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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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烛光渐渐上移,妇人抱着孩子的身影出现在二楼窗前。身侧走过来一个男人,低头去瞧那襁褓里的女婴,隐约有哭声从屋内传来。

玻璃窗关了又开,二十年光景转瞬即逝,宋宅外墙上细密的地锦黄了又绿。日光与月光交替映照在二楼窗前雪白的人儿脸上,看她从牙牙学语到裙钗罗衣,款款动人。

清晨五点,房间里彩绘座钟的指针刚走完一圈。宋芳笙睡眼惺忪地坐在梳妆台前,任由身后几个妆娘给她梳头、化妆。

丫头小春端着茶水进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床上洁白的婚纱,脸上止不住发笑。

手推波浪卷的刘海服帖得盘绕在女孩光洁饱满的额头,两侧带上镶珍珠的边夹。镜子里的姑娘鬓边垂丝透着温柔,眉眼却伶俐,一水儿坚韧的杏眼扑闪两下,只是嘴角仍旧绷紧。

烫好头发,妆娘迫不及待将床上的头纱拿起来,从袖口取下两颗别针,就朝着宋芳笙头上罩过去。另一个妆娘赶紧打她的手,把头纱抢下来。

“急什么,新娘子衣裳还没换,待会儿再把头纱踩坏了。”

被打手的妆娘谄媚笑着,扶宋芳笙起身换衣服,“是是是,要不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我瞧着小姐比牡丹花还好看,魂都被勾走了,哪里还记得手上活计,该打、该打。”

掐腰的婚纱穿上身,小春赶紧凑过去,给宋芳笙扣最后两粒珍珠扣,斜眼笑她道,“什么牡丹花,我们小姐可是全上海公认的远东最美珍珠……好了,小姐你真好看。”

周遭人的阿谀奉承没能让宋芳笙高兴,她兴致乏乏地看着镜中白纱绕身的自己,默默将脖子上戴着的玉牌项链塞进衣领,也不言语,松开小春的手坐回软凳上。

一个体态丰腴的女人推门进来,细看和二十年前,在宋宅门口捡到女婴的病弱妇人一个模样,只是眼角添了风霜。

“宋夫人。”

宋母江婉容走到宋芳笙身后,笑得合不拢嘴,“瞧瞧、瞧瞧,到底是做少奶奶的人,耀眼模样,竟把整间屋子都照亮了。”

“妈。”女孩瘪嘴扯宋母衣角,露出小女儿的羞怯,“连你也取笑我。当真是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

宋母瞧她粉面微嗔,当真带着几分抱怨,双手扶在女儿肩头,俯下身柔柔道:“何曾取笑,自然是真替女儿你高兴才如此说的。”

说着她拿起梳妆台上黑色天鹅绒首饰盒打开,取下女儿耳垂上的珍珠耳环,把盒子里翡翠耳坠换上去,同镜子里的女儿继续道,“咱们家的女儿出嫁,要珍珠配翡翠才行。那新郎官你上次也见着了,高大威武、英俊潇洒。得了这么个如意郎君,可不该高兴?”

宋芳笙戴着头纱不答应,从鼻腔里浅浅哼一声,“什么了不得的人物,顾均胜……左不过一个警署署长,哪儿比得上爸爸厉害。”

宋父宋维安是一名外交官,她自小跟在父母身边,见惯了名利场推杯换盏、灯红酒绿。宋母见状叹一口气道,“你父亲虽说是外交官,这几年时局动荡,到底被夺了不少实权,空有个外交家的名头。顾家少爷表面上是警署署长,实权上和警察厅厅长无二,那可是实打实有权有势、手眼通天的人物。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又早逝,寡母陆夫人祖上还有军方背景,孤儿寡母不会为难你。我和你父亲都帮你问清楚、看仔细了才定下这门亲事。你嫁过去,必不会吃亏。”

能让她吃亏的人还没生出来。宋芳笙心里如是想道。

“我原不关心这些。妈,你只记得,答应过我的事:等我结婚之后,就让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再不干涉。”

不同于上海的名媛们喜好涂脂抹粉、穿衣打扮,宋芳笙自幼性子野,总认为女孩儿比男孩儿强,内里有一股子倔劲和傲慢,凡事处处要强,喜欢和男孩子比高低。当同龄的女孩还在听龚秋霞、看张恨水的时候,宋芳笙整日里沉浸在讲包拯办案的《三侠五义》和宋慈《洗冤集录》,一心只想栽进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打定主意,要么自己破几桩案子,要么写点惊世骇俗的侦探小说出来。

宋母知道她痴迷于此,自然点头不迭,一切先哄着为主,心想嫁到顾家,那新郎官必不会像她和宋维安一样慈母多败儿,没天没地地宠着这个娇蛮女儿,万事皆有收敛。

穿戴齐整,宋母带着妆娘退出去,叫小春服侍宋芳笙先吃点东西,新郎官会在吉时登门来接,坐车到饭店举行婚礼。

听着楼下往来恭贺、络绎不绝之声,让她想起和顾均胜上一回,也是头一回见面那日的情景。

那日正值小暑,她和母亲顶着毒辣的日头到礼查饭店赴约,足足等了大半个钟头也没等来顾均胜。

宋芳笙脾气一上来,叫嚷着要走。宋母说不过她,让小春带着她到花园透气。瞧着自家汽车停在边上,她直接招呼司机老陈,打算带着小春先走,送她去图书馆再回来接母亲。

提裙上车的间隙,一辆警车从饭店外头开进来。两个手下模样的警察先行下车,拉开后座车门。隔着紫藤花架,她瞧见一双黑色皮靴下了车,藏青色立领制服剪裁服帖,皮质腰带上挂着的金属警徽显示着来人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是看不见脸。

说好谈婚论嫁,双方理应有长辈到场。他却只身赴任,迟到不说,还穿着警察的衣服,宋芳笙只觉他压根没把宋家放在眼里。

瞧着人走进饭店,宋芳笙悄悄走回饭店门口,缩在角落打量那道挺拔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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