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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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页)

这话点醒叶秋容:“对啊,会不会是荣宅里其他人做的?小姐、少爷、姨太太,荣老爷把古董放在旧宅是家祖中人尽皆知之事,倘若他们之中谁起了歹念,拿着主子的身份进去偷东西出来,下人谁还敢搜身不成?”

有了新的突破口,宋芳笙赶紧来到书房,准备给荣宅米婶写信,让她将近三个月内荣家所有人进出旧宅的记录大致写来,并将荣家众少爷小姐并姨太太们身上有无疑点,都详细写了送来。

美龄羹喝完,夕阳落了山。

临走时沈丽曼从手拿包里掏出一包橙红色香粉递给宋芳笙,让她吩咐人送信的时候将此物一并带去,涂抹在那些古董趁手的隐蔽处。

“这包香粉原是包指甲的,沾上之后不易洗掉,也许能帮上忙。我就先走了。”

送沈丽曼和叶秋容行至门口,隔壁再一次传出悠扬的小提琴声。伴随夕阳姹紫嫣红,三人不约而同朝隔壁大门望去。白色油漆铁门下种满桂花,一阵风起,洋洋洒洒。

“桂花深处住的不知是谁,小提琴拉得这样好,下次叫他一同喝茶如何?”

宋芳笙自己住过来也才一月有余,从未见过隔壁人真容,“只看见过褐红色的老式汽车从那道门进出。”

一听褐红色汽车,叶秋容激动起来,“褐红色的,可是劳斯莱斯?我听臭老头身边人讨论过,那可是世界上顶贵、顶豪华的轿车。看来你这个邻居,身份不一般啊……择日不如撞日,这就去敲一敲你这个邻居的门,打个招呼如何?”

“别耽误你回家,刚不是说三少爷要来接你参加舞会吗?”

“和臭老头跳舞有什么好期待的,还是看看劳斯莱斯的主人,说不定是个英俊的音乐家。”

“咳咳,”三人回头,看见段澄恩站在门口,双手背在身后,表情冷漠,看样子已经听到了。

叶秋容立刻换了表情,小狐狸似的粘了上去,抓住男人胳膊轻摇,“先生怎么才来?我方才就一直在想先生呢。”

“是吗,”段澄恩不接招,瑞凤眼下落,淡淡地看着身边妻子,“不是在想英俊的音乐家?”

他果然听到了。

“诶……下午茶羹汤里加了酒,方才说的都是酒后无德的胡话,先生可一句话不能听、不能信的,先生最好了。”

“你还喝酒了?”

再在仙乐斯从小摸爬滚打到大,叶秋容也只有十九岁。多说多错,加上想起他这几日对自己的管束,小狐狸眼眸闪烁,心里还是有些怕他。

“你最疼我,一定不会怪我的,对罢?”

另外两个躲在一旁看笑话。

段澄恩凝她一阵,最终伸出手捏了捏妻子的鼻头,带人向宋芳笙和沈丽曼告辞。

早在结婚之前芳笙就听母亲说过,顾均胜之所以搬出父母家宅住进愚园路的宅子,就是为了与一条街上军政要员为邻,如今方知不假。

“打招呼是可以,但说什么呢?”

眼看着夕阳快要落尾,宋芳笙招手让赵妈又热了一份美龄羹来,端到白色油漆铁门下,就看见里面扎着两只大黑辫子的丫头迎上来,询问之下给她开了门。

“少爷在屋子里呢,太太跟我进来罢。”

少爷?她还以为,能将小提琴拉得如此婉转动听之人定是个女孩。自己手中的美龄羹乃是上海女子所爱之物,端来赠男子岂不是招人笑话?

“这……我不知你家少爷是……这羹汤恐他不喜,我改日再让厨子送别的来。”

“无妨。”一声清润的声音从房中传来,芳笙后知后觉跟着丫头已经走到书房门口,接着一个清瘦的年青男人从书房里出来,眼尾挂着和善的笑。

“我在吃食上并无挑拣。”

男子黑色马褂里一身雪白长衫,胸口佩戴一枚玉环。如果说顾均胜是站在山巅、俯瞰众人的鹰,面前温润儒雅的男人就是独立溪涧、临水而歌的鹤。

可惜,宋芳笙看到了他身下的轮椅。

如此翩翩公子,竟是个残废?

感觉到芳笙为难的目光,男人眉眼低垂,并不在意道,“鄙人林云启,刚随家父搬到愚园路不久。正如太太看到的,因身体不便,未找到合适的机会到太太家中拜访,倒劳烦太太今日送来羹汤。不嫌弃的话,坐下喝杯茶罢。”

林云启?宋芳笙回忆所认识之人中可有姓林的,想起三个月前听父亲说起,有一位姓林的将军自荒河失守后下野,将兵权交出,居家迁至上海。

就是眼前人的父亲吗?

“不劳烦,之前多次在园中听得林少爷家中有小提琴乐声,如听仙乐,今日来拜访,多有冒昧。可不知,拉琴之人就是你吗?”

“不错,”林云启示意下人将小提琴取来,琴身通体乌木,表面油亮、琴弦闪闪发光,一看方知持琴之人爱护有加,“我不常出门,初来上海亦没什么朋友,惟在家中偶一抚琴,但愿没有吵到太太。”

他越是谦逊,宋芳笙越是拘谨,“没有的事。林少爷所奏琴声悠扬,我同其他姊妹都很喜欢。可惜我从小闲不住,什么乐器也没有学……嗯……时间也不早了,我不打扰,这就回去了。”

“等一下,”他的眼睛微眯,将宋芳笙拘束的模样看在眼里,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来,“太太可是顾均胜,顾少爷的夫人?”

看来他知道隔壁是顾宅。宋芳笙点头,“你认识我?”

“百闻不如一见。”他转动轮椅,离她更进一步,“早在北平的时候就曾听上海同窗多次提起,远东最美珍珠——宋芳笙小姐。今日得见,果然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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