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1辣妹子你最好看完(第1页)

14.

她下午去办事了,好像是她妈妈公司的事情,具体是啥我也不好问,问了好像我要侵占她家财产。(虽然我很好奇。)

我就和辣妹子聊天嘛,辣妹子是地地道道的正人字旗的老重人,她刚刚说我口音很不对,因为我们在大学很多时候都说普通话,我经常带儿化音,比如今儿,昨儿,之类的。

然后辣妹子就开始大放厥词了,她说我在学z女士说话。(我称呼她为z女士是因为我觉得她老认为自己23了很好笑,于是我就用女士称呼她哈哈,好吧我也不知道我笑点为啥这么奇怪。)

因为z女士是北方人,父母都是,很小搬过来做生意的。

z女士转学到我们的初中时,所有人都不和她说普通话,她也学不会重庆话,很多时候听不懂,但是我会和她说□□,因为我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的口音很洋气,别人都不分平翘舌,我分。(后来才知道是我舌头很短。)

可是z女士每次听都要笑,我就觉得有点尴尬,为了能保住我的面子,我就开始学她说话,搞得现在一说普通话,就开始带点北方口音。

辣妹子提起这个事情的原因是,她觉得我暗恋z女士暗恋了一整个大学。(离大谱。)

辣妹子说我在大学喵上的男的,都很像z女士,一水儿都是沉默寡言的i人。

我反驳她,我说这是个人癖好,不是我暗恋z女士所以我找i人,是我本来就喜欢i人。

辣妹子说不是这样的,是我最初就喜欢z女士,所以我才找i人。

我想了想,觉得辣妹子这么神经大条的人,根本不会察觉这种小事,于是我就问她:z女士给了你多少钱。

辣妹子说:三百。

果然,朕真的有点明察秋毫了。

于是我私信问z女士,我说你为啥要辣妹子造谣我暗恋你四年。

z女士说:没有啊,我只是问她你大学谈的那几个男的都是什么样子。

我说:那她为什么要说我暗恋你四年。

z女士说:不知道,她说你很奇怪,跟重庆男的谈恋爱要说普通话,她说的,不是我说的。

我说为啥辣妹子总说我装呢,就这?就这?我说普通话是因为在学校就是该说普通话啊,因为看到有些外地学生吐槽说本地人不说普通话很没礼貌,虽然我寻思你个臭外地的(不是)好上脸,但是说普通话比较好沟通,语气也比重庆话好些,重庆话说起来像要打人,于是我就坚持说普通话了。

我没有和z女士解释,因为我知道她肯定会偷偷笑话我很装。

但是经过这件事朕明白了,辣妹子是个纯纯的好事之徒,无耻狗官,墙头草,没有一点忠诚可言。

对的,辣妹子你看到了这句话吧,我会删除你的评论,让你无话可说,气死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