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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孟流光低头看了一圈自己的打扮,没有搞懂江岁晚到底在笑什么。“唔,还有一件事。”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黑色口罩,遮住了孟流光的大半张脸。最后扣上一副墨镜,挡住那双夺目的眼睛,江岁晚这才再次牵起孟流光的手:“好了,我们走吧。”许久未接触到除了江岁晚以外的人,孟流光显得有些不自在。一路上都紧紧跟在江岁晚的身边。还是当初那家餐馆。拉着孟流光躲开人群,走上楼梯,两人进入提前预定好的二楼包间中。小包间隔绝了人群和大部分的声音,孟流光一直绷紧的身体这才放松下来。江岁晚与孟流光相对而坐。站起身,弯腰,江岁晚越过餐桌,伸手替孟流光取下了脸上的口罩。“我来点菜?”江岁晚拿起菜单,询问。孟流光自然没有意见。“西红柿蛋花汤、糖醋排骨……”“麻婆豆腐、黄焖鱼翅……”“酱汁鸭脖……”“不要这个。”一直闷不作声的孟流光突然开口。“不要什么?”“不要酱汁鸭脖。”“不喜欢吃这个?”江岁晚不解。之前不是还说这个好吃吗?“我记得,你,不喜欢这个。”孟流光闷闷说道。“你不喜欢,就不要吃。”江岁晚愣怔了一瞬间,心脏像是被突然捏了一把,不疼,但很闷。恍若一滩绝望的死水之中藤蔓疯长,枝桠蔓延,紧紧绞住了他的心脏,闷得厉害。“对,以前不喜欢。”江岁晚仿佛看见了曾经那个阴郁扭曲的孩子,蜷缩在角落里。曾经无比清晰的画面似乎在迅速倒退,如同相机胶卷一般,在回忆中逐渐褪了色。小少年放下鲜血淋漓的手,说:“现在喜欢了。”菜很快端上来了,冒着热气。服务员装扮的青年双手持着托盘,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将菜碗一一摆放在桌上。不经意间地抬起头,恰巧看见了孟流光露出手腕上的一圈痕迹。“嘶——”青年手抖了抖,滚烫的汤从碗沿溅出几滴,滴落在青年的手上。皮肤瞬间被烫得泛起了红。“不好意思!是我的错,十分抱歉……”唯唯诺诺的青年头低得更加厉害,完全不敢直视两人的眼睛,一个劲地道歉。有些长的刘海遮住了青年的眉眼。江岁晚眯起眼睛,打量了一番胆小的青年,最终视线停留在青年胸口别着的铭牌上。“齐、愿。”嘴角开合,轻声念出这两个字。“怎么这么熟悉呢?”名为齐愿的青年身子颤抖起来。嘴角勾起一抹恶劣的笑容,江岁晚缓缓开口:“我们是不是哪里见过?”“没、没见过。”齐愿眨了眨眼,飞快地瞥了一眼坐在江岁晚面前的孟流光:“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两位先生……”“是吗?”江岁晚不紧不慢地开口:“我还以为你是认识我们呢——毕竟我可是看见你偷偷看了他好几眼了。”齐愿知道江岁晚口中的“他”是坐在一旁的孟流光。“对不起!我、我就是觉得这位先生……”齐愿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神色慌乱,冷汗顺着额角滑落。一直保持沉默孟流光倏地扯住江岁晚的袖子:“我饿了。”“饿了?”江岁晚注意力被孟流光吸引过去,暂且放过了战战兢兢的齐愿,将筷子递给孟流光:“菜已经上齐了,那我们开始吃饭吧。”“嗯。”笑着为孟流光夹了一筷子菜,江岁晚扭头,冷下脸,睨了一眼齐愿:“你走吧。”省得在这里碍我的眼。语气暗含警告,像是恶龙守着他的稀世珍宝:“记住,别说不该说的话。”现代刑侦34二楼,某个包间中。“哥,我出去上个厕所。”齐诚放下酒杯,向众人示意后,起身离开。这是个由齐信组的局,不算正式,就是将平日里熟悉的朋友叫出来,一起吃顿饭,联络联络感情。以往这种饭局齐诚铁定会找借口推辞过去——不能耽误他去飙车找乐子。但既然答应了齐信的话,齐诚还是老老实实地换下不良少年那副打扮,穿上了正装,好歹是打扮得人模狗样。安安分分地坐在座位上吃完了整顿饭,齐诚早就百无聊赖地撑着手昏昏欲睡。见齐信与其他人聊的正欢,齐诚借口出去上厕所,顺便透透气。“嗯,去吧。”齐信分出心神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知道他早就坐不住了,倒也随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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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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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