的视线,确认对方神色如常后,才轻声道。“果酒吧。”“好。”江凛唇角微扬,转身去取酒杯。推杯换盏间,空酒瓶在餐桌上越积越多。一个、两个、三个…粉色的果酒瓶在灯光下泛着微光。“砰——”喻星阑终于不胜酒力,整个人软绵绵地趴在了桌面上。他的脸颊染着醉人的绯红,睫毛在灯光下投下一片阴影。而坐在一旁的江凛却神色清明,漆黑的眼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眼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窗外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在玻璃上,又被室内的暖气融化成水痕。当喻星阑再次醒来时,四周一片漆黑。他下意识伸手摸索身侧,却只触到冰凉的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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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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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