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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走!”陆也一把拽过简初,四个人沿着胡同一路狂奔。
夜风掠过耳畔,鞋底踏在石板上的急促声与呼吸声交织在一起。后方的手电光被胡同口的转角遮住,但追喊声还在逼近。
他们钻进鸦儿胡同,七拐八绕,跑到广化寺附近才停下。
昏黄的路灯下,四个人全都大口喘着气,笑得东倒西歪。简初弯着腰扶着膝盖,沈歆乔抬手拨开额前被汗水粘住的短发。
宋鹤站在她面前,胸膛剧烈起伏,水珠从他的下巴顺着喉咙流下。灯光将她的侧脸镀上柔光,眼里还带着跑过长巷后的兴奋亮色。
他忽然伸手,一把将她拉过来,吻了上去。
翻过广化寺的院墙,脚下是带着夜露气息的草地,四个人一溜烟钻进后院。
古树的枝叶在夜风中轻轻晃动,投下斑驳的影子,他们在树下找了块干净的地面坐下,头顶是被胡同灯光隔绝后的深色夜空,几颗星子清亮得像新擦的玻璃珠。
没人说话,只是静静坐着,听彼此的呼吸渐渐平稳。直到手表的指针指向三点,酒意早已退尽,连简初喝的两瓶啤酒,也早被夜风吹得干干净净。
“要不——”她忽然抬起头,语气带着一点久违的兴奋,“咱们去北戴河看日出吧?”
沈歆乔眼睛一亮,笑声飘了出来:“这才是你嘛~”
“是啊,”简初扬了扬下巴,像是要甩掉所有束缚,“去他大爷的工作,好久没这么痛快了。”
陆也立刻举手赞同:“我没意见。”
说走就走,几个人离开广化寺,来到车前,简初坐上驾驶位,陆也坐在副驾,侧着身看她;沈歆乔和宋鹤则在后座相互依偎,车里的音箱放着低低的音乐,四个人就这样出发了。
一直到车子上了高速,简初忽然踩深了油门,速度拉高。陆也愣了一下,忍不住看她一眼。
“别紧张,”沈歆乔懒洋洋地靠在座椅上,像是见惯了这一幕,“我跟你说,我们简姐以前可疯狂了,比你想的要疯狂多了。”
简初侧唇一笑,眼睛没离开前方的路:“我才重新拿到国内驾照,好久没摸方向盘了。不过你们放心,我是老司机。”
凌晨的高速像一条银色的带子,在夜色里延伸,等天边泛起鱼肚白,他们赶在日出前抵达北戴河。
海风带着咸味,卷着细细的沙。第一缕阳光从海平面探出头时,四个人已经并排坐在了沙地上。
宋鹤抱着吉他,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动,唱的是一首刚写好的歌。曲调单纯,却带着一种年少时不怕撞南墙的热烈。
“其实——”陆也忽然开口,笑得有些自嘲,“我吉他弹得也不错。小时候家里逼我学古典乐,高中那会儿,我喜欢的女孩迷摇滚,我就把学了十年的大提琴给放了,改弹吉他。”
沈歆乔起身,把后备箱里宋鹤的备用吉他拿过来,递到陆也手里:“你丫别光吹牛,来,弹一个。”
陆也接过吉他,低头听了两句宋鹤的旋律,手指自然地落到指板上,和弦就这样跟了上去。琴声在清晨的海边交织,简初闭着眼睛,享受此刻的快乐。
沈砚舟等了简初一整夜,客厅的灯没关,照着茶几上一只未动的手机和半空的酒杯。
他打开微信界面,指尖在屏幕上敲敲打打,想问她在哪,又一行行删掉。
威士忌的瓶口已经空了半截,他放下酒杯,靠着沙发背,眉心微蹙。酒意在血液里慢慢翻涌,不知不觉,他就在客厅的静夜里睡了过去。
——
北戴河的天,已经亮得透彻。
海风里带着咸湿的味道,四个人看完日出,沿着海边走到一处早餐摊,点了豆腐脑和油条,坐在马路边儿吃得心满意足。
沈歆乔喝完最后一口豆腐脑,打了个饱嗝:“怎么着,各位,现在回北京吗?”
陆也一口咬断油条,含糊地接:“这个点儿?回去?路上不得堵成傻哔。不如就近找地儿睡一觉。”
这个提议得到了全票通过。
他们在附近找了家酒店,沈歆乔和简初一间,陆也和宋鹤一间。
回到房间,简初先冲了个热水澡,把一身的海风和困意都冲走,钻进被子。沈歆乔躺在旁边,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开口:
“我记得有一年,我病得跟要死似的,你买了橘子来看我,站在外面,下着大雪,你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风把你头发吹乱……那一刻我真想跟你说,简初,你丫长得太好看了。如果我是男的,我一定会对你死心塌地。”
简初盯着天花板,唇角微弯,淡淡道:“快算了吧,被人死心塌地,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话题就停在这里,二人都沉沉睡去。
下午,沈歆乔先醒了。她打着哈欠爬起来,正要去洗手间,放在床头的手机忽然亮了。
她下意识扫了一眼——
【简初,你都已经学会夜不归宿了?】
发件人:沈砚舟。
沈歆乔愣了好几秒,这个名字,她再熟悉不过,可一时间,她却很难把自己的发小,和那个气场强得让人本能退避的沈家小叔联系到一起。
而这句话……怎么看,都不像是陌生人该说的。
她回头看向熟睡的简初,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她的睫毛上,影子轻轻颤动,沈歆乔眯了眯眼,心里忽然像是有个答案,怪不得她拒绝陆也这样的人这么干脆呢。
北戴河的下午,是被海浪声和海鸥的鸣叫唤醒的。
阳光从厚重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浮尘在光里悠悠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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