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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园玩的那天天气炎热,二哥去买饮料,让他和三哥在树底下等。三哥是个对什么都好奇的人,他目不转睛看着公园长椅的情侣亲嘴。而沈纪安鼻子特别敏锐,闻到了一股很浓烈的烤肠香味。他顺着那个味道走过去,看到的是一个面很善的中年女人在卖烤肠。她看到他,笑了笑说:“小朋友,你想吃吗?”沈纪安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但是摇了摇头,“我没钱。”姐姐说不能白拿别人东西。中年女人很好心的拿了一个烤肠递过来,“你这么可爱,阿姨送给你吃。”年仅七岁的他理智和馋虫争斗了一会,理智败了。吃也没关系,待会找二哥要钱给阿姨就好了。他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谢谢阿姨。”狼吞虎咽的吃掉一根烤肠,他就觉得好困,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模糊。很快,他失去了意识。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入目的是一个货车车厢。车顶黑漆漆的,身体因为颠簸在车内滚动。撞到车厢的时候会发出“砰”的一声,也好疼!他的手和脚都被绑住,嘴里被塞上了布条,他想喊也喊不出来。那时候他明白,他遇到人贩子了!绝望涌上心头,眼泪顺着眼角哗哗哗的流淌。死嘴,谁让你吃的呀?眼泪都流干了,肚子也咕咕咕的叫,晚饭的点到了,但他没吃晚饭。不知道现在身处何地,也不知道要去向哪里。不过这时候,沈纪安冷静了下来。姐姐说过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要思考,绝不能放弃!路途好像很远,这期间沈纪安被饿醒了好几次,醒来还是在赶路。估计是怕他二哥报警,必须不停地赶路直到目的地。不知道时间具体过了多久,等车厢门被打开的时候,他到了一个偏远到地图上都找不到的一个小山村里。中年女人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男帮手。两人用麻袋把他装起来,又扛了一段路。等再能看到外面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很破旧的矮房子,周围都是这样的房子。中年女人笑嘻嘻的说着他听不懂的土话。一个脸上有道疤的中年男人看了他好几眼,最后又进屋去,拿了钱出来。这时候沈纪安知道,自己被卖了。后来他能听懂这里的土话,才知道那个中年女人说的是,“看这小子多好,胖胖的有福气,有了他,你家那个估计会慢慢的沉下心来。”这个村里对买来的孩子见怪不怪,甚至会给疤痕男人支招,该怎么留住孩子。不听话就打,想跑就打,次数多了之后,自然就不敢再跑了。再说了,这个地方通往外面的路都很难找到,跑又能跑到哪里去。沈纪安逃跑了很多次,也被打了很多次,最后好像真的没有逃跑的念头了,乖乖的跟着疤痕男生活。几个月后,疤痕男看他真的认命了,说:“晚上带你去见见你妈。”晚上,沈纪安在屋后的一个小柴房里,看到了一个双脚被链子锁住的女人。她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很脏,眼神里没有一点点光。看到人进来,身体下意识瑟缩了几下,眼底惊恐。“为什么要把她锁起来?”沈纪安不解的问。疤痕男没有搭理沈纪安,只是看着女人说:“小珍,这是我们的孩子,以后我们一起好好的抚养他吧。”后来沈纪安才知道,这个女人也是被拐卖过来的。她更倒霉,高中毕业出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一个孕妇摔倒把她扶回家中,人贩子利用她的同情心把她埋伏了。一来疤痕男就强暴了她,她怀孕了。但是她不想生下孩子,用重物猛捶自己的肚子,流产了。后来她又被疤痕男强暴怀孕了,她再次让自己流产,并且下手更狠,直到子宫大出血,差点死掉。她宁愿死掉也不要在这里被当成一个生孩子的工具。但没有,她被救了回来,但再也不会怀孕了。疤痕男这才动了买一个孩子的心思。女人总是心软的,一直来硬的也不行,跟孩子相处出了感情,肯定就会安心留在这里了。事情好像真的如疤痕男所期待的那样发展。沈纪安乖巧懂事,被打的完全没有逃跑的心思。他喊女人妈妈,给她送饭的时候会陪她聊天。慢慢的她愿意说话了,愿意笑了。疤痕男很高兴,只是每次喝多的时候都会对两人拳打脚踢。他穷困潦倒,是生活在底层的人,靠做苦力活赚一些钱,只有在家里才能感受到权力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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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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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