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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丽曼的儿子还放在托育中心,天黑之前必须要见着妈妈,否则就要哭闹。
下午茶结束,宋芳笙因着不想同陆月娥待在一处,到院子里坐了一会儿,心里想着沈丽曼的话,身上着凉也未曾察觉,等晚上吃过饭才察觉头晕,回房吃了药早早歇了。
治疗感冒头晕的药多少带些安眠作用,她一觉睡醒,窗外明月已经高挂,她叫来小春,知道顾均胜回来有一阵子,吃过饭正在书房办公。
陆月娥的事,该找他说说吧?毕竟她老当着自己的面,不是跳到顾均胜背上,就是饭桌上要他喂她吃这个吃那个。
十七八岁的大姑娘,身子肉也显了,男女之防也懂,怎么可能不知道何事做得、何事做不得。
就算表妹只是性子开朗,若她把宋芳笙当自己嫂嫂,看见嫂嫂脸色难看难道也不知道收敛?
索性同顾均胜讲清楚。
披上外衫走出来,绒面拖鞋踩在地毯上寂静无声。她走到书房门口,见门稀开一缝,听声音不止顾均胜一个人在,猫着腰凑上去偷看。
“表哥平时都睡这儿?”
没听见顾均胜回答。
透过门缝,她看见陆月娥又走近几步,一把抓住顾均胜手上钢笔扔在一边,继续道,“姑妈不是说,你同嫂嫂感情很好?你们分房睡这件事,姑妈知道吗?”
“小孩子少打听。”
“我就要问、我就要问。你不告诉我,我问姑妈去。”
“回来。”
陆月娥很吃这一套,被顾均胜一句话喊回来,得意洋洋地站到书桌边,满含柔情地看着他道,“原来你同嫂嫂感情不好啊……我早知道。这两日我瞧你们除了吃饭,几乎没说一句话,更别提寻常夫妻那般,先生陪着太太逛街、看戏,太太陪着先生喝茶、读报。哪怕像我们小时候,一起坐车去豫园逛庙会呢?还是我们以前要好,那时候……”
“咳咳……”
书房门被推开,宋芳笙冷脸站在门口,顺着陆月娥不满的目光一步步走近,径直走到顾均胜旁边,一屁股坐上男人大腿,身子靠在桌边看着陆月娥。
“我同先生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何时感情不好过?先生你说对不对?”
软玉在怀,顾均胜看她两只眼睛瞪着自己快要冒出火来,脸不知道是感冒还是生气的缘故,面颊坨红一片,硬是从气鼓鼓的表情里看出三分媚气,让他想伸手捏一捏。
她没打算给他答话的机会,双手圈住男人脖子,头已经靠上去,“我今日着凉头晕,吃过药早早就睡了。本来让小春在先生到家的时候叫醒我,先生偏不让。今晚专门让厨子做的油爆虾先生可吃了?”
她演得卖力,一心只想着挽回一点颜面。从吃饭说到休息,再从休息说到睡觉,她骂下人不仔细,说了多少回,不能因为先生疼自己,怕进屋睡觉会吵着自己就让顾均胜一个人睡在书房。讲到动情声色处,以至于一只大手搂住她的臀,将她整个人又抱上来一些都没察觉到。
“往日这宅子里只有你我二人也就罢了,如今表妹来了,见你睡在书房,还不知道误会成什么模样,真叫我有口难辩。先生还是别熬夜了,赶紧随我回房洗漱、休息罢。”
她身上的睡衣料子本来就滑,从他腿上跳下去的时候,顾均胜只感觉到掌心温热与柔软一划而过,没来得及抓住,被她拉起来往外走。
陆月娥自然是不信的,奈何她与宋芳笙不熟,不可能直接戳穿说她在演戏,顾均胜又不表态。
“表哥……”
宋芳笙抢先一步接过话说道,“表妹啊,你也早些休息,女人最经不起熬夜,这黑眼圈一上来,人就显老。你瞧你眼下乌黑一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晚上睡不着,净躲在被窝里胡思乱想呢。”
“我胡思乱想什么?”
“谁知道呢?”女人拂了拂肩头长发,只留给陆月娥一个懒散的眼神,“表妹既不愿意说,自然是我们这些做哥哥嫂嫂的,不能干涉的事就对了。别的我也帮不上忙,表妹若真熬黑了眼圈,嫂嫂这里有敷眼的珍珠粉,偶尔也给你哥哥用,只是他不乐意。你若需要,明儿我让小春拿一些给你。”
房间门关上,她立刻甩开男人胳膊,翻着眼皮瞪他道,“为什么不反驳?”
“什么?”
“她说我们感情不好的话,你为何不反驳她?”
顾均胜拉开椅子坐下,垂眸淡然道,“你要我说谎?”
“你什么意思?”
顾均胜重新相信站起来,高出她大半个头,宋芳笙的目光瞬间又从俯视变成仰视。男人看一眼门口,知道门口没人,道,“你认为我们感情好吗?或者说,你同我有感情吗?”
“有没有感情什么要紧,不是你说演戏的吗,怎么到了表妹跟前就不愿意演了?怎么,怕她生气?”
“我并没有这样说。”
他在避重就轻!
她向来是个自视甚高的人,不屑于同任何人比较,更不愿意承认,自己会为了不相干的人劳神伤心。陆月娥之心昭然若揭,他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宋芳笙越想越气,从梳妆台抽屉里翻出七八只粗圆的白蜡烛,竖成一列立于床正中央,将大床一分为二。她扯着被子上了床,气鼓鼓闭上眼。
“反正她没走之前,你就睡这儿了。不准越界,否则我一定找准机会,点燃蜡烛烫死你。我真的会这么做的!”
女人的威胁听上去一点威慑力也无。顾均胜低头浅笑,一边解开衬衣衣扣,一边往浴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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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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