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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与生俱来的好斗基因逐渐激发出来。同类之间释放信息素相当于挑衅,alpha在alpha的信息素里同样也会感到不适。特别是越厉害的alpha信息素,压制作用就更强。现在杰西卡已经感到有些喘不过气来了。“通风口已经全部打开了。”听到此话的艾萨克自觉离青年远了点。虽然气味是西柚味,清新中夹着甘甜,但信息素中与生俱来的侵略感还是挥之不去。这么一位优质的alpha可不像是什么无名小卒。……所以这人到底何方神圣啊?未来星际12第三星系,阿尔玛星。纵横交错的幽暗小巷构成了这座城市的经脉,成为藏污纳垢的好地方。斑驳的墙面、昏暗的路灯、裸露在外的生锈管道以及倒塌变形的灯牌是这颗星球的司空见惯的景色。小巷之中的无名酒吧。暗淡的灯光下,三三两两的客人聚在一起,喝着小酒,低声交谈。舞池中闪烁着五色灯光,男男女女在其中扭动着身躯,纵情享乐。妩媚多姿的女性坐在吧台上,一手撑着头,另一只手搅动着酒杯中的吸管。岁月似乎对这位明艳的美人格外偏爱,并未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曾经的雇佣兵,艾丽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企图为自己平淡无聊的生活找点乐子。可惜这个地方看来看去就是那么几张熟悉的面孔,要不然就是那些令人作呕的、自以为是的alpha们。作为一个曾经以oga身份生活过的女性,她深知那些所谓的智力武力都高人一等的alpha们有多么令人厌烦。当然,她看着长大的小维德除外。“埃米尔,你说我们是不是真的老了?”艾丽摸了摸眼角,生出几分时光已逝的慨叹来。身形隐匿在黑暗之中的酒保埃米尔上前一步,在有些昏暗的光影之中,现出身影:“艾丽,你可没老。”“当然,当然。”艾丽用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搅了搅金黄剔透的酒液:“只是没想到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连d都走了。”尽管早就已经知道d的真名是达里恩沃斯,但艾丽还是更习惯称呼他为最开始的名字——“d”。也不管埃米尔的回答,也许纯粹只是想要找一个人倾诉心中的情绪,艾丽自顾自地说道:“他和阿纳托尔也真是狠心,留下他们家的小王子一个人。”小王子是她曾经对小维德的戏称——谁让达里恩实在是将维德保护得太好了。当然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小维德确实长了一副非常可爱讨喜的脸蛋。“……至少他们等到了维德的成年。”手中擦拭酒杯的动作不停,埃米尔回答。毕竟以阿纳托尔当时身体的情况,能够撑这么久也是一个奇迹了。“唉——提到阿纳托尔……”换了一只手撑着下巴,艾丽神情郁闷:“小维德现在可是和他一样整天板着个脸,不苟言笑,沉迷工作……”“——想当年他多可爱呀!追着我叫姐姐、姐姐的,张开手说要抱抱……”艾丽暂时陷入某种美好的回忆之中,笑容满面,连周身的气势都柔和起来。埃米尔:“……”我该不该提醒她,其实达里恩大部分时候也是冷着一张脸的?作为当年在佣兵界大名鼎鼎,令人闻风丧胆的“猎鹰”,达里恩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人。当然,艾丽作为达里恩半个“娘家人”,多少对达里恩是带着几米厚的滤镜的。“哎——你说小维德什么时候到这来一趟?好久都没见到他了。”“他现在不比以前,联邦的上将,看阿纳托尔曾经那个样子,你也知道有多忙吧?”埃米尔依旧还记得当时还是小小一只的小团子叫着他“埃米尔叔叔”,让他陪着玩枪战小游戏。起因就是他的alpha父亲实在是抽不开身,而达里恩又外出执行任务暂且离开。可怜我们以前的神枪手埃米尔,还要陪着一个半大的孩子拿着塑料手枪,玩“biubiubiu”的小游戏。“再也不想给小孩当免费保姆了。”“哈哈哈……你当时明明说这种无聊的游戏你才不玩,有损鼎鼎有名的神枪手的格调,最后还不是乖乖陪着小王子玩得起劲?”回想起当时那副滑稽的画面,艾丽笑得前俯后仰。酒吧内喝酒的客人们被女人的笑声吸引了注意力,纷纷侧目,在看辨认出女人的身份时,赶忙移开目光。带刺的玫瑰美则美矣,寻常人一旦靠近可是会被扎得鲜血淋漓。达里恩自从和艾丽彻底熟识起来后,倒也不把自家小孩藏着掖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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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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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