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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舍春装作懒得聊天的样子低头刷起了手机,实际上看的全是学校以前的资讯,甚至还搜出了闻于野的论文。不过再出名的学长也是陈年的传说了,他不当院草好多年,卞舍春搜来搜去,还是停留在了那张剧场后台的偷拍照上。
他长久地盯着那张照片,放大又缩小,放大到满屏颗粒,看手腕上模糊了的手表,缩小到色块斑驳,光影下似曾相识的轮廓。他想得头疼却乐在其中,仿佛在看一本本格推理小说,又或者是游戏里拾取上古碎片的旅人,但他看着看着突然想到,在他们素不相识的那些年里,闻于野是不是也在这样看着他呢?像读一本书,像探索一座迷雾中的岛屿。
他忽然又想,闻于野所钟情的是真实的他吗?还是一个陪伴他多年的幻影。
他很快掐断这个念头,因为怀疑别人的心是很不礼貌的事。钟情与否自有时间证明,纳尔维克也有很长的夜晚,他们也不会死在回国的飞机上。
像是黑夜里突然闪现的一道流星,卞舍春看着那只手表,突然想到刚上大学不久,他曾捡到过一串汉密尔顿。腕带很窄,表面偏矩形,一看就贵。
在哪捡到的?好像是剧场。那个时候的剧场对他而言含义很重,兰因絮果的兰因好歹还算芬芳。他顺着这个记忆的线头继续摸索,试图解开脑雾里打不开的死结,某一个暂时失去头绪的瞬间,他莫名转念想到,如果他真能由此想起来什么时候和闻于野见过的话,这应该也算岑周为他做的一件好事了。
这念头荒唐,让他把自己逗笑了。
剧场,手表。接下来应该干嘛?他像做阅读理解一样从伏笔推测剧情发展,兴奋之余有一些惴惴不安。
这手表很贵,他应该找失主。在哪儿找?总不会出门碰巧遇到。刚上大学的新生连失物招领处在哪都不知道,他一个十八岁的网瘾少年,第一反应应该是上表白墙看看吧。
卞舍春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手机不知何时已经熄屏,他和黑屏里的自己空空地对视了一秒,转头看向了窗外,白茫茫泛着灰的天气,街上的村镇却都很好看,纳尔维克是个很漂亮的地方,可以用建筑在大雪里烘托出阳光明媚的温暖来。
阳光明媚。他新生表演过后不久的日子,应当是阳光明媚。广东的夏天总是很长,到了尾巴也依旧喧闹。
一扇反着雪光的窗户在他的视野里疾驰而过,卞舍春忽然想起团委办公室那间屋子,采光很好可惜窗户很脏,但那些斑斑驳驳的污渍在慷慨的太阳下也会变成云一样的花纹,投射在用旧了的桌子。
桌子后会有一个人。
那人穿着黑衣,看上去就是惯于沉默的样子,但相貌出奇英俊。也是因此,他很快撇开了目光。
“卞舍春。”
一道沉水似的声音与记忆悄然重合,卞舍春反应了一下,是闻于野叫他下车。
他这边车门快抵着路槛,开不了,他转过身从闻于野那边下,发顶能隐隐约约触到闻于野抵在车门顶框的手。鞋底踩上雪地,卞舍春抬起头,闻于野的脸近在咫尺,却仿佛隔了万水千山。
车门关上,卞舍春直直地看着闻于野,一股莽撞的冲动驱使着他把悬浮的猜测抛了出去:“学长,我是不是捡到过你的手表?”
闻于野结结实实地愣住了,卞舍春能看到他一瞬间放大的瞳孔,微微张开的嘴唇,因此他也不需要回答了,志得意满般地笑了一下,背过身去,轻轻拉了一下他的手臂:“走吧,考察期。”
卞舍春是怎么突然想起他们的初遇的,这件事他自己都说不清,闻于野后来追问也就没有得到回答。但这件事显然让他很愉快,连他队长刘易斯都看出来了,开门的第一个问句就是“发生什么好事了”。
其实按道理来说,卞舍春觉得自己是不够格到闻于野的良师益友家里吃饭的,但是考察期对象坚持,说带好朋友来旅游蹭顿饭吃也很正常,他也就答应了。
席间他们一直讲的英文,卞舍春还以为是照顾他这个外人听不懂挪威语,结果后来一问,发现闻于野其实也没正儿八经学过,除了常用短语什么都说不出。
由于闻于野很容易给人“什么都会”的印象,这意料之外的“不会”让卞舍春当场就用中文脱口而出地问了出来:“你在挪威学习工作了几年,竟然也没学吗?”
闻于野坦诚地说:“上课是全英,日常生活里关键的告示说明也有英语甚至中文,性格好的本地人和我说话都会用英语。会讲英语但不愿意切换语种的说明不在意我,不需要结交。不会讲英语的说明没有缘分,也没必要认识。”
他这一长串解释是用英语说的,刘易斯听完都笑着说:“你也太直接了,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性格。”
闻于野笑着道谢,举杯敬了一口红酒。刘易斯开始给他妻子讲闻于野以前跟着他学习时的趣事,当事人则偷偷低下头,凑近卞舍春的耳朵,用中文小声讲:“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懒。”
“懒?你?”卞舍春挑眉,叉子往他那儿指了一下,“在炫耀吗?”
“没钱拿又没意思的事,我都懒得做的。”闻于野说。
不知道是不是卞舍春的错觉,他感觉这句话语气带点抱怨,这人好像还撇嘴了。
这一点发现让他觉得自己的推理小游戏又解锁了新的章节,他想到闻于野之前好像还平静地跟他暗暗抱怨过工作,什么“品味不好的领导”“浑水摸鱼的同事”,想来还有点好笑。偷懒贪财骂老板,这么大众而世俗的品质安在闻于野身上,反而显得他一下子生动了起来,不再是奖杯铭牌上镶嵌的一个名字,冰川上挺拔的一个影子。他也会疲惫,也会有欲望,只是表现得比较……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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