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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不咸不淡地说着,我痒。就如同被迫吃下青椒的小孩用最无辜却又暗藏怨念的眼神看着母亲小小声问你怎么可以这样,
秦细沫心里刚刚冒头的那点芽就这么被硬生生的掐断了,她定了定神,亲昵地捏了捏林紫的耳垂,说:“如果搭配首饰就更好了,我这对耳环正好配你。”
林紫一动不动,直着身子就那样挺立站着,微微看了秦细沫一眼,低垂眼睛扫着礼服的花边,漫不经心地回应:“我没有耳洞。”
秦细沫愣了愣,仔细一看,林紫耳垂上的确没有痕迹,许是猜到秦细沫纳闷,林紫又补充道:“寄宿学校管得很严,不准纹身,也不准做任何穿孔。”
秦细沫算是接下了这个台阶,她笑了笑,收回手,说:“女孩子没有这些,不会遗憾么?”
林紫自嘲地笑笑:“同样是女孩子也有不同的成长环境,我在其他人眼中算不上女孩子的标准。”
林紫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仿佛是在说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事,但是在秦细沫看来却多了点说不准的意味在里面,女儿要富养是中国所有家庭所奉行的宗旨,但是对于林紫来说,别说富养,就连最基本最普通的标准可能都没有达到,在D市这样的大都市,以林家这样的门第声望,林紫长相出挑,作为大小姐原本应该宠爱优渥,在14岁便正式进入名媛交际圈,这个大熔炉会从四面八方无孔不入地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在周围都是艳羡的目光中骄傲如白天鹅抬头挺胸,直到那些繁华与虚荣腐蚀掉她纯洁的身体和灵魂,秦细沫完全能料想到如果境遇相反,林紫会被锻造成什么样子。
但是偏偏相反,林紫被放养在最原生态的环境中,成长为现在的样子。
幸好是现在的模样,秦细沫想到林清因为晚餐汤料多置半个小时就赌气一口不喝的模样就头疼,比起那些捧在温室里养育的花花草草,林紫更像一株名贵植物,静静地生长在隐蔽的某处,吸尽雨露精华,直到有朝一日走到人群中间,便傲然散发所有芬芳和魅力。
秦细沫忽然有一种念头,她想把林紫圈养起来,像养任何一种宠物,或者植株一样,只能让她一个人看,只能让她一个人触摸,这种幻想,单纯得近乎狂妄,就连秦细沫都奇怪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念头。
居然会幻想豢养一个女孩子,而且她还是自己的女儿,爱狎无间,近乎龌龊。
秦细沫微微蹙了眉,然而她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自己的表情变化,她收回耳环,对林紫说:“后天下午七点,不见不散。”
林紫扬了扬头:“我会准时。”
林枉然的冲喜寿宴安排在D市最豪华的云天会所举行,在没患病之前林枉然总喜欢来这里消磨时间,招呼三五朋友围圈打牌,抑或在临水的露*自看书,常常一待就是一整天,这次寿宴特意选择了林枉然喜欢的中式风格,不仅酒店内部陈设古色古香,就连外部建筑也特意做了装饰,但凡与会宾客都能看出来林家为了这次寿宴花费不菲,这与林枉然本人提倡简洁朴素的作风倒是大相径庭。
秦细沫作为林家实际的掌门人自然忙碌异常,凌晨五点就起床,先赶到医院看望仍在沉睡中的林枉然,然后再到会场亲自掌舵,从风水摆件到餐饮用具一一悉心过问,忙碌直至中午稍微饮了口茶才算歇下来,秦细沫忙碌过后总觉得遗忘了点什么,直到薛雪儿走来告诉她名单上的宾客有三人因还在国外无法赶到缺席,秦细沫才想起来,这一上午都还没有收到关于林紫的任何信息。
她在做什么呢?
秦细沫不由得开始猜想,林紫今日是照常在奶茶店上班,还是轮休在某处休息,她刚到D市,有没有朋友,会不会因为不熟悉环境遇到麻烦?秦细沫忽觉得自己像极了初次送小孩子去上幼儿园的年轻妈咪,明明刚刚拐过校门口的角落,却马上想起还有好多好多事没有交待给小孩子,于是中途折返又是一番叮呤嘱咐。
但事实上,林紫不是才上幼儿园的三岁小孩子,而她,亦然不是和林紫有血亲联系,需要骨肉相连,血脉相惜的亲人,所以秦细沫觉得自己会产生这种近似于牵挂的情绪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无论林紫表现得如何冷漠,她毕竟是已经长大的年轻人,可以照顾自己的温饱,也可以解决与自己相关的大小事情,在同龄人中林紫有着超常的独立和自理能力,秦细沫比谁都清楚,这是在看到林紫的第一面开始就笃定的事实。
然而,秦细沫不知道仍会想起这些对林紫来说或许根本就不成为问题的问题,林紫和同事相处得很好,从奶茶店的奶油男服务员友善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林紫和房东也相处得很好,她还记得她托那位老太太传话的时候老太太说起林紫也是满脸笑容,这一切都说明,林紫能够很好地独立生活,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用担心。
那么,她究竟是在担心在什么呢?
“夫人,都安排好了,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会儿,这里有我就可以。”薛雪儿一身最简约大方的条纹衬衫配黑色西装裙,长发高高扎起垂在脑后成马尾,优雅又干练。
秦细沫轻咬着刚刚切好的柠檬片,眼睛出神地盯着前方,过了一会儿才转过视线对薛雪儿说:“我要出去一趟。”
薛雪儿睁大眼睛,认真地再问一遍:“现在?”
秦细沫利落地站起身:“现在。”顿了顿看看落地大镜子里自己的影像,说:“拿衣服过来,这身得换下来。”
薛雪儿惋惜地说:“夫人今天不穿这件了么?弗朗索瓦设计师一早就传讯息给我务必要传夫人宴会上的影像,她说这件礼服一定熠熠生辉。”
秦细沫打量了镜中的自己,早在三个月之前她就飞往法国与弗朗索瓦订购宴会礼服,弗朗索瓦设计的这件小礼服裙庄重大方,无论是颜色和款式都深得她的心意,配合今天的主题和氛围都是再合适不过的衣装,不过,秦细沫想到的林紫,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能穿成这样出现在林紫跟前。
“先收起来吧。”秦细沫淡淡地说,同时解着衣服上的扣子。
秦细沫循着记忆里的方位,开着车先到奶茶店转了转,确认林紫不在之后,返身折回林紫所在的小区,现在正是午后的时间,小区里阳光炽烈,秦细沫不知不觉就开车到林紫家楼下,隔着车窗看看,林紫家的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还拉上了窗帘,秦细沫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表示主人在家还是不在家,她拿出手机,点开通讯录之后才发现根本就没有林紫的号码,秦细沫放弃似地收回手机,又想到可以再次求助房东太太,但是上次已经说过没带手机无法打电话,这一次该找什么借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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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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