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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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猴哥连半个时辰都没用,便扛着一只极大的野羊回来了。

“那白虎呢?”

“别提了!我看那白虎只怕是已经生了些灵智的,一见到我,便把那两只前爪曲起来,跪地拜了拜,远远地往大山深处去了,倒是个有眼色的。”猴哥颇有些意外,将这件事当做个传奇话本说给明瑜听,那白虎如何一见了他就恭敬跪拜,又是如何衔了许多稀罕的宝贝献给他,娓娓道来,连曾英娘都听得出了神。

莫非这山真是传说中的神山?否则为何连这山中的猛兽白虎,也通了人性呢?

“没想到竟然是一只开了灵智的白虎!他都送了些什么稀罕宝贝给你?”明瑜也忍不住好奇道。

“你看!”猴哥得意地从储物戒子里倒出了一大堆闪瞎人眼的金珠宝贝来,还有些稀罕的草药和动物皮毛骨头之类的混杂在一起,在地上堆了老大一堆。

“也不知那白虎是从何处寻了这许多宝贝来,你都收起来,等山下太平些,咱们下山多买些人回来,再多开出些山头来,今后也学那山下的朝廷君王,在花果山也建造出城池来,你我也做个大王过过瘾!”猴哥踢了踢地上的宝贝道。

“你又胡说些甚么?咱们今后可是要跟着老君潜心修道的,做甚么大王?”明瑜也不和他争辩,将地上的金银珠宝和其他东西都收了起来,等有时间的时候再慢慢收拾,有些他们可以自己用,有些他们用不着的,便可以拿去送给需要的人。

想也知道,如今天下大乱,难免有从山下逃进山避难的富贵人家,若是不小心被山中的野兽给害了去,那些野兽吃了人,是不会去管这些不能吃的金银珠宝的,也只有那只开了灵智的白虎,约莫是知道这些金银珠宝是好东西,竟然偷偷攒了这么多,可惜,到头来也只是便宜了他们。

“不是还有五百年吗?”猴哥不甚在意地撇撇嘴,对于太上老君要五百年之后才收他俩为徒十分不以为然,他搞不懂现在收徒和五百年后收徒到底有甚么区别,难不成神仙收徒都要老一些的?

“那也不能占山为王!”明瑜的语气不自觉地就严厉了起来,这泼猴,典型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真要让他在这花果山中安营扎寨、修筑城池,下一步是不是就要称王称霸、日天日地了?

曾英娘努力低头整理手中的蔬菜瓜果,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神仙打架,她这个小鬼就别去掺和了,明公子性子温和,那位叫“阿时”的公子,看起来脾气可不怎么好,没听他说吗?这附近原本有只盘踞于此的开了灵智的白虎,就因为他老人家不高兴,便要将那只白虎驱逐出去,还霸占了人家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金银珠宝……实在是,咳!

英娘努力告诫自己,再不对,那也是救了她性命、替她好生安葬了爹娘的大恩人,她岂能忘恩负义、因为恩公行事霸道就随意腹诽人家呢?

“好啦,称王称霸有甚么好的?我听说凡间那些历史上有名的明君,都要日夜不休地操劳国事,早上天没亮就要起床召集文武百官上朝议事,一直忙到天黑才能回后宫,回去了也不能立刻歇息,还要应付后宫数不清的妃嫔,若是生不出儿子来,还要被朝臣们上折子劝谏……”明瑜努力让猴哥明白,明君不是那么好当的,至于昏君,那就更倒霉了,遇到谋朝篡位的狠角色,只有全家狗带了。

“我就随口那么一说,谁要去当甚么明君啦?好啦好啦,今晚咱们吃啥?”猴哥这性子是典型的说了就忘,心里从来都存不住事儿,占山为王也不过是话赶话随口一说,见明瑜不赞成,他立刻就决定抛开这个话题,以后再也不说了!

他们家明瑜别看平日里性子温吞,真惹急了他真能说走就走,到时候天大地大的,要他去哪里找人去?

明瑜笑了笑,他就知道只要自己一发火,猴哥肯定会怕。

怕老婆就是爱老婆爱到了心坎里,从前明瑜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他大约有些懂了。因为太过在乎一个人,所以,连让他生气都舍不得,这大概就是爱到了骨子里了吧?

储物袋里处理好的大骨头很多,都是带一些筋和肉的,砍断了,汆水后丢到大锅里慢慢炖着,和好的麦面端出来,明瑜和猴哥洗干净手,面对面坐着,旁边还用小火温了一锅水,一边搓面鱼儿,一边将搓好的面鱼儿丢到锅里,丢下去的面鱼儿没一会儿便浮了起来,一个个玲珑可爱,真的好像一尾一尾在锅里游动的小白鱼一般。

水面的面鱼儿漂满了,猴哥便拿一把竹子做的笊篱,将那些面鱼儿捞起来,放到一边装了半盆凉水的水盆里,这样做出来的面鱼儿表面光滑,不容易黏在一起,形状也比较好看。

面鱼儿做好之后,明瑜从英娘整理好的蔬菜里挑了几样出来,先切了些菜梗腌了些做凉拌菜,如今天气炎热,光吃肉容易腻味,他还是习惯每次做饭的时候加两道凉拌菜,拿麻油拌过的凉菜味道特别香,曾英娘长到这么大,从未闻过这般霸道的香味,一时间也愣住了。

不过,想想也不算稀奇,毕竟是会法术的仙人,日常所食,自然与他们这些凡人不同的。

凉拌菜做好之后,锅里的大骨汤也炖得差不多了,明瑜让猴哥将里面的大骨头捞出来,等晾一下之后,拿调好的蘸汁儿往上面一抹,就这么用手捧着啃,特别香!

剩下的骨汤煮沸后,将面鱼儿放进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熟了,加入一点盐巴、葱花调味,最后撒一层切碎的菜叶子,一道简单又美味的骨汤面鱼儿就做好了。

曾英娘先前跟着爹娘一路上山,后来又遇到匪徒,一路逃命,从早上到现在一粒米也不曾进到肚子里,这会儿闻到骨汤炖煮后浓郁的香味,肚子里已经忍不住咕噜噜叫了起来,一张小脸羞得通红。

“来,先喝一碗热乎的垫垫,烤肉还要等一会儿。”明瑜知道像英娘这样的闺中少女都很讲究礼仪,主人家没有动筷子之前,她是万不可能自己先吃的,便给他们三个都盛了一碗骨汤面鱼儿。

曾英年抿抿嘴,低声道谢一声,终于忍不住端起碗,小口吃了起来。刚做好的面鱼儿还有些烫口,但这一口温热的食物,却恍若一股暖流,让曾英娘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仿佛白日里那一幕幕地狱一般的场景只是一场噩梦,梦醒了,她依然是那个爹娘捧在手心里的曾家大小姐。

大约是刚出锅的面鱼儿太烫了,曾英娘吃着吃着,眼圈都被烫红了,她埋着头,一口一口十分珍惜地吃着碗里的食物,这里不是曾家,面前这两位好心的公子也不可能一直白养着自己,她不愿意做那些正经人家所不齿的事情,所以,还是收起从前那些小女儿态罢,从今日起,她便是曾家唯一的顶梁柱了。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明瑜发现曾英娘的装束变了,襦裙长长的裙摆被割断了一截,这样更方便在山间赶路,灵巧秀美的发髻也被打散了,在脑后束成了书生模样的发髻,袖口也用两根丝带牢牢绑住了,这样衣服不容易勾到树枝,而且蚊虫也钻不进去。

“我从前随爹爹出门的时候,见乡间的妇人们进山做活儿,都是这般打扮的,便学着装束了……两位恩公见笑了。”曾英娘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垂下脑袋。

这样打扮起来好像一个小郎君一般,但是行动确实比昨日那般装束方便多了。

“没什么见笑的,咱们山里人不像山下那般讲究,我家中也有几个妹妹,平日里淘气得很,在山中行走也多做小郎君打扮,曾娘子若是不嫌弃,可以与我几个妹妹住在一处。”

“恩公家的妹妹们,不与长辈住在一处么?”曾英娘忍不住问道,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不该这般冒失地打探旁人家中隐私的。

“这是咱们族中的规矩,族中男女,但凡成年了,便要分出去一个人住,捕猎耕种都是在一处的,这是要让孩子们知道养家的艰辛,今后成亲了,也不至于手足无措。”

“那、家中长辈呢?”曾英娘目瞪口呆地看着明瑜。

两位恩公明明都是这般明朗正义之人,怎的、怎的竟连家中长辈都不管?

这在讲究孝悌的世人看来简直就是离经叛道!

“家中长辈?自然也是另居一处了,长辈们也不耐烦小辈吵闹,住在庄子上也有人伺候照料,乐得逍遥自在呢。左右庄子上每年也有产出,日常生活所需也不缺,四季时令鲜果鱼肉,自然有族人送过去。”明瑜笑了笑,出言提醒道,“咱们山里的规矩和山下有所不同,曾娘子可要入乡随俗了,若是有那轻浮的敢出言调戏,尽管告诉我几个妹子,打得他哭爹喊娘才好!”

曾英娘三观被震碎,又被明瑜拿“入乡随俗”这管万能胶重新拼凑起来,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成年了便要单独分出去另过,长辈也单独住在庄子上,并不用晚辈伺候在侧……这都是什么规矩?

不过,很快曾英娘便没时间纠结规矩的事儿了,因为猴哥派附近的小妖,去水帘洞将家中留守的猴儿们都叫过来一起摘桃子了。

白虎岭上有一大片野生的山桃,说是野生的也不恰当,看样子应该是很多年前不知道哪位隐居在此处的前辈栽种的,只是许多年不曾有人照料这片桃林,无人施肥除草,那桃子结出来的,自然没有桃园里精心照料的大,但味儿却比山下买的更好些,只是大小不一,桃子上面还有许多瘢痕,有的是被虫子啃的,有的是被不知道冰雹还是什么给砸的,看着不太好看。

猴哥便让大家捡大的桃子摘,明瑜单独把齐秋桃和齐蜜她们几个叫过来,让她们几个女孩子照顾一下新来的曾英娘。

“这是白虎岭下曾家的英娘,他家本是携家带口进山躲避战火的,谁知半路遇到了截道的匪徒,曾娘子的爹娘俱已被害了,如今她家只剩她一个,也没有别的甚么亲人可投靠的,今后便住在咱们庄子上了。”明瑜低声向秋桃几个母猴子解释道。

听到曾英娘竟有这般凄惨的境遇,齐秋桃她们几个都面露不忍,牵了她的手,一面低声安慰,一面带着她去摘桃子,桃毛沾在手上会很痒,她们特意多带了几副麻布做的手套,现在正好分给曾英娘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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