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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难办的是金銮殿附近太多洛商风的人,看他看得很紧,普通宫女太监难以靠近。想要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传递消息不易,顾扶砚等了好些天,借口出门透气,实则暗中寻找记号。孟霓裳的出现实属意料之外,不过恰好成了一个绝佳的借口,有她做掩护,倒是方便了他的行动。此番突然离开朱离国,绝对事出有因,叶莲心口中的解释他不信,那些人也都瞒着他,唯一称得上自己人的秋水一问三不知,顾扶砚心中隐隐的不安逐日膨胀。天渐黑,黑夜如一个铁罩拢在大地之上,连月色都有些黯淡。大门紧闭,屋内寂静无声,点起宫灯,照得屋外走动的人影树影赫然成了一个个庞然大物,飘来走去,如午夜幽魂般无声无息。风一吹,光影飘摇,影影绰绰。借着光,捻开那张边角有些蜷曲的布帛。昏黄的微光打在青年的侧脸,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如白天那片悄然飘落的梅花花片儿,打着转,悠然飘荡,飘至颤动的眼皮,滑落。鼻尖那颗小痣愈发清晰,一颗汗珠滚过,顾扶砚那张脸愈发惨白,唇瓣没有一丝血色。再凝神看去,小痣似乎都化为宣纸上一滴墨渍,大片的白,与浅淡的黑。心尖陡然升起一阵密密麻麻的刺痛,锥心刺骨,冷汗顺着下颌滴落,晕染了布帛上的字迹,隐约可见其上写道:“……途中遇刺,中箭坠入忘忧河……失踪一月有余,搜寻未果,恐已丧命。”恐已丧命。温热的血骤然坠落,字迹晕染得愈发厉害了。布帛一角触及灯芯上幽蓝的焰火,嗤的一声,引火上身,一点点烧为灰烬。刺鼻的焦味盖住血腥气,弥散在这方小天地中。焰火跳动,忽高忽低,似要冲破灯盏的束缚,无限扩张,化为熊熊燃烧的火焰。少年用棍子戳了戳烧得正旺的火堆,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嘶……感觉还是有点冷。”搓了搓手臂,往火堆中又扔了一根柴,干草木柴烧得噼啪作响,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明显。以火堆为中心,照亮了一小块圆形的区域,也照亮一坐一躺两道身影。直起身子,瞧了眼地上的人,楚镜天不免啧啧称奇。想他行侠仗义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命硬之人。那日走至河岸边,正愁如何渡河,却见下游有一人形物体,半截身子倒在岸边一块大石头上,剩下半截身子泡在水里。走近一看,还真是个人,衣裳褴褛,破烂得和那丐帮有的一拼,浑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胸口插着一支箭,尾翼已断,一丝丝鲜血渗出,泡在水中,很快被水流冲淡了。血污凝在脸上,长发也尽数黏在脸上,依稀看出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却不知死活。楚镜天站在一旁瞥了一眼,摇摇头。大概是死了。这么重的伤势,就算还剩一口气,估计也救不回来了。就在他犹豫着是否要送佛送到西,找个坑给人埋了时,一只手骤然抓住了他的脚踝,冰冷冷的,仿佛是一具枉死的尸体。差点一脚把人整个踹进河里,楚镜天目瞪口呆地看着那男人微微仰起头,半眯着眼,眼神涣散,嘴唇无声地开开合合,却吐不出半个字。他十分贴心地蹲下身子,耳朵凑过去。说不定是人家最后的遗言,他得尽力听清楚。凑得近了,楚镜天盯着他的口型,连蒙带猜,除了一个“哥哥”之外,还有一个字。yàn。头顶呼啦飞过一群大雁,整齐地排成人字形。“所以你哥叫‘雁’?”楚镜天凑近,大声喊道:“他姓什么——?”知道他亲人的名字,也好去找人家来收尸。回音飘荡在空寂无人的树林中,久久未散,楚镜天也久久未等到他的回应。人已是双眼紧闭,看起来再也不会睁开了。楚镜天试图挪动脚,未果,指尖靠近鼻尖,已是进气多出气少。可那只手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犹如一把铁钳,攥住他的脚踝,死死不放。他的医术只向白曦学了个皮毛,普通伤势也够用了,可这么重的伤,怕是撑不了几天。见求生意志分外强烈,又紧抓着自己不放,楚镜天撸起袖子,把人从水中捞起来,任劳任怨地把人架到安全的空地。仔细检查一番,甚至比看起来更严重,皮外伤暂且不论,断了一条腿,一只手,石头撞击、水流冲击,五脏六腑皆受损,最严重还是靠近心口的那一箭。如果不是稍微歪斜了点,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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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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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