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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今天逛商场,为了以防被那些长年和社会精英打交道的sa认出,向妙清自己带了口罩和墨镜。到商店选衣服时,店员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看她的身材和姿态,还以为是明星光临。向妙清伸出手指,指向某一件衣服,店员便凑过去给她介绍,三件过后,向妙清豪气开口:“除了这三个,其他的我全要了。”白逢州接过一个又一个包装袋,长长叹了口气。随后又看见何翩然背对着自己,抬起手,指尖勾了勾。白逢州左右看了看,才确定是她是在示意自己过去,于是上前几步站在她身边。“怎么了?”“逢州,那件绿色的冲锋衣你喜欢吗?”白逢州的衣柜里除了白大褂,没有几件日常生活的衣服,平日里出差时的衣服也是一成不变的西装。这件冲锋衣颜色那么鲜艳,更是看得眼花。“不需——”白逢州正要拒绝,突然对上何翩然的双眼,她面无表情问:“怎么?你不喜欢?”看样子还是在为刚刚的事情生气。白逢州眨了眨眼,改了口:“我的意思是,不需要你来买,我自己买就好。”“你跟着小姨出来一趟,怎么会让你来买单呢?”她又指向一件橘红色沙滩裤,“这个也要,再配一件衣服。”店员马上拿出一件印着向日葵的宽松对襟短袖:“这件怎么样?”连灰色运动裤都要考虑很久才会穿上,更何况颜色如此鲜艳的沙滩服。白逢州说:“我不去海边。”向妙清马上看向他,拧眉:“你确定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去?”白逢州垂眸,再次改口:“挺好的。”向妙清:“包起来吧。”店员又介绍:“这件外套还有蓝色的,如果去沙滩肯定不能只穿一件呀,蓝色的也很好看,就在这里。”向妙清看向白逢州。白逢州不再抵抗:“都挺好的。”向妙清微笑看向店员:“一起包起来吧。”三个小时后,向妙清手里拿着店员额外赠送黄金手链,一身轻松走出店门。跟在她身后的白逢州左手臂挂着20个袋子,右手臂挂着25个袋子,脖子上挂着亮片包包和两个长袋子。走起路来不知是什么叮叮当当的响,但他还是加快脚步到车前,先为向妙清开门,再打开后备箱,将购物袋都放进去。成功解放双手后,他甩了甩酸痛的手臂回到车上,问:“要去吃饭吗?”向妙清想了想,提议:“我们去吃串串吧!”她在美食推荐里搜到了这家涮串店,进去时刚好剩下最后一桌。粗细不同的木签铁签竖在锅中,沸腾过后香气扑鼻。向妙清一颗心都放在锅中,随时观察着刚下进去的百叶,掐着时间捞出来,以防煮久了太硬。配上调好的料汁,她吃了一口,香的缩了缩肩膀。“逢州,你怎么不吃呀?”白逢州一直在观察小姨。相比较在奶茶店和商场时,她现在的脸色好了很多。不板着脸,也不吝啬和他讲话。白逢州心情好多了,任凭小姨往自己碗里夹各种奇奇怪怪的菜,也都照单全收。明明吃饱了,但小姨已经把羊肉卷喂到嘴边,他还是硬着头皮吃下,还没嚼几下就一口吐出。眉头拧成疙瘩,问她:“你给我放了多少花椒?”向妙清双臂环在胸前,歪着脑袋露出得意的笑:“得罪了我,还能收到我给买的衣服,你以为这世界上有这么多好事啊?”白逢州连喝两杯水,也没能缓解唇舌的麻。他说:“我这不是一直在哄你吗。”向妙清诧异:“你什么时候哄我了?给我拎衣服,陪我吃串串就是哄我啊?”白逢州放下水杯,又一次郑重其事道:“抱歉小姨,是我误会你了。王莹莹曾经是我妈想要介绍给我的相亲对象,而我对结婚持反感状态。所以刚刚在看见你和她坐在一起时,下意识就以为你在骗我。当时我的言行举止有些过激,在这方面的确敏感过度,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安静一瞬。向妙清问:“你现在……也是在哄我吗?”白逢州点头:“是。”“你哄别人的时候也是这样?该不会嫌弃我很麻烦吧?”“我没有嫌弃你麻烦,”顿了一下,白逢州又说,“也没有哄过别人。”向妙清噗嗤一声笑出来,她挥挥手:“哎呀,跟你们这种木头块没话说!”白逢州没笑,身体前倾认真追问:“那我哄好你了吗?”“好啦好啦,”向妙清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用手撑着下巴,温柔道,“其实我是跟你闹着玩的,哪里会真生你的气呢。你不会当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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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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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