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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心想。维德问:“能找到他们去哪了吗?”“他们从我这里拿到抑制剂就走了。”利维担心道:“他们都还只是学生,在阿尔玛……”“别那么担心。”艾丽耸耸肩:“既然都能找到我这里来,我看他们也不是个傻的。”“放聪明一点,找个稍微安全的地方躲一躲,保住小命应该还是没问题的。”“怕就怕在他们不找麻烦,麻烦会主动找上他们。”虽然小时候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但维德是实打实地在阿尔玛星呆过一段时间。加上进入军部后执行的与阿尔玛有关的任务,维德对这个地方“民风”的感观可不见得有多好。不是垃圾星,胜似“垃圾星”。未来星际17夜幕降临,夜色笼罩下的阿尔玛星开始苏醒,真正展露出它冷酷无情的一面。无人管理的街道难闻的臭味扑面而来,下水道的污水积聚在凹陷的地面,那些生存在阴暗角落的小生物开始外出觅食,聚集在苍蝇乱飞的垃圾堆中“大快朵颐”。昏黄的路灯下,墙砖上贴满了破烂的通缉令和告示,有的被风卷起,不知道飘往何处,有的干脆被人撕得只剩下一点边角和胶痕。不远处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闪着动人心魄的光,仅仅只是一墙之隔,就划分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破败的店面前,穿着破烂胡子拉碴的流浪汉瘫倒在地,伸长脖子,眺望着那近在咫尺又遥不可及的繁华。伊文紧了紧肩膀上的袍子,加快脚步。“后面好像有人跟着我们。”艾萨克不动声色地凑在伊文耳边,悄声说道。伊文压低声音:“……我也感受到了。”自从他们走出酒吧,就有一道似有似无的视线落在他们身上。刚开始还以为只是顺路走在他们后面的行人,但随着那道视线越来越肆无忌惮,伊文与艾萨克开始警惕起来。“前面有一个岔路口,找机会甩掉他。”伊文摸了摸腰间的枪,定神。艾萨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岔道口,暗自估算着距离:“好。”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加快脚步。既然被发现了,身后的人索性不再遮掩,脚步声愈发明显。伊文与艾萨克极速向前冲去,风吹起衣袍猎猎作响。一鼓作气跑进巷子,直至跑出很远一段距离,确定身后的脚步声消失,两人这才同时停下脚步。“没跟上来了?”艾萨克双手撑在膝盖上,气喘吁吁地问道。伊文向后看了一眼:“后面没人了。”“呼——”艾萨克松了一口气。“差点以为要交代在这了呢……”早就听闻阿尔玛星的“民风淳朴”。说不紧张那是假的。“等等——”伊文的手忽然重重拍在艾萨克的肩膀上。“嗯?”“前面……”伊文表情转为凝重:“有人。”墙边的阴影处蓦地走出一个人。“劝你们别动。”来人手持一把枪,对准伊文,嘴角绽开一道得意的笑容:“两个外乡人还以为能甩开我?”‘遭了。’伊文与艾萨克同时僵住。他们初来乍到,比起这里的本地人,完全不熟悉这里的地形。“举起手来,不然……”来人扬了扬手中的枪,威胁道。伊文慢慢举起双手,同时向艾萨克递了个眼色。艾萨克紧紧盯住伊文的动作,心中默数。动手——转眼间,艾萨克抽出腰间的枪,对准前方的人影,扣动扳机。来人脸色一变,向一侧躲去的同时,手下摁动手枪。伊文登时侧身,躲避极速射出的子弹。“嘭——”“嘭——”两道枪响过后,伊文抬起头,看向前方的人影。没有人倒下。刹那间,艾萨克再次对准枪口,向前方射出子弹。伊文反应迅速,伸手摸向腰间的枪。“臭小子,别动了。”枪口抵在了艾萨克的后脑。‘怎么会有两个人?!’伊文猛地抬起头,瞪大眼睛看向前方的人影。“你们有两个人,不会以为我们只有一个吧?”伊文前方的人桀桀桀地笑了出来。“放下枪。”艾萨克身后的人拿枪狠狠抵住了他的脑袋,恶狠狠地说道。“啪嗒。”迫于脑袋上的枪,艾萨克只能扔下手中的枪,缓缓举起双手。‘这下可真是完了。’枪近在眼前,伊文自知暂时已经没有反抗的余地,同样听话地扔下了枪。“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两个人分别站在伊文与艾萨克身边,对着两人全身上下扫视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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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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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