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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力气很大,会紧紧钳制住他的手臂,任他挣扎呼喊,都不会让他离开。刚开始会很痛,伤口很痒,慢慢地一个圆圆的水泡在皮肤上鼓起,弄破后还会在皮肤上留下一个个圆形疤痕。养父说要在他背上烫上他们夫妻俩的名字。不过后来还是不了了之了,因为养母用刀割他的皮肉的时候,挥刀把背上的疤痕破坏了。为了补偿养父未实现的愿望,她后来用刀在他的心口划上了他们两人名字的缩写。后来有一个人将匕首刺进了他的心口,结束了他可悲的的生命。也替他永远抹去了这两道挥之不去的阴影。*其实最难熬的是地下室暗无天日的日子。有时候养父母一连好几天都不会给他食物,在一片黑暗之中醒来,饥饿感从胃部烧灼开来,一路蔓延到整个腹部,肠胃止不住地痉挛,像是数万只蚂蚁在啃噬着肚中的血肉。他实在是太饿太饿了。当指尖触到黑暗中唯一的那抹温热时,他也就迫不及待地将那东西塞入口中,狼吞虎咽。老鼠在他口中吱吱叫个不停,很讨厌。后来他学会了先用手把它们掐死,再用牙齿撕咬它的皮肉,这样老鼠就不会在口中挣扎,弄得他满脸都是血液。老鼠肉很难吃,特别是生老鼠肉,带着浓重的血腥味,难以下咽。当那天与孟流光在餐馆,咬住那个鸭脖时,他不知为何忽而想起了在地下室吃过的老鼠肉。明明味道并不相同,这道精心制作的菜品口感完全远胜于地下室的老鼠。吞咽下鸭脖上的肉时,他还是掀起一阵难以言喻的恶心感。曾经咬下老鼠皮肉的感觉仿佛仍在昨天,无论他怎么遗忘,这些噩梦都像是深渊中爬出的恶鬼,紧紧缠绕在他的脖颈上,遏制住他的咽喉,他无法摆脱。那段时间,有时候逮不到老鼠,他只能选择数量更多的蟑螂。蟑螂入口先是一股极重的臭味扑面而来,紧接着是蟑螂垂死挣扎的足与触须与舌齿的接触,舌头卷起了蟑螂将它送到后槽牙下,后槽牙落下,在接触甲壳的瞬间像咬碎了极硬的饼干,牙齿连同甲壳和内脏一同碾碎,然后吞咽。痉挛翻滚的胃部这才稍微停歇。*从地下室逃出来的那天他很高兴。高兴得在路边摘了两朵不知名的白花,作为送给自己逃脱地狱的礼物。后来得知当初随手摘下的白花是荼蘼之后,他还是深深地爱上了所谓的“末路之花”。只不过比起纯白无瑕,他更偏爱那一抹于荼蘼花上绽开的艳丽的血色。然后他的生命中初见的那抹阳光再次出现。长于血色之中的荼蘼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向阳而生的向日葵。——分割线——摘自季羡林老先生的《心安即是归处》“不是因为喜欢而争取”指的是小时候得到的大苹果。“得到后也弃之如敝屣”指的是他曾经以“江教授”的身份获得了孟流光的好感和信任,但却还是亲手抛弃了这份情感。“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指的是自己一直不懂得如何表达,直到真正地失去才幡然醒悟。生吃老鼠肉的描述是编的,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吃起来怎么个口感……(查了一下,看见吃过老鼠肉的网友们评论,好像味道还行?不过因为他们吃的老鼠肉是专门制作好的,味道应该是会好一些的)吃蟑螂这段借鉴的是网友评论。番外姜梦我叫齐梦。不过这并不是我的本名,是后来跟随收养我的爸爸改的名字。我原来的名字叫“姜梦”。爸爸的名字叫“齐愿”,他把我接回家后,我就改成了他的姓。与爸爸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福利院中,他和另一位救过我的哥哥一起来看我。他们带来了很多吃的还有玩的,我和伙伴们都很高兴。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位哥哥就再也没出现过。哥哥和我说过,他很忙。我一直记得,所以我想哥哥太忙了,才不来看我。后来爸爸才告诉我,哥哥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就像我原来的爸爸妈妈一样。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过得很幸福,不过偶尔也会回来看看我们。所以我想:要是下次见到爸爸妈妈,我一定要告诉他们,小梦现在过得很幸福!还有如果他们见到了哥哥,一定要给哥哥拿好多好多好吃的!*爸爸经常会去一个地方。在一座小山丘上,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石块,周围种满了向日葵。石块上刻着哥哥的名字,还挂着一张哥哥的黑白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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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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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