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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里的人金贵,无论大小过个生日都要举办一场不小的宴会。记得以前朋友跟自己提过一嘴,说这种宴会的主要目的还是交友、谈合作。他快速滑动朋友圈,果然看见一张全家福照片。【大哥的孩子满月宴,恭候各位的莅临。】向上一看,这条朋友圈是吴清发的。爸爸极少参加小辈的宴会,所以每次都是公司高层替爸爸跑一趟送上礼物,以此表达心意。这一次居然让池幸过去吗?池宇打开和吴清的对话框,上一次两个人说话还是三个月之前。以前他家里大哥大姐还是姑姑婶婶过生日什么的,都会告诉他,今天居然都没跟他提一句!势利眼!池宇推开门,对上了池全柏和池幸的视线。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吴军的女儿满月宴是吧?我去就行了。”向妙清问:“哥哥你也收到邀请啦?”池宇眨了眨眼:“没有,但我看见吴清发的朋友圈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好兄弟,他侄女过生日,我当然要过去。你们就不用去了,由我代表池氏吧。”池全柏扁扁嘴:“你要是想去的话,就让妹妹带你一起。”池宇说:“去那么多人干什么?”池全柏说:“去盯着你,万一你再搞一出上回的事情呢?”池宇:“……”向妙清:“爸爸你别说哥哥了,事情都过去了。”向妙清对池宇说:“刚好哥哥可以带我认识一下新朋友。”池全柏瞪着池宇:“看看小幸的包容心多么强,你要是有她一半好,也不会无所事事到现在,让我丢尽了脸面!”他说完拂袖而去,池宇的心里翻江倒海,他有一万个理由为自己辩解,可向妙清拉了拉他的衣袖,小声说:“哥哥,你看爸爸是不是老了。”池宇这才发现,爸爸上楼梯时需要按着膝盖。灯光映照下,他有了白发。平时笑起来,眼角也有细纹。向妙清说:“还有妈妈,妈妈的衣柜里有很多红色黄色绿色的衣服,可她一件也不穿,说年纪大了,穿出去会被人背后笑话。”池宇恍然,是啊,妈妈这几年一直穿藏青色活着暗红色。岁月就这么不知不觉侵蚀了他身边的人,如果不是池幸开口,他根本就没发现。去往宴会现场的路上,池宇脑海里闪过爸妈的身影,甚至延伸出来他们彻底老去,白发长满头顶的情景。一种不安感袭来,他看向池幸,只见她不知何时眼睛通红。池宇问:“你怎么了?”向妙清吸了吸鼻子:“我的爸爸妈妈老了,可这是我回家的第一年,前面几年我没机会陪伴他们,时间没有等我。”她这一哭,反倒让池宇束手无策,打开包想给她找张纸,却意外摸到了一个精美的盒子。这是之前在医院里,装她手链的盒子。为了这个盒子,他跟护工打了六个多小时的视频,走了十几家店,才终于找到个像模像样的。盒子里外都有钻石,打开还有一束光,正好打在手链上。池宇想了想,还是把盒子扔了过去。冷声道:“上次把你的手链弄断了,已经接好了,给。”“我还以为丢在山上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呢。”向妙清立马戴上,转着圈看自己的手腕,和煦的阳光打在她身上,全身都散发着光芒。池宇恰好看见她在阳光之下的微笑,瞳仁的红还没褪去,她漂亮的像个精致易碎的洋娃娃。他撇嘴:“不会说谢谢?”向妙清开心地看向他,摇晃手臂:“谢谢哥哥!”这一幕和之前在山坑里的那一幕,都稳稳闯进他的心中。一个想法在心底油然而生。干脆别斗了。兄妹之间和平共处,一定会让爸妈欣慰,好心态也能减缓爸妈的衰老。池幸茶是茶了点,可这么长时间下来,不仅没给爸爸添麻烦,还帮公司做了很多事情,确实比他强。这个想法成功治愈了他策划落选的失落,池宇清了清嗓子:“小幸。”向妙清一愣,暗道完蛋了。系统出现:“宿主,依照我对池宇的人格分析,他对你的好感度又上涨了。可为什么我感觉你很慌乱呢?”向妙清说:“他对我的好感度上涨,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好处是,他会听你的话呀,以后你不让他喝酒他就不会喝酒,让他好好工作,他就好好工作。”向妙清叹气:“这跟平白给我一个乖巧的大儿子有什么区别?”果不其然,池宇开口:“小幸,你的确比我更适合管理公司。我也不和你争了,以后咱俩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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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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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