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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重伤。没有死。顾扶砚重重喘了一口气。被声音吸引,两人瞬间止住了话头。他感觉到有人掀开纱帐,来到他身边,双指搭在他的腕上。勺子撬开他的唇,微温的汤药灌入口中,苦涩的味道盈满口腔,久久不散。这个时候,洛商风在的话,应该会塞一颗蜜饯给他吧。喝了药,心上的痛似乎缓解了些,顾扶砚困倦极了,意识同身体一齐沉沉睡去。立在床边,看着床上之人苍白的脸,孔伯山重重叹了口气。“方才我们说的话,他应该没听见吧?”“……应该吧。”叶莲心也摸不准刚才顾扶砚的意识到底清不清醒。“他这何时能好?”“呃……我也说不准。”叶莲心更心虚了。“母蛊重伤反噬到子蛊身上,这还要看少主撑不撑得过去。”越说越小声,叶莲心郁闷地揉了一把头发:“唉,总归人还没死,那少主肯定也还没断气。”母蛊死,子蛊必死。顾扶砚虽陷入昏迷,但暂且不伤及性命,那少主定是在袭击中保住了小命。不过落入那泛滥成灾的洪水中,不知去向,又身受重伤,谁知后面还有什么洪水猛兽等着他。“这件事能瞒则瞒,一定要尽快找到他。”古代40噬心之痛持续整整半月才逐渐好转。昏迷了十日,等他醒来时,已身处洛国,身边只有秋水这么个熟悉的人。那位名叫“叶莲心”的苗疆少女偶尔来替他把脉,每次前来都带上黑乎乎的药草药丸,顾扶砚因此也并不怎么乐意见到她。后来两人熟悉了一点,叶莲心无甚心机,顾扶砚略一套话,多少也了解了一些东西。“为何要突然离开朱离国?”“朱离国暗中有不少人都蠢蠢欲动,洛国要安全些。”叶莲心一边替顾扶砚把脉,随口答道。“我带着人跑一趟也是很累的,要不是少主临走前留下话,如果他出了……”自知失言,她噤了声。“他如何?”“他说,等他出了扬子江,就把你送到洛国去!”“反正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还是待在这里为好。”少女塞给他一碗漆黑的汤药,一拍脑袋。“突然想起来我种的草药今天还没浇水——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说罢,一溜烟地走了。半靠在床头,顾扶砚望着少女匆忙离去的背影,不发一言。一口一口吞下那乌黑发苦的汤药,惨白的唇沾上深黑的中药,轻抿唇角,口齿之间尽是挥之不去的苦涩。自昏迷中醒来,这难以下咽的汤药就未断过,几乎要将他的味觉全夺去,一日三餐都味同嚼蜡。最难捱的还是间或的心悸,一阵阵的抽痛,仿佛要榨干胸腔中所有氧气,每呼吸一次都是一次折磨。这心悸之症来势汹汹,询问太医其病因所在,只闭口不言,或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打定主意欺瞒他。意识到这个情况后,顾扶砚似乎歇了继续打探的念头,每天卧床养病,喝苦涩的中药,看窗外水波蓝的天。窗外偶有大杜鹃“布谷、布谷”的叫声,清脆悠扬,无忧无虑。洛国的天空与朱离国不同,或许是地势高的缘故,格外的蓝,清水洗涤过一般,万里无云。直到身体完全恢复至能下床,顾扶砚迫不及待地逃离这间药香弥漫的屋子,随意地逛。从叶莲心口中得知,这里也有一片梅园,是早就栽种好的,比朱离国的尚未完工的梅园还要大了不少。临近御花园,一位不速之客拦住了他的去路。一袭娇艳的红衣,金丝凤凰花刺绣,施了脂粉,两颊含羞带怯,艳丽逼人。王公贵族们为讨好洛商风,争权夺利,进献女儿,如献上奇珍异宝般稀松平常。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小姐,个个相貌身段家世都属上乘,孟霓裳又是其中翘楚,大将军之女,自小喜欢舞蹈弄剑,可他偏要她做贤良淑德的大家闺秀。被塞进了深宫之中,除却第一日见了洛商风一面,得了一句轻飘飘的“封妃”后,就此无人问津。以她的骄傲,哪里受得了这般冷落忽视。可又被严厉禁止靠近金銮殿一步,殿内外二十四小时都有侍卫守卫,找不到机会一探究竟。孟霓裳特意买通了一个扫地宫女注意金銮殿的动静,一发现动静即刻通知她,这下总算是见到了金屋藏娇中那位“娇”。“你就是他藏在金銮殿中的人?”竟还是个男人。顾扶砚到了洛国后便换回了男装,月白长袍,长发简单由一根墨绿玉簪挽起,如松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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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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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