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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池都会睁着黝黑的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直到他自己觉得无趣,识相离开。
偏偏这样,陆临却喜欢跟哥哥待在一起。
他们住在一个房间,两张小床并排放在一起,陆明池睡觉端端正正平躺在小床中央,陆临不,他睡相差,总喜欢抱着什么东西,尤其是他哥。
所以,陆临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枕头紧挨着哥哥的枕头,虽然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的枕头又会端端正正放在自己床上。
村里的女人都喜欢他哥,因为陆明池漂亮,不像他们这种农村的野孩子,更像是城里的少爷,即使穿着粗制滥造的衣服,也掩不住那种骨子里的矜贵。
陆临当然也是喜欢他哥的,有多喜欢呢?
陆临没想过,喜欢又不是米不是面,不是田里的稻谷也不是池塘里的鱼可以拿用称来称,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他对哥哥的喜欢就到了无法衡量的地步。
陆临记得自己以前写过一篇小作文,大概是四年级的时候。
他成绩不好,爹妈又光顾着挣钱根本不管他学习方面的事情,给他交学费也不是指望他靠这个出人头地,不过是在他们打工的时间找个能看住他的地方,省得他四处闯祸。
陆临脑子是聪明的,从小学什么都快,可是没用到正处,从小学开始就已经成为了让老师头疼的对象。
要说学的那些科目最无聊的就数语文了,语文老师又是个从城里下乡支教的大学生,没什么脾气,根本管不住这些皮猴,陆临甚至逃课专挑她的课逃。
小学的后面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水面清澈,穿着凉鞋直接踩到水里,在石头缝里摸索一会儿,就能提溜出一只小虾出来。
那天为什么没逃课陆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个夏天,下午的时候太阳刚好晒到了他的座位,给本来就闷热的教室增添了一抹燥意。
窗外的蝉鸣似乎停了,陆临揉了揉困倦的眼睛,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拿着笔戳着教室窗户的玻璃。
女老师在上面讲的什么,他完全没往心里去,不时抬头看了看教室最前面挂着的时钟,数着分秒盘算着下课的时间。
“……最后我给大家留了一个作业。”
学生们听到有作业一个两个都蔫嗒嗒的,听到作业的内容后情绪更加不好了:
作文一篇,写最敬佩的人。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写了爸爸,写了妈妈,也写了老师。
其他学生拿到作文题目后绞尽脑汁不知道该写什么,陆临咬着笔头,脑子里灵光一现,没等放学回家,他就拿出自己的作文本唰唰写了起来。
那是陆临人生中写得最快的一次作业,不需要老师催促,也不需要其他人的指导,用自己幼稚的文笔,写下了最真的感情。
那个时候陆明池还在镇上读初中。
初中学校是可以住宿的,周五下午能回家,周日下午再去学校。
陆明池当时就是住在学校,所以陆临一个星期只有两天时间可以见到他哥,当然了,就算是周末没课陆明池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里,他会跟着爸妈去厂里打打零工,做些小孩儿能做的工作,就为了挣那十几块钱。
他跟他哥还是住在一个房间里,但每次陆明池放假回来白天一整天见不到人影,晚上回来后又是匆匆洗漱完毕,而后坐在小板凳上挑灯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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