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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沉甸甸的,一个温热的、粗粝的、湿乎乎的东西正舔舐着他的手背。定睛一看,一个硕大的狗头几乎要贴在他身上,呼哧呼哧摇着尾巴,头在怀中拱来拱去,肉眼可见的开心。黑色的小卷毛随着它欢快的动作不安分地翘起、鼓动,黑溜溜的大眼睛埋在毛发下,如果不仔细看,全然就是一颗毛茸茸的黑线团。摸了摸那只大脑袋,顾扶砚眼神柔和下来,回忆涌上心头。它曾经亦步亦趋跟在身后,围在脚边打转,一撒娇就哼哼唧唧个不停,一高兴就爱舔他的手。他养的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小狗如果长大了,大概就是这般模样。抬眼一看,远处一个人的身影正狂奔而来。叶莲心双手叉腰,勾着身子,上气不接下气。耐不住大狗的热情,顾扶砚不得不蹲下来,从头到尾顺着毛不断地抚摸。少女一边喘气,一边向大狗招手:“小花,过来!”小花。顾扶砚摸狗的手一顿。连名字也一样。小花充耳不闻,扭过头,舔了舔他的手。“好啊你,自己越狱,撒丫子乱跑,现在还不听话,皮痒了是吧?”叶莲心气得撸起袖子。小花非常人性化地往顾扶砚身后躲,探出一颗头来,小心地观察局势。可惜这么大一只狗,根本挡不住它庞大的身躯。“叶姑娘养的?”“不是我。”叶莲心瞪了一眼仍在顾扶砚脚边撒娇的大狗:“少主养的。”探出手牵住垂落在地的绳子,叶莲心忍不住抱怨:“当时左挑右挑,毛太直太卷不行,色太深太浅不行,好不容易挑出一条,还非要母的,公的也不行。”叶莲心伸手一指:“最后又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这家伙,一点也不省心,调皮得很。”“是吗?”顾扶砚笑了笑,垂目看向趴在脚边的小花:“它看起来很听话。”“乖个屁,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找到诉苦对象,叶莲心说起小花的光荣事迹那叫一个滔滔不绝、口若悬河。顾扶砚耐心听着,嘴角不自觉地牵起。和他的小花一模一样。“……你说说,它都快把屋子拆了,恨不得跑出十里地,少主还夸它可爱,到底哪里可爱了?”顾扶砚摸摸狗头:“是挺可爱的。”“汪、汪——”小花也表示同意。叶莲心表示不同意。“诶——你在干嘛!不要乱动啊!”远远看着那人双肘撑在地上,挣扎起身,楚镜天大惊失色,怀中的草药扔在地上,赶忙上前摁住人。“不要管我!我要走——”他狠狠挥开楚镜天的手,额角的青筋暴起,双目赤红,脸惨白。右臂上仍固定着一块木板,全身重量几乎都靠左臂支撑,伤口一寸寸崩裂,缓缓渗出鲜血,那人仿佛不知疼痛般,固执地想要站起身来。“我要走——”摔下,撑起,再摔,支起手……如此重复,连带着身上刚刚愈合的伤口也不堪重负,撕裂的痛遍布全身,仿佛有一只贪婪的巨兽啃食着他的皮肉,一口下去,尖牙刺入表皮,撕咬,露出内里深红的肉,鲜血淋漓。“我得去找他……”声音哑得不成样子,几乎是低喃呓语。猩红的血大口大口地涌出喉咙,铁锈味道盈满口腔,额发黏着冷汗尽数贴在脸侧。指尖摩出的鲜血化作一条条紫红小蛇,蜿蜒爬满一地。终于,耗尽力气,他不甘地、重重地瘫倒在地。“都说了你现在不能动!不能动!”楚镜天气急,声音陡然尖利。“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你是还嫌死得不够快吗?”要不是见他求生意志这么强烈,那时他还不如给他一个痛快。省得在这里受这个苦,生不如死。“不,我不能……不能死……”身体痛极,已睁不开眼,意识浮浮沉沉,唯有听到一个“死”字,他无光的眼中放出光亮,再次挣扎起来,艰难抬手,揪住了他的裤脚。血淅淅沥沥,缓缓渗入泥地,化作一摊深褐色的痕迹。“救我……”“我看你一点都不像怕死的样子。”楚镜天长吁短叹,这下总明白白曦姐为什么对那些不遵医嘱的病人没有好脸色。唉,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当是为下辈子积德了。再次处理完伤口,夕阳西沉,一轮火红的落日已没入地平线,余晖撒在脸侧,冲散了些许冷寂的白,添了一分温暖的金。夕阳将人影拉得无限长,再渺小的生物此刻似乎有了足够的力量变强壮,吵嚷着,叫嚣着,回到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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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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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