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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人,里面请。”一听他救了叶流锦,季源肃然起敬。萧昭衍也不推辞,点头示意,“叨扰了。”众人进了庄子,外头的风雪更大了。屋内却不冷,炭火烧得足足的,还有一壶热水在炭火上翻滚。季夫人一面喊丫鬟们上热茶,一面让厨房备一顿丰盛的晚饭。“知道姑娘要来庄子,没想到这么快,我听着消息说姑娘今日才出的宫呢。”季夫人拿了一个暖手的炉子,先在手上试了试温度,才一把塞在叶流锦的怀里。叶流锦没一会儿就热乎了,脸颊红扑扑的,一双明眸闪着亮光。“那府里尽是豺狼虎豹,我怕多待一会把我吃了,赶紧来你们这躲会儿。”果然,季源听了,脸上露出愤慨,“我就知道她没安好心。”“当年她趁老太爷和大将军出征在外,换了娘娘的亲事,我就知道她不是个好的!”“陈年往事,何必再提!”季夫人叹息,又笑道,“娘娘福泽深厚如今甚好,可她的女儿叶衫却随夫家流放,这就是报应!”叶流锦认真的听她们说着往事,半点也不觉得厌烦。时间流逝,夜幕将至。庄子上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虽然不够精细,却胜在食材新鲜。现宰的鸡,河里刚捞出来的鱼,带着泥土洗干净的时菜,还有提前晒好的各色菌子,用来煲汤鲜掉眉毛。时方吃得肚子鼓鼓,就连萧昭衍也比平日多用了一些。直到夜深,萧昭衍才起身告辞。季源忙留客,“城门已关,公子不嫌弃的话,留宿一晚吧。”“季叔叔,”叶流锦似笑非笑的说道,“他也有庄子就在这附近,不用留他。”季源一愣,他记得附近的几个庄子,好像都是皇庄。萧昭衍眉眼温润,与众人告辞后便离去。送走了萧昭衍,季夫人终于开口道,“姑娘,您让霄云送来的那个女人,一直关在村子里的柴房,一天三餐都给她吃了,也从村里请了大夫治伤,姑娘可要去看看?”叶流锦灿然一笑,“今日先睡一觉,明天再说。”逃出生天清晨的第一束光照进柴房的时候,容婵就醒了。她拽了拽身上破烂不堪的薄被,努力让自己暖和一些。忘记自己来这里多久了,只记得自己醒来的那一日,明明已经死了,一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在这个柴房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婆子和一个瘦如干柴的男人。“哎呦,真的还活着呀。”肥婆子手上拿了一根柴,戳了戳容婵的胳膊。容婵虚弱的吐出几个字,“这是哪里?我不是死了么?”那婆子一动,气喘吁吁,不怀好意的笑道,“你是死了,你的坟在那了,不过坟里埋的人是死是活,只有鬼知道。”她嫌恶的看着容婵满脸的血污和脸上那一块疤痕,“卖给极乐园只怕卖不出个好价钱了。”一旁精瘦的男人却说,“村子老马家不是想给他那傻儿子买个媳妇传宗接代么,我看卖给他得了,女的,能生养,他肯定乐意。”“他那个傻儿子知道传宗接代是什么东西么?”“瞧你说的,这儿子不会,爹会啊,老马家一贫如洗,媳妇死了就再也讨不到媳妇了,谁知道他是给儿子找媳妇,还是给自己找,这蜡烛一吹,被子一盖,嘿嘿。”男人笑得极其让人不适。容婵听得几乎晕死过去,极乐园这样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什么地方,还有他们说的那个什么老马,难道是想父子共妻么?刚沉浸在死里逃生的喜悦里的容婵顷刻间又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她挣扎着爬起来跪在地上,哭得楚楚可怜,“大娘,求求您放了我吧,等我回了家,一定给您许多的银钱。”婆子不屑的嘲讽道,“银钱?你有个屁的银钱,你那棺材比老娘的口袋还干净,你说你死了,不仅没有陪葬,甚是连件体面的衣裳都没有,你哪里来的钱?当老娘是傻子么?”容婵咬着唇瑟瑟发抖,心里的恨意翻涌而出。她是被扒掉衣裳送到掖庭的,获罪之人被赐死,能有一口棺材都是恩赐了。都怪叶流锦!都怪叶流锦!容婵恨不得将叶流锦撕碎,吃她的肉,喝她的血!还有宸妃,还有容水月,还有萧琮,她恨他们每一个人!“吱呀--”柴房的门被推开,容婵浑身一抖缩成一团。她刚被关进来的时候,试过逃跑,结果换来的是一日三顿打,现在她看到那婆子就害怕。时间久了,她知道婆子姓黄,这会儿满脸带着讨好小心翼翼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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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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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