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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秋说:“其实按照我的家世来看,我本来就该从事幕后工作。小时候因为贪恋娱乐圈的浮华,所以才选择出道。”童秋挺了挺腰板说:“虽然我年纪不大,但是出道很早,戏龄也比圈里很多人都要高。再加上有我大哥在,所以我多了很多选择。”向妙清用一种奇特的目光打量他,而后赞叹道:“所以你这么小就已经看破浮华了?你已经不贪恋粉丝们的崇拜和夸奖了?”“如果我做导演做得好,也很收获很多人的崇拜,”童秋看着她,又补充,“况且我也不小了啊,只比你小一岁而已,你千万不要把我当小孩子,我无论是体力还是思维都已经非常成熟了。”向妙清笑着点点头:“你别害怕,我保证不和你哥再演戏了。”这话说完,童秋突然敛眉,他轻叹气:“我倒是希望能再演一场。”向妙清惊讶问:“为什么?”因为这样,你的全部注意力才能重新回到我身上。你才会绞尽脑汁分析我,为我设计专属计划。你会在意我的喜怒哀乐,观察我的状态,跟随我的脚步。哪怕是演戏也没关系。……童秋眨了眨眼,扯出一个平淡的微笑:“我开玩笑的。”“我就说嘛,”向妙清轻笑一声,“谁会想要再经历一次低谷呢。对了,童遇最近怎么样?”“挺好的,”童秋告诉她,“当时我们俩听说你出事了,都大病一场。后来他康复了,又得知你是在演戏,结果又病了一场。”向妙清问:“怎么会又生病呢?”“因为喜悦吧,一口气没提上来,直接晕倒了。”童秋说,“我当时是打电话跟他说的,就听见那边稀里哗啦的声音,后来他的助理把他送到医院,跟我说了这件事。”向妙清内疚道:“都怪我。”“不,怎么会怪你呢,”童秋摇头,“是我们兄弟两个身体不争气,我大哥身体一直都这样,过度劳累或者情绪激动都会引起眩晕。”“你们能走到今天也是不容易,”向妙清安抚地拍了拍童秋的肩膀,“你身体比童遇更好,以后也得像童遇对你一样,对他好。”童秋垂眸时,向妙清的手已经从肩膀拿走。他喉结涌动两下,继续说:“之前因为有白大哥帮忙给他搭配药,可现在白大哥和我哥很少联系了。”一听这话,向妙清才想起来,白逢州上次和自己说过,跟童遇发生了矛盾很久不联系。她懊恼地拍了下大腿:“两年前我就知道这件事了,我都和逢州说好,等我解决好工作后要将他们两个的心结解开。”童秋眼睛一亮,倾身问:“真的吗,姐姐你真能让白大哥和我哥关系复原吗?”“我尽量,”向妙清说,“刚好闲下来了,你让童遇来探班,我也约逢州见一面。听说他重塑了某些药物的结构,推出可以治疗癌症的药,我该摆一桌酒来给他庆祝。”几天后,到了和向妙清约定好的日子。白逢州特地跟医院请了一周假,选了件休闲舒适的浅蓝色运动服来到a国,敲响了向妙清的房门。听见门里传来脚步声时,他嘴角不自觉勾起,直到门打开,童秋的脸出现在面前。白逢州表情僵住片刻,随即惊讶道:“你怎么在这里?”其实他想问的是,你怎么也知道。但话到嘴边又改口,看着童秋的表情,白逢州落寞地想,这不再是他和向妙清的专属秘密了。秘密被公开,他们两个之间的屏障就自动消失,本来只有两个人的阵营里多出一个人,白逢州不再是例外。任何人都知道向妙清的身份,了解她的过往。也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谈论曾经,嬉笑着,窃喜着……“是逢州来了吗,怎么不进来?”向妙清的声音从里面传出。童秋也说:“白大哥,进来吧。”带着男主人的姿态,让白逢州更觉心烦气躁。但他还是保持风度,轻点了下头。刚进房间,就闻到一阵熟悉的香气。这是之前他为向妙清配的药浴包,药包闻上去微涩后劲甘甜,对心肺都有好处,味道会在空气中残留16个小时以上。也就是说,向妙清昨晚用他制作的药浴包泡了澡。此刻他们两个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白逢州的心情刚好了些,走进房间就看见向妙清和童遇面对面坐在桌前。他没想到童家兄弟两个都来了,突然明白了向妙清这次主动叫自己来的目的。童遇在看见白逢州的一刹那,也想通早已懂事的弟弟这次为什么突然任性,非要让自己飞来a国。童遇起身,主动开口:“逢州,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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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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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