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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期正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脸天真:“大爸醒啦~”喻星阑瞬间清醒。卧槽!差点忘了家里还有个“儿子”。毕竟这孩子才来三天,他还没适应过来。“咳…”他强装镇定地从江凛怀里跳下来,耳尖却悄悄红了起来,“吃饭吧。”上百封情书江凛死皮赖脸地在喻星阑家蹭住了一周。每到夜深人静时,两人总免不了缠绵一番。但江凛敏锐地发现,最近喻星阑总是压抑着声音,有时甚至死死咬住嘴唇不肯出声。江凛忍不住问:“宝宝,你最近嗓子不舒服?”喻星阑“啧”了一声,一脚踹过去:“家里有人,你收敛点!”江凛的目光幽幽转向正在看电视的喻期,黑眸危险地眯起——这孩子,留不得了。正啃着苹果的喻期突然背后一凉,茫然四顾:怎么感觉有杀气?“宝宝,”江凛突然凑到喻星阑耳边,“我们去旅游吧?”喻星阑正打着游戏,头也不抬:“行啊。”“想去哪?”“随便,你定。”江凛眼底闪过精光,手指不老实地摩挲着爱人的腰线:“香江怎么样?维多利亚港夜景,迪士尼,海洋公园,旺角购物,还有很多美食…”“可以。”喻星阑放下手机,转头看向喻期,“喻——”话未说完就被江凛封住了唇。这个吻又深又急,直到喻星阑耳尖泛红才松开:“不带他,就我们两个。”“那也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家里…”“送老宅。”江凛早有预谋,“老爷子喜欢小孩,正好也想见你。我们出发前去趟老宅。”“好啊。”星阑爽快答应,毕竟确实很久没去看望老爷子了。喻期抱着苹果呆在原地。???我是不是被安排了?第二天,江凛带着喻星阑和喻期来到江家老宅。出发前喻星阑特意准备了礼物——有了上次的经验,他清楚记得江震岳的喜好,买的都是老爷子钟意的物件。江震岳收到江凛的消息后,本想着要好好会会这个“离异带娃”的男人。可当见到喻星阑时,却是一见如故,拉着他的手就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满脸都是藏不住的喜爱。“你说你怎么就看上阿凛了?”老爷子拍着喻星阑的手背直摇头,“那孩子平时闷得很,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真是委屈你了。”喻星阑抿唇轻笑:“没有啊,他话挺多的。”江震岳撇撇嘴。他亲孙子什么样,他能不知道?闷得很。喻星阑招手叫来喻期:“爷爷,这是我领养的孩子,叫喻期。”说着转头对小孩道:“叫人。”突然想起上次的事件,又补充:“叫太爷爷。”喻期仰起小脸,圆溜溜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太爷爷好!”这一声叫得江震岳心花怒放:“哎哟,这娃娃真招人疼!”说着就把孩子抱了起来,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花。老宅客厅里,三代人其乐融融。江震岳笑得合不拢嘴,还给两人各塞了个厚厚的红包,哪还有昨天收到消息时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方既明站在一旁,看着这温馨的一幕也不禁微笑。老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了,欢声笑语间,连空气都变得鲜活起来。突然,他感到一阵寒意。转头望去,只见江凛独自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漆黑的眼眸死死盯着被老爷子拉着手说话的喻星阑,活像个怨气冲天的男鬼。两人的视线不经意相撞,方既明赶紧移开目光——小少爷这眼神,简直能杀人。江凛攥紧拳头,指节发白。碍眼。明天就走。翌日清晨,江凛迫不及待地带着喻星阑回公寓收拾行李。当他打开衣柜整理衣物时,一个纸箱突然映入眼帘。掀开箱盖的瞬间,江凛瞳孔骤缩——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上百封情书。粉的、蓝的、烫金边的信封琳琅满目,壮观得令人窒息。他急切地翻找着,想要找出当年自己写的那封。修长的手指在信封间快速穿梭,连呼吸都不自觉地急促起来。“干嘛呢你?”喻星阑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江凛猛地回头,只见爱人倚在门框上,阳光为他镀上一层柔和的轮廓。江凛抿了抿唇,指尖轻轻划过那些五颜六色的信封:“这些…都留着?”喻星阑这才注意到他脚边的箱子,蹲下身解释道:“毕竟是别人的心意,直接扔掉不太好。”他随手拿起一封烫金边的,“而且很多我都不知道是谁送的,想退也退不回去。”“”江凛又仔细翻找了一遍,眉头越皱越紧——怎么没有他写的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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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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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