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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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庙街同游(第2页)

孟格桑噗呲一声笑出来,倒也没说错。

扳指一开始只是射箭的工具,用来扣住弓弦以便拉箭。到了清朝,旗人多以名贵材料制作扳指,非贵胄不可轻易佩戴,可不就染上几分贵气,显得高高在上了。

孟格桑手上这枚陶瓷扳指应该是仿制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乾隆扳指,黄釉为地,彩绘如意花卉纹,上下口缘各饰有金彩一圈。

不愧是乾隆爷的审美,富贵无双。

“你喜欢这个吗,至龙?”

权至龙点头,他喜欢色彩丰富有特色的饰品。

孟格桑在摊子上挑来挑去,找到一个圈口合适且没有瑕疵的,连同她戴的那个一起买下来。

这东西材料不贵,贵的是手艺。哪怕是仿品,能做到毫无瑕疵不容易。

孟格桑和老板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以一个让权至龙目瞪口呆的价格拿下。

“喏,这个送给你。”帮他戴在右手大拇指上。

权至龙的手修长有力,骨骼分明,戴扳指很好看。看着看着,孟格桑有了另一个发现。

“指甲怎么回事?”

光秃秃的,摸一下还刺手,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修剪的结果。

还能怎么地,自己咬的呗。

权至龙傻笑,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格桑。他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可是忍不住嘛。每次焦虑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啃指甲,经常伤到。

“你呀,对自己好点吧~”

一个一指弹敲在他脑门上,没有多说。

权至龙晃晃交握的手,“知道啦,姐姐~”

两人继续逛街,走走停停,交头接耳,气氛越发融洽亲密。

路过一个唱片小摊,只是随意一瞥的孟格桑蓦然站住。长臂一伸,精准地从一堆旧唱片里挑出两张。

封面上的人俊美潇洒,叫人移不开目光。孟格桑小心地拂过,嘴角噙着一抹笑,“老板,呢个系容少嘅黑胶片?原版定翻录嘅?”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朝孟格桑竖起大拇指,“眼光真系好!系自己嘅珍藏,原版嘅!”

既然是珍藏,怎么随意丢在摊子上任人翻找?

孟格桑不置可否,仔细检查外封,又把唱片拖出来查看,对质量还算满意,让老板开价。

“我唔系咩都唔识嘅粉丝,畀个一口价。”

老板竖起食指比了一个一。

一千港币?

人民币八百左右,倒没有狮子大开口。

老板开价实在,孟格桑没有还价,爽快付钱走人。

权至龙全程充当孟格桑的人形挂件,虽然听不懂,眼睛一直黏在她身上。

汉语,韩语,英语,粤语,姐姐会说好多种语言啊。

到底怎么做到的?

演技那么棒,外语也说得好。

孟格桑小时候跟父母在内蒙生活,会说蒙语和普通话很正常。寒暑假回东北爷爷奶奶家,那是个汉族和朝鲜族杂居的小镇,于是学会了简单的朝鲜语。

后来到香港工作,耳濡目染下迅速上手粤语和英语。除此之外她还会说一点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应付简单的采访和对话不成问题。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了蒙语和粤语,她竟然会说六国语言。哪怕程度不深,这语言天赋也高得可怕。

其实孟格桑最近又打算学一点德语,看样子离会说七国语言不远了呢。

面对权至龙热切的目光,孟格桑有些小得意,“如果不做演员,我或许会成为外交官呢。”

孟爸爸曾在藏地当兵守卫祖国边疆,耳濡目染下格桑的家国观念很强。加上她学语言真的蛮轻松,有段时间非常向往成为新闻中运筹帷幄的外交官那样的存在。

“我相信。”权至龙语气笃定,“姐姐的话,不管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像个脑残粉,无理由相信吹捧自家蒸煮。

这么嘴甜可还行?换个时间地点,孟格桑非亲哭他不可。

抬手呼噜他的头发,夸道:“至龙是非常非常优秀的存在,比我是差了一点,不用妄自菲薄哟~”

俏皮的语气和得意的表情逗得权至龙大笑,“是是是,我会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追上姐姐。”

“不用追,”她认真道:“现在的至龙就很好,足以与任何人相配。”

爱情本就无所谓配不配、值不值,只有愿不愿意。若彼此愿意,国王和乞丐亦足够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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