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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不止没有给他助力,反而成为了他的阻力。”奥尔点头,他明白为什么克拉罗斯也是嫌疑人之一了。
“假如最终没有找到凶手,这个怀疑就会在他身上背一辈子。教授的那些人脉不会主动去找他的麻烦,他终究是教授的血脉……”
“但他这辈子也就提前进入养老生活,止步于现在的副局长了。”奥尔接了下半句。
“是的。所以你不只是让他免于提前养老这么简单,从抓到真凶的那一刻起,他彻底继承了教授的一切财产,有形的或无形的,有些人脉甚至还会对他产生内疚,他们虽然没动手,但毕竟误会了他。
还有那个可以在工厂里制作青霉素的合成工艺,或者其它什么,这个东西,无论是对血族,或者对人类来说,都是一个大宝贝。当然,这个你显然比我清楚。多特利瓦教授或许可以用配方换回那位女狼人的一条活命,但是……他们都活不了。
克拉罗斯就不会让他们活着,无论是为了复仇,还是为了利益。”
奥尔点点头:“希望如此。”
“嗯,所以你明白,为什么克拉罗斯给了你3000金徽吧?他欠你的可不止这一点。”
“不,他不欠我的。”奥尔摇摇头,“我们两清了。”
挟恩图报,尤其是对一个能量远超自己,还充满野心的人挟恩图报,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无数小说和现实都告诉他这一点。
达利安看着奥尔,他没从奥尔那看到任何一点犹豫或者依依不舍,奥尔毫无从克拉罗斯那索取人情的想法,达利安叹了一口气,笑着站了起来:“向你致敬,我的主人——虽然这么说你会不高兴,但我实在控制不住。你是睿智并谦虚的,你让我惭愧。”
奥尔看了一眼达利安,立刻低下了头。不,他不是窘迫,他只是在看自己的脚,他的脚正从拖鞋里抽出来,于是奥尔光脚踩在地上,拎起了右脚的拖鞋。
终究……还是有一只鞋死于脚趾抠地。
“别再这样了,加西亚,否则下次我的脚指头抠穿的,就是地板了。”
“唉,好吧,当然。”达利安叹气。
“你是我的伴侣、丈夫,不是主人。”奥尔很认真地说。
“我明白,奥尔。但有时候说‘主人’,难道不会让你兴奋吗?”
“……你一定要我把另外一只鞋子也抠破吗?”
达利安挑挑眉,变成大黑狼跳上了床——嗯,那张实木大床十分结实。
“来吧,我的男人。”他的狼头歪过来,对着奥尔挤眉弄眼,其实奥尔很容易羞涩这一点,他也是很喜欢的。
“已经天亮了,我去盥洗室,稍后见。”奥尔不能说是抱头鼠窜的,他只是落荒而逃而已。
接下来,所有鱼尾区警局警察们,还有奥尔这几百口子大家庭的生活都进入了一个相对平和的阶段。
奥尔把佩德罗介绍给了比尔,开开心心等着送人去乡下种地的比尔,在知道奥尔也有人手管理,还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中年人时,表情还是僵了那么一下的。
他也不一定是现在就想着侵占奥尔的土地和产业,但至少他不是很想被人管。可就这么拒绝奥尔?他又不是傻子……和奥尔交好对他来说只有好处,而且到乡下种地、进食品厂当工人,还有把一些孤儿送进孤儿院,也是他很多手下人期待已久的事情。
他倒是可以把过错都推在奥尔身上,但要不了多久,奥尔一招人,事情就真相大白了,他到时候只会更惨。
所以比尔只有短暂的不适,想明白的他很快就与佩德罗建立起了初步的友谊。
在乡下,测量土地的主要负责人是南德·塞尔托,他的第一副手是摩根·基西亚,后者是那位读了《大陆常见作物》的狼人,知道他叫摩根时,奥尔多看了他两眼,毕竟……蓝星的某狼叔也叫摩根。
根据他们的地图,奥尔与狼人们商议后,决定了村子建设的位置。
于是,他们开始从城里召集人手了,健壮的男女们被送到了乡下,平整土地,开始建设集体宿舍——本来想建小房子的奥尔,在和众人商量后,意识到来不及了。
本来也聘用了一部分白桦镇的当地人,但很快大部分当地人都被辞退了,因为这些人可没有城里的工人那么踏实肯干,即使第一天就拿到了工资,确定自己不会白干活,依然偷懒耍滑。
粮仓建立起来,并很快被囤满,里边大部分的粮食都是奥尔买来的。集体宿舍也建好了,里边放着暖烘烘的煤炉,本来奥尔想用煤精炉的,被达利安和佩德罗一块制止了。
还有工人们的工作服,无论男女都有温暖的棉衣棉裤和棉靴,丑,但很温暖。这些衣服也是奥尔自己画图找裁缝做的,参照的就是他小时候的棉袄棉裤,这一身在身上是沉,但是绝对暖和。因为是工作服,所以不是工人们的私人财产,不可损毁,也不可转送他人,一旦发现要扣工资,甚至被辞退。
所以,很多工人现在都在攒钱,想要买一身新的工作服,给孩子或者家里的老人。
奥尔终于拿到了他的“餐厅马车”,得用四匹马拉的巨型车厢,比蓝星的快餐大巴车也只小一点,一面的窗户放下来就是柜台。
奥尔已经在工人里边选好了恰当的人手,他们没有谁是极其漂亮惹眼的,但都五官端正,奥尔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让人教导他们仪态,不需要到达贴身女仆的那种程度,可至少也要端正大方,不要做出一些明显不够文雅的事情。
他们的工作服相对来说就漂亮一些了,也没那么厚重,因为餐车上是开着火的,餐车周围也会布置着火炉。他们的工作服都是很亮眼的橘黄色衣裳,还套着一条纯白的长方围裙。
在死了无数脑细胞,在美食的海洋里不断钻研,甚至把自家的狼人们都喂得肥了一圈后。奥尔决定……卖炸鸡薯条。
_(:з」∠)_奥尔骨子里还是一个很保守的人,卖其他东西,虽然好吃,但在本地人没吃到之前,他是没有名气的。空等着半天没客人,终于进来一个就是某个大人物,然后就打响名气?不,那种事太戏剧性了,奥尔不相信。
虽然真的可以从供给各个皇家警察开始……但那属于最后手段。
所以,奥尔决定卖炸鸡和薯条,它本身就是这里人熟知的高级食物,人们的接受度高,而且,奥尔有杀手锏。
“啊!这个炸鸡……是甜的?!”
奥尔的第一站,就是已经很熟悉的隔壁贝壳区白砖大道。
他没跟着去,但今天正好休息的大麦克和戴里克跟着去了,他们明明已经是可以穿便装的警探,这一天却穿全套红色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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